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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部門(社保局)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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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有需要,可以新增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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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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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您的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提供勞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相應的工資,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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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例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和工作過程中的檔案。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六、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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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工資的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良正勞動監察大隊會先責令用人單位足額支付工資,監察大隊不協調,再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裁決,單位拒不執行的, 當事人也可以起訴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應當支付期間差額,不支付差額,並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未依照本法、法規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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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勞動部門投訴解決。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通過公安機關以刑事手段維權。
4、申請拖欠工資,由當地**部門擔保。
1.向勞動部門投訴以解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勞動報酬的,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解決投訴的好處是,用人單位一旦收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如無特殊原因,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使勞動者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工資的問題。 因此,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可以先選擇這種方法。 但是,如果勞動者索賠複雜,如涉及經濟補償或補償,需要具體確定,勞動行政部門可能無法解決,需要辦理勞動仲裁程式。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爭議比較大,不能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投訴解決,勞動者只能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仲裁方式解決雙方糾紛。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預備程式,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對方裁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對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第一裁決的最終裁決除外, 單位不能起訴。當和解通過仲裁解決時,勞動者有兩種選擇:1、如果用人單位經營穩定,勞動者想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只能要求補發拖欠的工資,保留勞動關係。
2、如果單位經營狀況不理想,用人單位今後繼續在單位工作,可能存在風險,鑑於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違法,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乙個月工資、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辭職前月平均工資按辭職前不滿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3.申請當地**部門規定的拖欠工資保障。 這個專案不算是維權的一種方式,但如果用人單位破產了,發不起工資,也可以申請這個保障金,總比沒有好。
在一些地方,為了防止用人單位突然倒閉,造成大量勞動者工資不足,會通過社會力量設立一些拖欠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支付拖欠的工資,就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 從而達到幫助工人的目的。
悄悄地告訴你,不要告訴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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