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影響懷孕等一些問題,一定要隱瞞,因為這是善意的恐慌,如果你說出來,即使表面上他原諒了你,但他心裡卻會有揮之不去的陰影,為了你的未來,你一定要閉嘴,不要以為你向他表白, 能證明你現在愛他,就是相信他,這是不對的,你只能暴露自己不好的一面,而你所需要的只是給他看好的一面。這樣他就會永遠愛你。
-
除非你拋棄你的孩子......否則,它會出現在你的現實生活中!這只是時間問題,所以我認為你應該誠實和誠實地對待你生孩子的經歷!!
-
離婚後,如果孩子的戶口在你身邊,不僅會顯示你有生孩子的經歷,而且婚姻狀況也會顯示“離婚”,而不是“未婚”。
如果在戶口簿中,則兒童的資訊將顯示在戶口簿中。 它不在戶口簿中,也無法通過調查看到。
生活需要誠實,這對你們倆都有好處。
-
它可以顯示在肚子上。 如果你生過孩子,肚子上沒有妊娠紋,他就看不到了。
你離婚了,你不撫養你的孩子嗎? 紙未必能擋住火! 除非你和你的前夫和孩子完全沒有關係,而且不在同乙個城市。
-
我想你又得離開了。
你為什麼不結婚,然後才接受你的真實一切?
你隱藏它是不對的。 但如果你隱瞞了它,你一定不能相信他會那麼愛你,會容忍你的一切。
介意你找到乙個非常愛你的人,然後結婚。 你不信任他,你不敢在他面前坦白你的“秘密”。
心態好一點,離婚也不必自卑,最多二婚就可以嫁給乙個有孩子的男人,照顧好對方的孩子,多生孩子就很熱鬧了。 兩個人一定要真心相愛,把對方看得很久才相愛。
如果他不夠愛你,你就不應該足夠愛他,大多數會付出愛的人都能得到真正的愛。 誰能接受你在這種事情上欺騙了他? 不夠誠實,不夠關心。
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怎麼可能結婚呢? 當你結婚時,你是在尋找困難。 離開,離開。
我有乙個同學也是第二次結婚了,他還是很自卑的,我真的不想看到這樣的婚姻,只是答應了,以後會很苦。
不知道往事該隱瞞什麼,你不是有孩子嗎,你愛過別人,娶過別人,給了別人愛的結晶。
他愛你,你會接受的。 如果你不接受它,如果你隱藏它,你會傷害自己。
-
如果一方隱瞞婚前有子女,另一方不能申請婚姻無效,這在我國法律上不構成婚姻無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1)重婚罪;2)婚姻的親屬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四)因脅迫而締結婚姻的,被脅迫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關係;
(五)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如實稱不明,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民法典》第1052條規定,因脅迫而締結婚姻的,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提出解除婚姻要求的,應當自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請求解除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老公離婚了,我還有孩子,我覺得既然你結婚了,就不要輕易離婚,但如果實在不能接受老公的現狀,那你也可以考慮離婚。
-
我的乙個朋友,她只是看上了這個男人,全心全意地喜歡人,但後來她才知道那個男人有乙個女兒。 不過,公開這段感情後,我怕被人嘲笑,也捨不得回頭看。 結婚後,朋友心裡懷恨在心,經常當著別人的面說自己被騙了,陷害了,成了對男人的草率批評。
-
這主要取決於你們相處得如何,感情基礎是否牢固,或者你們是否相愛,這很重要。 如果真的相愛,那就好好談談吧,人生是兩個人過的,不一定終究失敗的婚姻都是不尊重和好的,而良藻鎮也未必能找到沒有離婚的人,那一定是好的,別讓自己後悔現在的選擇。
-
離婚的權利掌握在你手裡,如果你覺得你不能再繼續下去了,你可以離開,但如果你認為秦東出軌了,他也有他的理由,你可以接受你不能離婚的理由。
-
總結。 如果你還是經常和你的愛人約會,你老公會懷疑,而你的兒子不像你們兩個,你可能會懷疑,我沒有離婚,我和別人有孩子,我老公能發現嗎?
如果你還是經常和愛人約會,你老公會多疑,而你的兒子不像你們兩個,你可能會多疑,所以要小心!
我在外面生了乙個女兒。
親愛的,我老公不知道自己生了孩子,或者是婚前生的,現在他知道要告我,我和那個情人會不會被抓起來關進監獄。
他被告知我懷孕了。
女兒是剛出生的嗎? 重婚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你是浪漫的受害者或母乳餵養,它可能會更有利。
法律保護婦女和兒童。
剛出生乙個多月,老公總是賭錢,所以出門只會見到現在的愛人。
而且他12年來一直沒錢回父母家過年,如果我被關進監獄,他就告我。
你得讓你的愛人先去找岳父岳母。
親愛的,你不會的,不要害怕,法律會保護你,因為我的女兒需要你。
法律是人道的,你沒有錯,但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
法律分析:如果有證據證明孩子是前夫與他人所生,請委託律師調查確認證據。 根據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在訴訟期限內,可以單獨提起訴訟,要求肇事方向您支付經濟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或者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的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魯七市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雙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以多數方式准予離婚。
-
總有一天,真相會浮出水面,只要你能抓住它。 你可以問這個問題,很可能不是因為你沒有考慮你丈夫的承受能力,而是因為你害怕自己下場不好。 好吧,保守秘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隨時都可能害怕。
還有乙個問題是,這個孩子的親生父親,知道他是否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如果他知道,是否願意永遠“寄養”在別人家裡,稱別人為“爸爸”。 這一切都要考慮在內。
這不再是誰愛誰不愛誰的問題,而是婚姻基本原則的問題。 在這個規則之上,我們可以**愛的程度。 你告訴他,他不一定會選擇和你分手,因為他不再愛你了; 他沒有選擇分開的事實,並不意味著你所犯的“錯誤”可以真正被原諒; 你不告訴他他被保留在骨子裡,但你知道生活一定很輕鬆嗎?
不一定。 這個孩子一天天長大,每次叫“爸爸”,每天都要提醒你“掩飾”的真相。
短期的痛苦,真誠的懺悔和道歉,以及尋求寬恕,會帶來瞬間的風暴,最終可能會通向乙個和平的港灣,或者婚姻之船可能會沉沒。
漫長的痛苦,用一點點的欺騙折磨著自己,祈禱對方永遠不會知道,雖然會是長久以來的安寧港灣,但只要暴露出來,一定是火星撞向地球。
每乙個選擇的背後,都有相應的價格,只要你願意承受,答案沒有對錯之分。
-
這種情況對於男人來說是最忌諱和最不能忍受的,所以說實話,這並不好。 別坦白了,萬一東窗事件發生了,事情就更大了。
-
只要你不做親子鑑定,就沒問題。
-
做好被一掃而空的準備,總有一天可以展示你的餡料!
-
好吧,恐怕有一天我會發現的。 這是我最擔心的。 昨天作為妻子,真的應該忠於丈夫。 所以。
這一點毋庸置疑,我想說的是,大多數女人特別想要孩子,離婚的時候肯定會想要孩子,那麼你老婆離婚的時候可能不想要這個孩子,也許他是乙個特別理性的人,也是乙個比較自私的人,他只是為了在自己的家庭裡過得更好, 他不想要這個孩子,但是他一定會想要這個孩子,畢竟是她生下的孩子,是從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也有可能他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照顧這個孩子,然後把這個孩子交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