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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借款是明顯的個人債務,證明貸款是用來賭博還是不用於同居,最好去判決離婚,這樣判決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確定債務的承擔,但判決離婚比較麻煩,時間也比較長, 您可以自行決定。(關鍵是要證明債務是個人債務,這需要充分的證據,人為證據的有效性低,需要從實物證據上下功夫,現階段銀行電子對賬單上沒有相應的變化,生活中沒有正常的大額支出,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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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那麼雙方可以在離婚時就債務的承擔進行談判,如果達成協議,則以雙方的協議為準,但該協議僅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債權人無效。 如果是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各分半擔。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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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婚協議上標明,雙方同意,至於債務,提交一定的證據證明是男方的債務,即個人債務,你不需要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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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債證明就足夠了。
作為婚姻家庭方面的專業律師,我在處理離婚案件方面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可以聯絡我幫你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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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不知道貸款,並且貸款不用於家庭生活,則債務是男性的個人債務,女性沒有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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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債務是個人債務,不是連帶債務,你不需要承擔,關鍵是要證明債務確實是賭債(找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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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應該由他們倆承擔,與誰借的無關,誰擁有房子也無所謂。 房子應該被當作財產來對待,現在離婚要處理兩件事:財產和債務。 更不用說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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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債不需要由女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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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債務由個人分割,個人債務由個人清償,共同債務由雙方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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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的債務可以分為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和夫妻雙方的個人債務,從法律上講,離婚時個人債務應由債務人單獨償還,因此法院在分割離婚財產時也需要對債務問題作出認定, 最後決定哪些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沒有鑰匙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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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債務申索應如何適用法律條文? 如果是離婚,如果你們一方主動承認單身,那麼對方就不能忍受了,或者你可以承擔80%,另一方可以承擔20%,也可以通過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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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雙方在外地連帶債務糾紛法律文書生效前已離婚的。
1)無論是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還是通過訴訟程式取得的離婚生效法律文書,相關財產的處分均屬於當事人內部財產分割的協議,僅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不能用於逃避共同債務的償還。
(二)夫妻雙方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已經處理了夫妻財產分割問題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因此,離婚雙方應被列為共同被告,共同承擔共同外債的清償,並承擔連帶責任,無需通過審判監督程式撤銷原有效的離婚法律文書。
2、外連債糾紛法律文書生效後,夫妻雙方在連帶債務清償前離婚。
1)如果雙方都已對債務和財產進行了相應的處理,並且承擔債務的一方擁有足以償還債務的財產,則承擔債務的一方可以負責按照雙方約定的清償債務。
2)為逃避債務,將財產由雙方分割給一方當事人的(但須為連帶債務),承擔債務的一方無力償還或者不能全額償還,有效法律文書中僅將破產方列為被告, 人民法院可以在執行過程中直接追加對方為被執行人,承擔連帶償責任。
由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只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不能用於償還債權人在共同生活期間的債權。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發生的債務,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承認共同意思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債權人以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為由,對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所欠的債務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解釋》第三條規定,債權人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對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生活需要的債務主張權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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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把房子讓給女人,女人在蓋房子時承擔債務是合理的,不把房子讓給女人,讓男人承擔蓋房子的債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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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合法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借來的債務,就是家庭共同債務,夫妻必須以共同財產承擔,不足的部分離婚,還有償還的義務! 誰借錢都沒關係,不要被“誰借誰就還錢”的說法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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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係期間發生的債務屬於連帶債務,離婚時需要由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償還,不足的部分由法院協商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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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之間債務分割的法律認定是,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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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查詢請參考我發給您的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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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諮詢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對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是,夫妻一方可以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已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可以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
第十九條第三款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且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以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贍養費、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離婚時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其中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
(一)夫妻雙方同意單獨承擔的債務,但為逃避債務的目的除外。
2)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為沒有義務贍養另一方的親戚和朋友的債務提供資金。
3)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償還同居產生的債務。
(四)其他應當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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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債是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不僅你不必忍受,你的妻子也不必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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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資產和債務應分擔。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More
嫂子的行為是對離婚自由的干涉,離婚不是任何人脅迫的,她也無權以此作為離婚的交換條件。 只要兄弟沒有共同妻子名下的共同財產,嫂子就無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