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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理由:
1)二級構造器暫時不能在全國範圍內使用。
2)只能在您申請考試的省份註冊和使用。
3)補充:第一級可以是跨省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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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二級建築商資質證書的跨省註冊和使用,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首先,考試所在省份需要同意轉出,接收省份需要允許外國建築商註冊,如果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註冊, 大多數地方不支援它,所以它基本上不起作用。
如果雙方都符合條件,程式如下:
1、首先,到轉讓地的市建委開戶登記同意書;
2、拿考核所在地省或市建委的調動函,向二級建設工程師註冊單位申報,手續與省、市初始註冊條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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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二級建設者是否可以以及如何跨省註冊,已經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 根本原因是建設部沒有對跨省註冊問題給出明確的解釋,同時政策檔案不一致。 能否轉入轉出,如何轉入轉出,只有省建設廳登記中心才能給出準確的答覆,所以請電報省建設廳登記中心,對方有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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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可以告訴這扇門改到下乙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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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施工師 II 是建築類別的專業資格,是擔任專案經理的先決條件。 註冊建築工程師是依靠專業技能並專注於專案管理的註冊從業者。
通過二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考試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築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取得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過註冊後,將獲得二級建築工程師註冊證書,並可聘請註冊建築工程師執業。 構造師II考試有三個科目。
職業方向:
施工工程師註冊錄用後,可以以施工工程師的名義擔任施工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建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具有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築工程人,在行使專案經理職責時,可以擔任建設專案經理。 但是,取得建築工程師專業資格的人能否擔任大中型專案的專案經理,由建築企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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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也一直在打擊此類行為。 通過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社保聯網、四庫一平台、實名制等措施,對掛證行為予以公示和列入黑名單,對企業和個人進行嚴厲處罰。
這一體系的建立,必將促進我國工程專案管理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我國進一步開拓國際建設市場,更好地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針。 建築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後,承接建設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仍是建築企業承包的具體專案的主要負責人。
證書來源:建築工程師資格體系起源於英國,已有150多年的歷史。 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這樣的制度。 國際建築商協會,乙個面向合格建築商的國際組織。
我國建築業建築企業超過10萬家,從業人員3500多萬人,從事建築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眾多,特別是在建設專案經理隊伍中,建立建築工程師的專業資格體系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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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再隸屬了,你必須明白依戀實際上是非法的。 年輕人不想看隸屬關係,現在證書越來越多,隸屬關係越來越不值錢。 如果拿不到證書,以後可能要一直負責,這其實對你是相當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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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工作中沒有社保,至少表面上還算合理,但如果你有兩項社保,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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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設者以後不能附,現在必須是有證的人,而且必須在雇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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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很難,有私事,也可以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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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們的關係如何,如果是關係,你可以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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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者註冊必須在該省註冊。
因為:二級建築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綱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提出並組織考試制度。 同時,考生還可以選擇參加二級建設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組織。
但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申請條件不同,及格分數線也不同,獲得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的難度也大相徑庭。 如果能在其他省份報名,很多考生會以低分去省內參加考試,這會擾亂二級建設者在參考地和報名地的管理。
如果想在其他省份報名,也很簡單,可以直接在其他省市報考,考試一出來,就可以直接在其他省份報名。
二級建設者在相關檔案中的實際情況是,二級建設者註冊的企業在外省承接專案時,企業的二級註冊建設者可以以建設者的名義在專案建設中執業,但需要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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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地區的二級建築工程師證書只能在省內使用,不能在其他地方執業(目前只允許個別省份跨省執業,如江浙上海等二級建築工程師證書可以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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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了江浙滬可以互換註冊外,其他省市的二級建設商也只能在省內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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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不能附屬於其他省份。
但是,在目前的做法中,存在許多跨省註冊。
據我所知,很多省份都允許其他省份的人來參加。
但有些省份不允許這樣做。
只要目標省份允許,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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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二級建構函式目前只能在省內使用,因此只能在省內註冊。 目前,除了江浙滬兩證的互通性外,其他省份也只能在省內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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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 建構函式和級別 2 建構函式可以同時附加。
一級施工師是建築工程行業的專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專案專案經理的先決條件。 施工人員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管理等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 建設者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律法規,綜合素質高的複合型人才,不僅要有理論水平,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施工工程師註冊錄用後,可以以施工工程師的名義擔任施工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建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建設人的職責是按照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專案從開工到竣工驗收進行全面的組織管理。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發布《建築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任發〔2002〕111號),標誌著我國建築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正式確立。 《規定》明確規定,我國建設者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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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要在單位上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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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規定,如果乙個人擁有兩份不同的專業建築工程師證書,則可以同時附上兩份證書。 如果兩個證書在同乙個專業,即二級和一級構造器證書是同乙個專業,則只能附加最高階別的證書。 如果這兩個證書想附加到兩個不同的公司,很難做到,因為建築工程師證書現在與社會保障掛鉤。
有一種情況是可以操作的,二次施工證是貼在當地的,因為二次施工有地域限制,只能貼在考場(目前二次施工沒有全國網路)。 該證書可以附加到其他省份,因為第一次建設在全國範圍內都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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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學歷和工作年限匹配,一年內就可以同時申請一級和二級,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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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註冊建造人管理條例》,施工人證書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註冊或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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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屬關係是違法的。 從屬關係會帶來相應的風險:
1、工程質量安全帶來的風險。 由於落實了專案經理對生命質量的責任,一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即使我不在場,也很可能承擔不屬於建設者的責任。
2、企業違約風險。 由於一級建設者的隸屬關係本身就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因此應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協議約定繳納加盟費,未在協議範圍內使用證書或超出協議範圍,則建築商約定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3.證書本身的風險。 一級建造師一般每兩到三年進行一次年檢,一旦發現一級建造師的違規行為,年檢將不合格,因此無法繼續執業。
法律依據。 《建築法》對從屬關係行為做出了禁止性規定。
《建設法》第二十六條明確禁止從屬關係,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築企業超出自身資質等級允許的經營範圍或者以其他建築企業的名義以任何形式承包工程”。 禁止建築業企業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本國企業名義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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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很好的附件。 你只需要找到乙個需要這種證書的公司,然後滿足雙方提出的條件,就是這樣。 通常由第三方公司執行此操作。
像一般都有專門從事這方面的公司,我以前的朋友,小懶蟲培訓班,通過了,那個機構也是隸屬於包的,這個還是不錯的,很高興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謝謝你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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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能幫我出去嗎?
不建議這樣做。 所謂隸屬關係就是人與證分離,人與註冊單位的社保關係不是同一家公司,這在建設部是明確無誤的,在建設時禁止隸屬關係。如果是附著的,就需要承擔風險,建設部每年都會定期檢查建築商證一體化的具體情況,一旦發現,就會取消二次建設的資質證,例如累計專案。
難與否主要取決於個人能力和基礎。
相對來說,二級建構函式還是比較容易測試的,通過率在25%左右。 它比一流的施工人員、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和諮詢工程師更容易。 雖然二級構造師考試的難度比較低,但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畢竟考試的成績和你付出的時間和精力成正比,每個人的基礎和學習能力都不同,所以沒有必要刻意糾結乙個考試的難度, 只要努力下來,自然是很好的考驗! >>>More
嚴格來說,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是用於從事該業務的官方證明檔案。 因此,它僅限於求職或職業的人,如果它不是由該人使用,在責任和義務方面,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例如發生責任事故,轉讓資格證書的一方不僅要為其行為的經濟損失支付賠償金, 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刑事責任! >>>More
First Class 建構函式。
可承接大、中、小型工程負責人的,經建設部頒發《註冊施工人名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