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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這種情況下,我今天可以停止上班嗎? 工廠打我曠工合法嗎? ”:
1)不,你不能。如果你只是投訴,你沒有提出勞動仲裁或合法終止勞動關係,如果你現在不去上班,你可能會被當作曠工,這對你不利。
2)把你的曠工算作違法:因為在勞動部門處理結果出來之前,你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還存在。
2.“我現在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什麼? 我只是不想去上班“:因為工廠沒有給你交社保:
您可以以此為由以書面形式辭職,並注意保留您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信的證據(例如在交給公司的接管人或老闆時要求提供收據,或找證人證明,或秘密記錄或以**或快遞方式傳送收據, 等),通知到達工廠後即可離開。
這樣辭職:不需要工廠批准,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工廠不繳納社保,並且你已經書面通知辭職,就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3、“乙個月前我曾多次要求工廠辭職,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提前30天書面通知(試用期提前3天)辭職,通知期滿後可離職,無需單位批准。
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加班費、不繳納社保、強迫勞動等違法行為的,經書面通知後,可以立即辭職。
4、您能提出的要求,不僅是解除勞動關係、支付拖欠的月薪,還可以要求:
1)未簽訂合同者11雙工資(如已按時支付工資,可要求再加11個月工資)。
2)要求支付整個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障金。
3)解除合同的遣散費,2年7個月工資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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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訴不直接導致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終止,因此投訴後你們之間仍存在勞動關係;
2、不上班也不是不可能,但這個時候應該是曠工行為,對方可能會要求你賠償曠工造成的損失,這可能會讓你損失大於收益,當然,這需要對方提供損失的證據;
3、您提到的投訴性質沒有明確表達,如果您申請勞動仲裁,情況會好一些,但在仲裁庭受理和裁決之前,您的合同關係仍然存在,但仲裁會更有利於您;
4、如果你只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對方的違法行為,那麼監察部門一般只會對單位進行處罰,責令對方改正,但不會作出仲裁裁決,即如果你對監察部門的處罰不滿意,你仍然不能直接就勞動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
5.無論如何,建議您去上班,順便收集更多對方違規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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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提交了辭呈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離職了,最好提前乙個月提出來,這樣他們就不會發現你的問題,你可以放心地維護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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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並委託律師發函解除勞動關係,要求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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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期間可以不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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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您可以向雇主所在的勞動局提出投訴。 或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梁昭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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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仲裁期間是否有可能不工作1、如果勞動仲裁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的解除,一般來說,你應該繼續工作,因為如果不涉及勞動關係的解除,你仍然是公司的雇員,需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仲裁請求包括終止勞動關係,則無需繼續上班。
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2. 什麼是勞動仲裁裁決?仲裁庭應當在作出裁決前五日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時間和地點。 **開庭期間,聽取申請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的答辯,仲裁庭進行現場調查,主持辯論,徵求雙方最終意見,然後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或者不願接受調解的,仲裁庭應當作出裁決,並準備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期限屆滿後產生法律效力。 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後45日內結案,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15日。 集體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案,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可以延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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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交給社保勞動局處理。 2.
職工未繳納養老保險的,可以向所在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報告,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勞動仲裁結果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行。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也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費分配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社會保險費分配情況。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低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代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納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並用拍賣所得抵扣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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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部門安全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至於拖欠工資的職工是否可以向勞動局投訴的問題,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1. 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嗎?
1、拖欠工資的職工可向勞動局投訴。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 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登出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並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 農民工拖欠工資怎麼辦
農民工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單位支付工資; 也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承包人已訂立借條,且沒有其他勞動爭議,可直接憑藉條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作為普通民事糾紛處理。
我們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選下面的按鈕進行諮詢,或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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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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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您可以向雇主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投訴。 或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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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上班,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是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賠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加倍工資。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申請仲裁的訴訟時效未屆滿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司非法解雇員工,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會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確定。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問題,可以諮詢律師。
還行。 老闆不給員工發工資的解決方案:
老闆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先和老闆談判,如果能談判成功,那就最好了。 如果協商不成,我們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 >>>More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不經用人單位同意,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通知用人單位。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您暫時找不到新工作,您將無法獲得失業救濟金。 >>>More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提出的投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