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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作時腳部遭受外傷,並且在感染幾個月後,它變成了疣,由於在工作時間內受傷,這被認為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如果雇員在雇主工作場所的工作時間內因與工作有關的原因而受傷,則屬於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工傷雇員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1、認定工傷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有**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工作證或工作卡、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辦理的臨時居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錄音或錄影或其他帶有職工姓名、公章或老闆簽名的書面材料等)、醫療診斷證明等;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即殘疾鑑定;
2、工傷保險待遇主要補償為: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7至24個月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根據工傷職工所在省工傷規定確定,勞動關係終止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工傷職工所在省工傷規定確定, 勞動關係終止時領取的)、停工期間的工資(根據《勞動能力考核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貼、護理費、交通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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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被視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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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於工傷,也取決於工傷的程序,而不是工傷的後果。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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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算在內。 幾個月後? 兩者之間沒有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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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自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個人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請;
如果受傷時沒有**,則受傷後三個月的醫療材料一般不能作為確定工傷的依據;
如果當時有醫療記錄,並且個人認為傷害嚴重,醫生需要證明當前的傷害與先前的傷害有關,以便在工傷認定中可以將其視為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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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鑑定是乙個專業問題,你應該去勞動能力鑑定仲裁委員會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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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腳部的恢復情況,建議進行評估,這也是未來工傷索賠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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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傷,讓貴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給你工傷認定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單位不給你認定,可以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你直接去你當地的社保局諮詢,他們有專人來辦理這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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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傷,可以出具診斷證明、醫院發票、小案到原單位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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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是指在工作中遭受的工傷,分為兩種,一種是自殘,和你的情況一樣,另一種是其他傷害,是由於他人的誤操作或裝置故障造成的,需要在24小時內報告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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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書嗎? 言語是沒有根據的。
發生事故時,單位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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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傷鑑定只有一年的時限,脊柱殘疾鑑定的時間沒有明確的法定時限,只要傷勢穩定,就可以做到。 一般做法是在出院後三個月內或第二次手術後一周內進行殘疾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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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應該算工傷,因為你是在工作中受傷的,但你當時沒有注意到,你可以去當地醫院檢查傷勢,並要求醫院出具工傷證明,證明你之前在工作中受傷, 這樣才能算作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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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長了,人們肯定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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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知道多少,關鍵是怎麼證明背疼的,是以前!
這個我不明白,去找找吧,沒錯,我又是來搶二樓的,最近很多人問我:你為什麼總是搶二樓,我總是摸著他的頭說認真的,孩子,你還小,有很多你不明白的事情,搶二樓不只是技能, 同時,這也是在磨練乙個人的心態、意志、反應能力、好素質,就拿我說吧,看到那些小嘍囉,從不有一絲恐懼,冷靜地面對,搶二樓不僅關係到貼紙的內涵,也可能關係到國家和國家的和平, 所以,搶劫二樓不能有一絲惡意,更不能侮辱,不能有粗言穢語,你要記住,你搶劫的是二樓,那麼你就一定要溫柔、品質、愛心、孩子,這是很
事實上,用艾蒿葉泡腳可以治療感冒,但這主要取決於你如何浸泡它們。 感冒時,你可以把腳浸泡在艾蒿葉中,但你也應該注意其他食物進行調理。 當你感冒、流鼻涕、喉嚨痛、喉嚨痛或伴有發燒時,可以把腳泡在艾蒿葉水裡,也就是把身體浸泡到汗水裡,但一定要同時喝姜紅糖水,發燒時加蔥白,咳嗽時加幾瓣大蒜, 連續喝幾次,喝到身體發熱,不再痠痛,清水流鼻涕,然後多喝開水,病毒和冷火及時排出,注意休息,你的感冒會很快痊癒。 >>>More
工傷一般有補貼,需要支付醫療費,你完全可以正面提出來,也許你在群裡說你沒有工作都快餓死了,好像你在工廠裡不負責任,你怕其他員工對老闆有意見, 所以你不開心,這說明老闆不是乙個好老闆,太苛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