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懂法律的人 5

發布 社會 2024-06-19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購房合同應與女主人、二兒子、二女兒共同簽訂。 由於房屋原本由男房主和女主人共同居住,而男房主死後沒有留下遺囑,因此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按照合法繼承權繼承屬於男性業主的那部分房屋: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級繼承人, 女主人和子女在股份繼承後分別享有6 10和1 10的所有權。

    共同擁有的不動產的處分,應當先行於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先進行分割。 否則,女主人無權單獨決定處罰。 女主人口頭承諾給孫子一套房子,並不會導致房子所有權的變更,不僅是因為有處置權,還因為房產所有權的變更只有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後才能生效。

    但是,分割後,女主人可以將部分所有權贈與孫子,也可以與子女協商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作為補償,然後捐贈,接受贈與也應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所有權。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找老太太和其他繼承人一起簽字,房產證是老太太和老爺子的名字,但是老太太死後,房子是大家繼承的遺產,現在不分,屬於共同性質。

    2.去地產局轉讓所有權就行了,很簡單。 產權變更必須登記,轉讓必須向房管局辦理,但必須繳納稅款。

    3.要繳納契稅,它是地方稅。 如果房管部門收了,不要自己去當地稅務局。

    老太太說,把房子捐給大兒子的行為,是沒有權利處置別人的財產的,畢竟房子的一半是老爺子的遺產,四個孩子都有份。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婚姻法規定,妻子是合法的一等繼承人,丈夫去世後,房子要先由妻子繼承,其他人不能輪流繼承。 雖然說要給大兒子一套房子,但事實面前,這不是理由,只要老太太願意,她就可以自己賣掉,親自和孫子簽合同。

    其次,房地產證書可以通過房地產部門轉讓,但必須有購買合同和繳納契稅的證明。 這是正常的轉移程式。

    第三,不是說你交稅就必須交稅。 不動產契稅歸地方稅務部門所有,可以在地方稅務部門繳納。

    我在系裡工作,是法律系的,我是法系畢業的,呵呵。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房屋買賣合同應與老太太及其子女簽訂:房產證上的名字屬於老先生和老太太,他們各自擁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權。

    老先生去世後,房子的一半所有權被分成了五等份,即乙份給老太太和四個孩子。 現在房子的主人是:老太太佔3 5,四個孩子各佔1 10。

    2.由於房屋是不動產,因此必須登記所有權轉讓才能更改所有權。

    3.應繳納土地稅。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優先購置財產:1 2 男房主,1 2 女房主;4 個孩子和情婦可以繼承男人的房子,每個 1 5;女主人有權將屬於她的份額遺贈給某人。 由你來計算多少。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老年人可以將一半的財產捐給長子,但不能將妻子的財產(另一半)捐給長子。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至於那點財產,告訴我老爺子想幹嘛就幹嘛,難道就要紅臉粗脖子嗎? 我們的姊妹們就是這樣處理的。 不如讓老人開心,多活幾天,總比什麼都好。 如果你有能力自己賺到,如果你沒有這個能力,你可以湊合著過日子。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還不如去法律援助站要一大筆錢。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種情況可以從以下幾行來考慮:

    1、李某、魏某某對涉案6萬元構成夫妻共同財產關係;

    2、李某為支援兒子出國留學而向前妻賬戶匯款6萬元,應認定為合法贈與;

    3、魏某未與李某協商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不成立,因為受贈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李某對外贈與確實可以看作是李某某與李某妻子協商後合法有效的行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他們的關係因各種原因破裂了! 無可挽回的是,它的朋友已經死在他身上了! 建議她保持理智,並試圖說服男人獲得理解。

    這個人真的做了傻事,你的朋友不能對他承擔法律責任!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您離婚超過 1 年,您的母親無權要求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在離婚後一年內經協議對財產分割問題悔改,請求修改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既然離婚協議上說財產屬於你和你父親,就與你母親無關。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一般不行,因為雙方都籤了協議,離婚後就按照約定履行了。

    協議約定對方應當履行某項義務,但對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可以以對方已經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約定的義務為由,向法院申請重新分割財產。

    如果存在欺詐、脅迫、隱瞞真實情況等,在簽署協議時,即不真實表達,您的母親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條款符合我國相關規定的,則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超過一年,那麼媽就沒有資格收回它! 請放心。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不辦理結婚登記的,即使他們同居,甚至生兒育女,也不被法律承認。 因此,他們沒有結婚,充其量是同居,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男方索要彩禮,女方拒絕給,法院將不予受理。

    只有涉及財產分割或者由誰撫養子女,不負有撫養子女義務的一方應支付多少贍養費時,人民法院才會受理審理。

    法律依據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雙方要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配偶的人與另乙個人同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法院會發現你處於事實婚姻中,但不會支援所謂的禮金。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因為沒有事實婚姻這回事,兩個人非法同居。 該男子索要禮金沒有法律依據,法官也不會支援。 至於孩子的所有權,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撫養孩子的父母有權要求另一方父母支付贍養費,直到孩子年滿 18 歲。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新的《婚姻法》出台,1994年後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沒有結婚登記,屬於非法同居。 但兒童在法律上是被承認的。 法院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並分擔撫養子女的義務。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毆打他當然是不行的,法律也不支援私人補救措施。

    首先,你黑別人的錢是不對的,要求你歸還是合法的,因為解雇你沒有錯。

    第二,經理打你肯定是不對的,如果你的傷勢不止是輕傷,你可以去公安局報案,讓公安機關採取調查措施,但如果傷勢不明顯,一定要查明。 同時,你可以起訴你的經理和毆打你的人,要求他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這是由法院民事部門起訴,要求他支付錢財。

    最後,你有權拿回你的工資,如果你沒有得到,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你必須先申請仲裁,只有對仲裁不滿意才能起訴。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根據國家法律。 即使你是有道理的,你也會變得不講道理。 所以你不能打經理。 如果你退回700元,即使你被解雇了,你的經理也會發給你工資。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如果你受傷了,請保留毆打的證據,你可以報警解決問題。 但你也有錯,建議你自己掂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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