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企業裁員流程為:1、破產或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時需要裁員; 2、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3、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 4、制定裁員計畫; 5、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6.裁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少於20人但佔企業員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在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減少人員裁減計畫
(一)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中出現嚴重困難的;
3)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變更勞動合同後;
(四)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
1)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提供生產經營情況資訊。
2)提出裁員方案,包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集體合同的規定,擬裁員人員名單、裁員時間和實施步驟,以及擬裁員人員的經濟補償措施;用人單位不得解雇下列人員: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患職業病、工傷人員; 女員工在懷孕、分娩或哺乳期間懷孕;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徵求工會或全體員工對裁員計畫的意見,並對計畫進行修改和改進;
4)向當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和工會或全體職工的意見,聽取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5)用人單位應當正式公布裁員計畫,辦理與被裁員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支付被解雇人員遣散費,並出具下崗證明。
如何補償經濟裁員?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服務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正在接受法定整頓或者生產經營遇到嚴重困難,需要下崗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下崗。用人單位依照本條規定裁員,並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處理被裁撤的人員。
-
法律分析:1.默示辭職。 2.扔“繡球花”。
3.自願辭職。 4、自願減薪。 5.基層鍛鍊。
6.快速獲勝。 7. 通過電子郵件通知。 8. 提前退休。
9. 特別休假。 10. 在職培訓。 11.逐點突破。
12.改變就業形式。 13. 提高效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少於20人但佔企業員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在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後,可以減少裁員計畫,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
(一)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中出現嚴重困難的;
3)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變更勞動合同後;
(四)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單位簽訂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與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3)家庭中沒有其他就業人員,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撫養。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人數,六個月內重新聘用的,應當通知被裁退人員,對已裁撤人員,同等條件優先予以裁撤。
商務談判的談判 1 討價還價前的準備 (1)找出對方的依據 逐一詢問並仔細審查對方的依據和理由; 對方的真實意圖; 及時、適當地解釋你的立場和依據。 (2)判斷談判情況,判斷雙方分歧; 對方的真實位置。 (三)果斷合理地選擇中止談判的; 總特許權; 磋商仍在繼續。 >>>More
行或卡刷卡。
1.線刷需要root,並附加root方法。 如果您擔心root會影響保修和公升級,可以取消root。 >>>More
鑽戒定製的第一步,需要新人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狀況,對自己的定製戒指的預算進行粗略的估算。 第二步是確定鑽石的4C:鑽石的重量、切工、顏色、淨度等級,4C等級越高越貴,要了解一枚鑽石戒指的價值,需要通過整合4C引數來鑑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