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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故意致人重傷後認罪態度良好,賠償被害人損失,獲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的,公、檢、法三部門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申請或者他人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機關“可以”或者“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管制、拘役或者增判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因身患嚴重疾病,或者自己懷孕、哺乳的婦女,不宜逮捕的婦女; (四)已經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訊問、審查,認為有必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偵查拘留、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法定期限內結案,採取取保候審的方式,不危害社會。(六)持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以出境逃避調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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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後,只要符合條件,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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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逮捕批准後,您可以取保候審。
2.雖然現在已經批准了逮捕,但不知道調查是否已經結束。
案件卷宗仍在公安機關的,向公安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應當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在你提到的案例中,只要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一般是允許保釋的。
無論誰處理你的保釋手續,都會把錢交給他想要的人。
3、保證金金額因經濟水平而異,您的情況估計在5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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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何時獲准保釋至關重要。 既然主犯可以取保候審,那麼你的物件也可以取保候審,但是你錯過了好時機,如果想取保候審,7天內可以去公安局辦理具體手續,也可以去找朋友打聽。 或者去律師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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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應追究刑事責任,並應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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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那筆錢,還不如直接送點禮物,找警察主管,或者直接去找公安局長,當然,通過關係,但不管是什麼關係,錢都要到位,然後根據治安案件或民事糾紛解決,可以支付罰款和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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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釋,但必須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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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沒那麼嚴重,樓上很詳細,叫點錢就行了,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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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輕傷案件可否取保候審。
1、輕傷可取保候審,但亦視案件情況而定。打架造成輕傷或者涉嫌故意傷害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本人或者家屬或者委託律師申請取保候審。一般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予以批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使用鉛保釋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2. 處理取保候審的程式是什麼:
1. 應用。 在押犯罪嫌疑人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審申請後,應當自同意與否之日起七日以內予以答覆;
3. 執行。 公安機關在執行法律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關於取保候審的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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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輕傷案件一般可以取保候審,具體情況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提出申請。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等一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公司除塵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不涉案; (二)具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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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者可獲准保釋候審。 打架打架造成輕傷的,以及涉嫌故意傷害的聰保險槓,可以取保候審。 嫌疑人可以自行申請,也可以由家屬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申請。
這是因為輕傷案件屬於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可能導致被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補充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提前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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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准逮捕的輕傷案件,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一般是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妨礙偵查,隨時待命的強制性措施。 它通常用於犯罪嫌疑人犯有不需要拘留或逮捕的輕微罪行,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進行一定限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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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適用附加刑;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對流浪者的社會造成危害的; 3.依法應予逮捕,但身患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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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逮捕已經獲得批准,並且對方已經出具了諒解書,則保釋候審的可能性更高,也可以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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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附加刑罰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因疏忽大意造成社會危害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
(三)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取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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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附加刑罰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婦女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取保候審,不會危害社會的;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適用不慎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罰的;(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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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輕傷拘留並取保候審的程式: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辯護人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然後,經辦案機關審查後,如果申請人同意取保候審,申請人需要向辦案機關提供相應的擔保:一是提供擔保人擔保。
二是提供保證金。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8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69條.
擔保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案件無關的;
(二)具有履行擔保義務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四)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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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輕微襲擊罪,他可能會被保釋候審。 故意傷害致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立案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不花錢,只需交納定金,在取保候審結束時,如無違反規定,可全額退還。
一般存款不得超過10000元。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對適用物件不加重刑罰的,實行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刑罰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已經立案不能在網上查詢,因為刑事案件屬於保密範圍,只能在公安局內網查詢,個人不能使用公安局內網。 但是,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通緝令、懸賞通知書應當廣泛張貼,並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發布。 二是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認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本轄範圍的,由受理單位製作《刑事立案報告書》,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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