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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商無法達成和解協議,員工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勞動關係存在證明和拖欠工資證明,然後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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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是,你要多去找幾個人,我之前已經告過勞動局了,你乙個人去的時候他們不會理會你,頂多讓你先去街局,這個時候你不得不說你已經找到了,是行不通的, 說他們不在乎,這有點誇張,然後一堆人擠在勞動局裡,不過別亂來,找個會說話的人,整理線索說,祝你好運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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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三個月沒有得到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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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農民工,一年不發工資,也找不到人,接不上,哪裡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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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雙方對仲裁裁決沒有異議,工資將在 60 天內退還。 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並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有六個月的期限結束審判。 仲裁和訴訟歷時八個月。
如果雙方對仲裁裁決沒有異議,工資將在 60 天內退還。 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並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有六個月的期限結束審判。 仲裁和訴訟歷時八個月。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請求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仲裁裁決通常應在收到仲裁申請後60天內作出。
對仲裁裁決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
1、向勞工局投訴拖欠工資,一般需在五個工作日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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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民工向勞動局索要工資是否有用
1.農民向勞動局索要工資和報告是有用的。 農民工也可以調解或申請勞動仲裁。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農民工應該向誰報告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職工工資的;
2. 拒絕向員工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3、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動合同終止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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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可以調解並拿回工資嗎?
是的,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並報告; 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安全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雇主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規定;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看完這篇文章,大家都清楚這個問題了,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局調解過程中違反勞動法律法規,那麼可以進行追討工資。 所以,我們需要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這樣我們才能知道發生了什麼。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您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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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應攜帶勞動許可或工作證、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書面材料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 等,以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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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行政部門接到投訴後,將對投訴是否屬實進行調查,如果情況屬實,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工資。 1、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申請調解。 經相關組織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均需按照調解協議履行相應義務。 3、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4、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應的工資。 5. 通過支付訂單要求工資。
如有欠條,雇員可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欠條內的工資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由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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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向勞動局報到工資是有用的。 農民工也可以調解或申請勞動仲裁。
《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10.
6.農民工發現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一)未按約定支付工資的; (二)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拖欠或者扣減工資; (四)未繳納加班工資的; (五)其他侵害工資、報酬權益的行為。 《勞動法》第79條規定: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簡氏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或被扣工資的工人可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More
3)明確工資支付各方的主要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向農民工支付工資的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足額、按月向農民工支付工資,嚴禁向不具備就業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支付工資。 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施工單位承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一般負責承包專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專業企業,下同)直接負責支付不得以專案資金未支付為由扣除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專案應收賬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