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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農民有兩大財富,一是承包土地,二是宅基地。 很多人都在問農村土地能不能繼承,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承包地和宅基地地的繼承。
搜尋圖片1、農村承包用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承包用地可以繼承嗎? 事實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均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享有承包土地的管理權和宅基地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存在繼承權。
但是,承包土地的收益是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他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它。 此外,對於某些型別的承包土地,如果承包期結束,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那麼,哪些型別的承包土地可以承包呢?
讓我們來看看。
眾所周知,承包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溝、荒山、荒灘等農村用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耕地、林地、草地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以戶包方式承包;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承包人的合同收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四條規定:“承包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依照本章規定取得經營權的,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應得的合同所得;在合同期限內,他的繼承人可以繼續合同。 “也就是說,在承包期內,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林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 但是,耕地和草地不能繼續承包,將由集體收回。
當然,如果繼承人和農田承包人是同一戶人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這是因為耕地和草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承包的,戶承包是以戶為本的,戶內所有家庭成員都享有同等的承包經營權,只要有家庭成員,集體就不能收回承包土地。
2、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我們在上面提到過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都是農民集體所有,農民沒有所有權,所以不存在宅基地土地繼承這回事。 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就不同了。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房屋是公民的個人財產,其繼承人可以繼承。 而宅基地和房子是不能分開的,所以繼承人繼承了房子,也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由於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比較特殊,只能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繼承人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集體中已經有其他宅基地,那麼繼承的房屋就不能翻修、重建,宅基地在房屋無法居住後由集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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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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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和管理權不能繼承。 但是,合同管理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只要有其他家庭成員,合同就可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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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農田的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制,個人無權取得所有權,因此不能繼承。 但是,農村土地的承包和管理權是可以繼承的。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四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所得,應當按照本法的規定繼承。 依法允許個人合同由繼承人延續的,應當依照合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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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承包為基礎的。 在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後未在新的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 如果家庭中的乙個成員死亡,其他家庭成員可以繼續繼承合同; 合同期內,承包人家庭遷入設區城市,變更為非農戶籍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應當返還給發包方。
換句話說,只要在乙個家族中,就可以繼承。 否則,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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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不增,死不減,自然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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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農村土地承包法》承認承包人應得合同收入的繼承,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則有限度地予以確認:(1)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確立的承包經營權的受託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瞎塵 第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史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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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 家庭契約的承包人是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個人只是分配土地時必須考慮的人口數量。
當家庭成員一方或部分成員在承包期內死亡時,作為承包方的住戶仍然存在,因此不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承包時死者分配的土地份額繼續由家庭內其他人承包。 壞作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後未取得新居住地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 婦女離婚、喪偶,仍居住在原居住地,或者未在原居住地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合同期限為30年。 草原的合同期為30至50年。 林地的合同期限為10至70年。
前款規定的合同期限屆滿時,土地承包經營權持有人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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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不能繼承。 村民使用的耕地所有權一般屬於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召開會議統一協商批准分配,只能依法認定為個人使用,不觸及橘子,屬於當事人留下的合法財產。
《憲法》第10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 農村地區和城市郊區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的,但法律另有規定並屬於國家;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地也歸集體所有。 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徵用或者徵用土地,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供補償。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占有、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這屬於荒地,首先要清楚知道,荒地的產權是屬於村集體的! 也就是說,如果您的合同到期並且您沒有續簽。 村委會有權收回,重新授予他人!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必須節約使用非農建設用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劣質土地可以利用,好土地不得占用。 >>>More
不。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由村集體承包給本村的農戶。 農民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使用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