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用人單位少付工資的問題 50

發布 職場 2024-05-01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正常提前申請辭職,辦理交接,公司允許。

    2、需確認用人單位與單位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拖欠1個月的可限定性。

    3、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4、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5、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找到單位的人事部和財務部,用辭職證詢問應該發但不發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沒有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就不能再申請。

    您已經簽署了工資單,不能再要求它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工資異議有效期為一年,您可以去勞動仲裁要求未簽訂合同的 2n 工資和您認為少計的工資部分的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首先需要確定您已經受僱了多長時間,如果您已經受僱超過1年,即使您沒有簽訂合同,您也會被視為已簽訂合同。

    如果公司的工資沒有全額支付,只有在您有足夠的證據要求仲裁的情況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員工覺得工資少了,他可以回去檢查一下,或者乾脆忘記它。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拒絕支付拖欠工資,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按照規定要求補發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單位少發工資怎麼辦:

    1、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2、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應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與公司協商解決此事。

    這種方式是私有化方案,要求員工保留與工作相關的證明(考勤記錄、辭職證明)和工資扣款記錄(工資單、銀行對賬單),以便與原公司協商,督促原公司正常付款。

    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協商不成,公司不願按金額支付遣散費的,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資應按月支付給勞動者,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如果工資少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的,應當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離職後,如果公司少發工資,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如果有確鑿的證據,單位不能否認。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離開公司後,如果公司發的工資少了,可以回公司財務部,也可以直接去找老闆。 如果還是行不通,那麼你可以找到很好的證據來申請勞動仲裁。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可以與相關人員查詢,了解缺發的原因,然後與公司溝通,彌補缺失的部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俗話說,離開公司就不屬於公司員工了,也就是脫離關係,給你更多的工資這是公司的損失,給你少一點工資是公司的財富,所以這就是他的心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這一般要看具體情況,先看你能起訴公司多少,通過法律保護自己。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約定乙個試用期。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內,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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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5-01

1.最後一次告訴你的老闆,讓他支付你所欠的所有工資。 並明確告訴他,如果還是不給,就申請勞動仲裁。 >>>More

5個回答2024-05-01

勞動法規定,自辭職不予補償。

14個回答2024-05-01

如您按照規定提前15天辭職,工作15天後正式辭職,公司應相應支付工資,如您未提前申請,公司可要求賠償因突然辭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此外,如果員工在合同有效期內自願辭職,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主要取決於合同檔案的規定,違約金不得超過3個月的工資。 在合同有效期內,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3個月工資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