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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由村集體承包給本村的農戶。 農民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使用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
至於土地承包的續簽:如果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仍在承包期限內,且與承包人在同一戶籍內有其他家庭成員的,則該家庭成員可以續簽合同(非村民子女不能續包); 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用人單位應當收回並重新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農村、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的國家所有外,歸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第十條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繼承法》第2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a) 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住房、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四)市民文物、圖書館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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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這是在繼承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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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後土地能否繼承,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宅基地,則不享有繼承權。 但是,所建房屋的所有權屬於個人,子女有權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付承包合同收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者性質不准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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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不能繼承,只有優先購買權。 無論子女是否履行了贍養義務,老人的土地都不能繼承,因為老人沒有土地的所有權,而這只有使用權,不能承包給非農村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的繼承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一等繼承人繼承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父異母兄弟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養兄弟姊妹以及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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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被剝奪繼承權。 在農村土地繼承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條的規定,父母一方去世後,其未成年子女或者未婚子女可以繼承其農村宅基地和耕地,但須符合下列條件的:(一)未成年子女或者未婚子女在父母生前長期與其生活或者贍養;(二)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在父母去世時未滿十八周歲或者未婚的; 3. 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有資格獲得繼承權。
無贍養老人的子女是否有權繼承老人的農村土地?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被剝奪繼承權。 在農村土地繼承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條的規定,父母去世後,未成年子女或者未婚子女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和耕地,但須符合下列條件的:(一)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在父母生前長期與其同住或者供養的; (二)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在父母去世時未滿十八周歲或者未婚的; 3. 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有資格獲得繼承權。
法律分析:土地不寬鬆,可以彎曲繼承,只有優先購買權。 關於土地權合同:
農村集體土地是以家庭為基礎而不是由個人承包的,不存在繼承問題,家庭內的所有成員都有權承包。 因為集體土地歸村集體所有,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才有權收回某戶的土地承包權,不存在收回某一人的承包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4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去世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義務。 有能力負擔的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已經去世或子女無法撫養他們的祖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老年人及其配偶有相互贍養的義務。 如果哥哥或姐姐由成年且有能力負擔的弟弟或妹妹撫養,他或她有義務撫養年老且無撫養費的哥哥或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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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根據我國《繼承法》,老人去世後,其土地的繼承權應由老人的法定繼承人行使。 如果老年人在生前將土地贈予子女或其他親屬,則該土地屬於該子女或親屬。 但是,捐贈時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果要捐贈集體土地,需要徵得集體組織的同意。
此外,老年人去世後,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需要按照繼承的法定順序進行分配。 <>
誰贍養老人,誰繼承老人的土地?
你好<>
根據我國《繼承法》,老人去世後,其土地的繼承權應由老人的法定繼承人行使。 如果老年人在生前將土地贈予子女或其他親屬,則該土地屬於該子女或親屬。 但是,在進行捐贈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果需要捐贈集體土地,則需要徵得集體組織的同意。
此外,老年人去世後,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需要按照繼承的法定順序進行偽裝。 <>
擴充:除土地外,老年人的其他財產也需要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和分配。 建議在老人還活著的時候,可以制定乙份合法有效的遺囑,規定財產的繼承方式,以免糾紛和爭議。 轎車<>
我主要想問的是農村荒地,四肢空虛、四肢早開墾荒地的老爺子也是使用權,現在老爺子以養老為由,想歸屬於他,這合理嗎?
如果老年人自願給予,這是可能的。
這不是自願的,絕對行不通,對吧?
是的,不可能是非自願的。
另外,如果老人死後,荒地沒有遺囑,豈不是之前誰種的就誰種,還是家族組織的成員種的?
是的,無論誰播種,都處於管理之下。
錄音可以在法庭上用作證據嗎,以什麼方式使用?
它可以用作證據並在法庭上提交給律師。
沒有律師,只有我自己。
親愛的,這個需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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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誰養活誰,誰繼承老人的土地。
1、老人死後,土地不歸派裴力者繼承;
2.個人只有土地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
3、因此,老人去世後,宅基地不是老人的遺產,不能依法繼承。 但是,集體經濟組織並不收回這種土地使用權,原來屬於老人的宅基地使用權屬於家庭中的其他人。
維護和繼承:
1.兩個完全相同的法律概念;
2、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和贍養是無條件的、無限期的;
3、放棄繼承權,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分割遺產前自願表示不繼承遺產的意向;
4、放棄繼承權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只要權利人單方面表示放棄的意願,就產生放棄的效力。
綜上所述,如果老人去世後有動產或不動產遺留下來,那麼繼承人可以取得,但前提是必須屬於個人財產,土地雖然屬於公民,但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所以它不會被承認為遺產,所以會結合實際情況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
照料者應當保證生病的老人得到及時的**和照顧; 對有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
對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由照料人承擔照料責任; 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照料。
第十六條 養老人應當妥善安排養老者住房,不得強迫老人住、搬到條件差的養老院。
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占老人擁有或者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
看護人有義務維護老年人擁有的住房。
面對拒不履行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中國《婚姻法》還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