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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合法的正常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即使法院受理,我認為B不會給你收據,他會拒絕你,只會輸掉官司。 另外,如果他撕臉,他會舉報你超產,他將被罰款至少 20,000 ......其實很簡單,你不能通過法律來保護你的非法利益,你只能和B談判,或者找乙個在你面前有權威的人出來和B說出來,但找回的機會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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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我因違約生了二胎,我讓乙幫忙打賬,我願意向乙支付13000元。 但萬一違約未完成,只退還了1萬元。 稱重 3,000 件作為零食。 因此,甲方願意要求法院公正調查,給雙方乙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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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為委託必須在法律範圍內,權利人有受國家保護的權利,而本案屬於違法行為,不會受到保護,法院甚至可能不予受理。
除非對方自願退還,否則不會退還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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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啊,**結果是你自己負責。
按照世人的說法,你最好不要要3000,如果你起訴A,A的第二個孩子也要被罰款。 也許超過3000,它冒犯了乙個人。
如果你起訴,法院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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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非法的,你還是把它放出來,他們倆都會被追究責任。
3000買一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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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應該做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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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對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討論都屬於民事範疇,本案因被告人的過失造成了嚴重的個人後果,如果本案僅根據民事合同問題或侵權法來解決,顯然是不公平的。 將其納入涉及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案件是合適的,因為雇員的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法院可能會適當減輕處罰,但我認為不應單獨作為民事事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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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雙方約定“搞照顧王麗的工作” 呵呵,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法律處理的是與時俱進的,但不變的是公平(只有它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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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得到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應當按乙個月工資的費率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可以依照第十條的規定,“訂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聘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您可以要求您的雇主簽署無限期僱傭合同。
您可以按照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要求雙倍工資。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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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仲裁法》。
首先請求仲裁,如果目標仍未實現,則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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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工作滿10年的人可以自由選擇簽訂無限期合同。
方法:勞動仲裁。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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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資單可以先仲裁,不能上法庭,醫院也不能隨便解除20年以上的合同。 可以秘密記錄或收集其他在醫院工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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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2年3月14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況的,可以取保候審: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但是,修訂後的刑事起訴要到2013年1月1日才能生效。
這是之前對刑事訴訟中延長拘留規定的修訂,如果你理解了,它可能會得到。
第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期間,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審判期限內不能完成,需要繼續偵查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七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員、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超過法定期限解除強制措施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超過法定期限受到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依法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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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訴檢察院,請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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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公司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可以向本公司勞動者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 職工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表現為履行職責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就業活動”。
第十條 承包人在完成工程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承包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下達命令的人在下達命令、指示或選擇時存在疏忽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外的第三者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的,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尋求賠償。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業務的用人單位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或者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勞動關係保險和工傷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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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事故,你不負責,但雇主應該負責。 您不是故意或嚴重疏忽,這是乙個不可預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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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確保您目前被關押在看守所。
第二,如果確定為看守所,應免費,國家有專項財政支援。 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關押人員在拘留期間的食物應當按規定標準提供**,禁止扣留、挪用。 少數民族罪犯和外國人應當適當考慮其民族風俗習慣,適當考慮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四條 囚犯應當自備衣物和被褥。 實在無法自己帶上的地方,看守所就提供。
最後,所以你說的表面上沒有問題。 然而,在現實中,確實存在這種問題,這是光照看不見的東西,如何操作就看你了,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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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火星監獄裡嗎?
地球上所有的監獄都免費提供食物和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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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暈目眩,監獄本身沒有收取費用的權利,中國監獄一直在非法收取費用,所以沒什麼好說的,監獄難道就沒有辦法對待不給錢的犯罪嫌疑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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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在08年只造成1次輕傷,則不構成犯罪; 6萬塊錢明顯高,派出所可以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可以讓他起訴,法院肯定不會判那麼多刑。
2.去年你傷了人,你說你“被拘留了兩個月”,這是不可能的,最長拘留是37天,你被逮捕後被拘留了兩個月吧?
3.如果你沒有大病,你怎麼能出獄? 緩刑,對吧?
4.如果是緩刑,只要你在緩刑期內沒有犯重大罪行、新犯罪、漏罪,緩刑就不會被撤銷,當然緩刑也不會因為08事件而被撤銷,你也不會被監禁。
今年最重要的事情是公安拘留,與去年的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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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案件不足以批准逮捕,會按照民事案件出來,對方根據實際傷害要求的合理賠償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獅子開口要天價,我個人認為是不能妥協的。
至於去年的案件,法院的最終判決是什麼?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兩種情況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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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的案件不構成刑事犯罪,本案也與08年無關,只要你現在遵守監獄外的處決,一般不會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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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貨中是否有違規(如超載等)。
2.然後調出你說的非法超車的汽車的視訊,看看它是否違法。 (如果有,你可以起訴他,並作為負責人與你分擔責任)。
3、老人是否有過錯(如違章、電動車不剎車、是否應承擔一定責任,或趴在地上拒不走時病情是否加重,請向醫院出示相關說明)。
4. 以朋友父親的當場處理為事實依據,可能會給法庭留下好印象。
5、老年人因受傷需要哪些醫療費用,是否有其他不需要的藥品。
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來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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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情形,應為緊急避讓引發的交通事故,該類事故中違反避讓行為的責任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責任比例參照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 至於起訴你朋友的父親,如果你沒有什麼可隱瞞的(比如酒後駕車或無證駕駛),那麼你可以在法庭上得到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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