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後多久能出結果

發布 社會 2024-04-17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工傷鑑定一般在60日內進行,特殊情況可延長30日。 如果鑑定已經完成,如果鑑定委員會沒有分歧,一般應在10天內傳送結果。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大約是15到60天,當然也不排除有時工傷案件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和收集,導致時間延長的可能性。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為依據作出工傷認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勞動者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根據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根據工傷認定作出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認定期間,中止認定工傷認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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