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的離婚,中國罕見的離婚住房糾紛案

發布 社會 2024-06-27
2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離婚沒關係,找個客戶。 具體來說,去法院詢問。

    在雙方確認合法離婚的情況下,看看法院將孩子判給誰監護權,誰有能力這樣做。

    至於孩子的爺爺或爺爺,就看哪一方判給贍養費了,也就是說,如果是男人,爺爺需要暫時撫養。 當然,我爺爺也是有血緣關係的,基本的贍養費應該由我爺爺代我母親支付,因為我母親沒有工作能力。

    當然,如果男方的刑期很長,也許法院會指定孤兒院或居委會支付贍養費。 讓我們去法院問問。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離婚是絕對可能的。

    至於撫養孩子,暫時可能是男方的父母,因為男方在監獄裡撫養他客觀上是不可能的,而女方沒有收入。 但是,孩子都8歲了,這要看孩子願意跟著誰走。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來說,它看起來像這樣:

    法院可以准予離婚,在監禁的情況下,可以缺席宣判。

    如果雙方的長輩沒有達成相關的和解並上公升到法律途徑,男性父母的父母支援通常是有利的。 但要看經濟情況,哪乙個好,哪乙個好機會(畢竟養孩子和上學要花錢)。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是不可分割的,女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離婚。 除非能證明她在結婚前是個傻子。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傻瓜們,你為什麼結婚就選擇離婚?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一般來說,如果離婚,孩子將由以前撫養孩子的人撫養。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能離婚,老公父母更有資格養育孩子,關鍵看誰有本事,誰有收入。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建議您諮詢律師。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應該這樣處理它,問題的本質是這樣的:

    1.財產和財產都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婦女無權分割。

    雖然土地證是以男方名義,但男方父母並沒有說明是給男方的,男方的父母麥迪在出資買房時甚至沒有申請過房產證,理論上還是父母的財產。 土地證書是誰的名字並不重要,財產的所有者由實際投資者決定。

    財產權仍然掌握在父母手中,不能因為他們居住在那裡而不能被承認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這是沒有根據的。

    2. 該男子以這種方式捍衛自己的權利:

    丈夫只是土地的名義所有者,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和不動產權,父母是實際投資人,土地使用權的實際所有者仍是父母的,直到父母還活著,沒有做出處置。

    3、該女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1、應證明對方提供的證據無效; 2.如果證明無效,法院不能認定; 3.該男子可以提供財產所有權證明; 4.女方的證據違反法律規定的,涉嫌妨礙訴訟程式; 5、證明對方涉嫌犯罪的,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馬勇律師。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的,可以准予離婚。 對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但母乳餵養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出那一方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徵求孩子自己的意見。 不撫養孩子的父母應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一般為年收入的20-30%。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和承擔,一般為人身的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財產分割可以少分或不分,具體分擔由法院決定。 一般來說,婚後婚前彩禮被視為共同財產,不能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如屬協議離婚,經雙方協商後,到原結婚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及雙方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在被告暫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的訴訟費一般為50元,如果不涉及財產分割, 如有財產分割的,按財產比例繳納費用,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婚姻是有風險的,結婚一定要慎重! 液體側!!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首先,從房東解釋的情況來看,房屋和土地無論如何都是婚前財產。 離婚不需要分割。

    其次,甲方有另乙份收據和發票副本,即使你父母的被偷了,你也可以向甲方索要相關資料和證據。

    第三,如果發票收據的標題不詳,購買王某封閉房屋的資金和裝修的資金一般很難查清,例如,如果是在銀行取的,銀行是有記錄的。 這樣就可以找出資金的來源。 或者在這種情況下,既然女方說她拿了錢,也請拿出存款和取款,以證明這筆錢是她自己支付的。

    女方的觀點目前看來是站不住腳的,而且貪得無厭,如果你對我不客氣,房東也可以向她學習,在拿回屬於她的財產後,再證明女方在離婚時有過錯,你也可以得到賠償。 當然,如果盜竊罪能夠成立,她承擔就足夠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目前正在徵求意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父母一方婚後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投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視為對其中一方子女的贈與, 不動產應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也許是因為法律界意識到夫妻離婚時房屋分割問題的複雜性,或許是為了避免不勞而獲造成的不公平現象的存在,《司法解釋(三)》專門制定了這一規定。

    如果本案是在司法解釋未修改生效的情況下發生的,則妻子無權要求分割有關房屋。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Solomonhls:再次感謝您的關注,法官沒有帶頭認定該財產是婚前和婚後財產。 在第一次庭審中,男方聘請了律師,男方家屬來了40多位親戚,女方家屬只是來旁聽庭審,沒有私隱。

    當時,女方在婚後只出示了收據影印件、發票和錄影等證據,男方拿出了一本收入證明小本和乙份近兩年來家裡所有財務支出的記錄。 據了解,調解是一審結束時的法庭程式。 在法庭上,丈夫已經提出收據、發票是盜竊,屬於違法證據,而父母要起訴盜竊的證據是公安局報告的收據和法官手中的收據影印件,這個證據足以起訴嗎?

    女方的各種行為 男方認為,很有可能是逼迫男方將範淮檔案中的財產分割。 現在看來,女方很強勢,如果父母起訴盜竊,會不會改變整個案件的結局?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這種勢利的女人不值得你為她傷心。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轎車鎮怎麼閉門流離婚旅遊鄭。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在一旁起訴賣離婚的過程,你知道賣婚姻的過程嗎?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不麻煩,只要雙方同意,一分鐘就搞定了,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解除就像陌生人一樣,考核完成,好好評價一下。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1.離婚不是一件麻煩事,你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

    2.離婚意味著婚姻的結束,恢復單身也意味著新的開始。

    3、離婚是指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夫妻關係,終止夫妻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4、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是離婚的法律條件。 解除婚姻關係,具體是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離婚問題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只解決訴訟,具體案件委託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配偶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且不改的人;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麻煩。 如果你離婚了,你就離婚了,然後你就會是第二次婚姻。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不麻煩,這意味著你必須再次結婚。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強者面前沒有“麻煩”二字,只看你走了多遠,什麼時候斷絕關係,不要受別人影響。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結束你現在的生活,開始新的生活。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帶上結婚證、身份證,一起去當地民政局辦理。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離婚手續可以在**辦理嗎?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如果有家庭暴力。 推113或者先去區里立案,就可以去醫院檢查傷勢,向法官申請保護令。 您也可以向法官提出離婚申請,離婚只有兩種型別: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

    如果雙方無法通過協議離婚,他們只能申請離婚判決。 不要讓股權睡著了。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按照你的敘述,我覺得你們的婚姻不能說是無望的,男方不想要這個孩子的觀點比較現實,處理方式上可能有什麼不妥,我覺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你們的糾葛可以通過諮詢相關專家來解決,提高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的了解, 我建議,如果你僅僅因為這一件事而提出離婚,你還是應該想清楚的。

    如果你已經下定決心再次離婚,1.很難說什麼時候擺脫孩子是有益的,最多只能得到經濟上的補償;2、本案中,精神賠償是以家庭暴力為前提的,冷暴力的主張沒有明確的依據,也沒有辦法提供證據,所以即使提出來,也很難確定; 3、如果私款是婚後獲得的,應為共同財產,可有針對性地收集其轉移財產的證據,如帳號、日期、儲蓄銀行等,以方便日後訴訟,如果知道這些情況,可以在提起訴訟後向法院申請取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離婚的損害賠償:

    1)重婚罪;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為什麼要離婚 要走到一起不容易 你要珍惜這一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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