-
首先,三方協議主要有兩個用途,一是轉賬,二是儲存檔案。 如果你要找的單位是公共事業單位、公務員、教師或其他允許你擁有北京戶口的單位,那麼你將被要求簽署乙份三方協議,以便你的戶口和檔案可以儲存在北京。 如果要進入的單位是民營公司或者外國公司,基本上與這三方關係不大,因為不會幫你轉移戶籍,而且保管檔案比較困難。
其次,如果您簽署了三方協議,則將三方協議的一頁提交給學校。 如果你上交,那麼學校會根據上面的位址幫你轉移你的檔案和戶口。 如果你不支付那份,學校會敦促你再次支付。
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因為有了這筆錢,你可以找到乙份新工作,並迅速賺回來。 在你拿到那份合同後,告訴學校你違反了合同,這樣你就可以得到乙份新的三方協議。
第三,當你畢業時,你必須在你的檔案和你的戶口簿之間做出選擇,一般有三種型別。 一種是給單位簽字,然後就轉移到單位所在地。 第二種是在學校留一段時間,由學校保留,一般為兩年。
三是回歸本源。 轉移戶口和檔案的最佳時間是畢業作業,以後要是要轉學,如果想轉到大城市,會有一定的難度。 如果單位更正式,它仍然是可能的。
-
1. 您的檔案將傳送到您的實習單位;
2、如果新單位要你簽訂三方協議,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協議,但如果你通過其他渠道(如疏浚學校)要求另乙份協議,當然也可以做;
3、直接簽訂聘用協議,需要新單位的同意,一般不是接收單位做的,新單位同意也沒關係,但這樣會留下後遺症。
有兩種解決方案:1、與原單位協商,少支付違約金,終止協議,再換新單位,這樣更方便;
2.繼續在新單位工作,試用期內可以辭職,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屆時辭職,不能支付違約金。
-
法律分析:1、法律不允許規定的違約金是指勞動合同中不允許約定的違約金;
2、三方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
3.不管你是否要支付違約金,但就三方協議而言,三方協議對每個畢業生只有乙份,如果你不支付違約金,單位不會同意你違約,你拿不回三方,那麼就不可能從學校重新拿到空白的三方協議, 對你來說,違反合同是沒有意義的;
4.找到乙份滿意的工作對你來說更重要。 如果三方協議約定了違約金,就意味著只要你支付了違約金,你就可以終止三方協議,總比不約定違約金要好,用人單位也不會放過你
5、即使約定了違約金,如果用人單位同意,三方也可以不付錢就解雇,這取決於你的溝通技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法律分析:棚屋的一般理論上沒有違約金,因為現行勞動法規定,不培訓員工的單位禁止收取違約金,但如果你簽訂了三方協議,那麼如果你違約重新分配,則需要單位出具終止函, 而且單位肯定會借這個來勒索你支付違約金,好在你考研究生的時候不能談轉崗,所以你不用和單位打交道,直接找學校就行了,你也不需要轉崗,等你確認為研究生的時候, 學校會知道你將被研究生院錄取。檔案會自動轉移到你的研究生所在學校,與單位的聯絡不多,但有些學校怕要去的學生會去學習。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勞動者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三倍於勞動者直轄市人民或者市級人民公布的勞動者所在區的,按勞動者平均月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文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
法律分析:向原單位申請解職函,向原家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在人才市場建立自己的檔案並委託保管資訊,或者等到有新工作,新單位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承擔。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確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規模,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返工、更換、退貨、降價或報酬。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根據違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審判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
1、三方協議及違約金:
1、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不能約定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違約金;
三、關於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
2)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表達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3)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全國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協議終止。二、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對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區、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生產、銷售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或者自己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間, 不得超過兩年。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
三方協議不寫違約金是合法的,因為我們國內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三方協議必須有違約金的條款,但如果有違約金條款,那麼以後一些違約行為可以按照合同內容直接處理。 關於三方協議不寫違約金是否合法的問題,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1、三方協議未明確違約金是否合法
1、三方協議不寫違約金是合法的,一般來說,三方協議由學校見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向雇主報告時終止。 如果雇主違反三方協議的規定,畢業生可以在大學的幫助下追究雇主的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 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 我可以簽署多於乙份三方協議嗎?
1.即使是意向協議,也不應一式多份簽署。 其原因在於,故意協議中往往有條款規定,在正式的勞動合同中,違約方不能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可能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2、此外,應屆畢業生應盡量將公司對休假、住房補貼、戶籍、保險等承諾書寫到備註欄。 畢業生登記後,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會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作為雙方形成勞動關係的依據。
3、首先,三方用工協議的目的是統計畢業生的就業率,而勞動合同的目的是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其次,三方協議一般由教育部門統一印製,作為勞動合同的預合同存在,對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之日止的期限具有約束力。 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限制和保護; 第三,如果三方協議在補充條款中沒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則只能視為當事人簽訂的預合同,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4、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應屆畢業生會與相關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而這種三方協議的範圍比較廣泛,不僅包括一般條款,還包括違約金條款。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方按鈕進行諮詢,或諮詢專業律師。
在三方協議中,如果協議各方就違約金條款達成一致,如果一方違反合同,則應根據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每個未違約的一方應支付違約金。 此外,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