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他們有義務贍養父母。 法律規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孩子與其父母之間的關係不會因婚姻而改變。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生活費。
換言之,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是針對兒子和女兒的,而不是針對已婚女兒的。
-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能工作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再看看我國憲法的規定,其中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這是在談論成年子女,無論兒子和女兒,也不在已婚和未婚之間。
以上規定,即使女兒結婚了,她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
無論是否結婚,子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21條規定,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 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撫養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如果子女未能履行其贍養義務,無法工作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禁止嬰兒溺水、遺棄嬰兒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
我不在乎哥哥姐姐多拿少拿,公平的沙灘餡餅,我在乎的是,我對父母做得夠不夠,有什麼缺點,一句話,只有父母生我的時候,我才有本事,父母一定是最好的待遇,如果我沒有本事, 我吃什麼,我爸媽吃什麼,我會一直想著我爸媽,沒有他們我就長大不了,我給了我乙個家,我報答了我的媽媽,我在十月懷上並生下了我,就像我對我的孩子一樣,我傷了我的心,我媽會永遠感謝你老了, 你是三歲前的我,我應該為你盡我最大的努力一輩子來盡你的孝,烏鴉餵食,跪著的恩惠的奶,泉水是報不償的。
-
我母親現在已經70歲了,我的祖母來自農村,沒有錢,只有一套農村的房子,分給我母親的三個兄弟,三個兒子輪流生活。 媽媽每年都會給我奶奶退休金,她也會帶奶奶過來住幾個月,尤其是冬天,“媽媽會自己看的”是我媽媽常說的。 我爸爸從來不有意見,他會給我奶奶吃水果泥,和我奶奶聊天,從不打擾我奶奶。
在我結婚之前,我告訴我丈夫,我們的女兒和兒子是同乙個養老金領取者,他們父母的財產應該自己處理。 不知道頭條上的人怎麼了,我辦公室的三個女人都分別結婚了,我們都覺得養父母是合適的,不分性別。
-
我是我母親的女兒,在六七十年代之前,是乙個不供養父母的農村女兒,她是乙個嫁出去的女人,灑出來的水沒有義務供養父母,我出生在六十年代,現在社會發展太快了, 每個人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老年人不像我們小時候看到的那樣。咱們立下大功,總之,咱們商量一下,咱們這輩子姊妹那麼多,老了怎麼辦。
-
俗話說,養育子女不老,可見供養老人、贍養父母,無論是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都是我們作為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婚姻法》和《憲法》都規定,我們作為孩子,有責任和義務贍養父母!
-
橋到橋,路到路,遠嫁的女兒溢位水面,作為女兒,不要和娘家爭名利,也不要和哥哥哥哥爭奪贍養權,要做好孝心孝道, 因為很大一部分父母幾乎把所有的精力、財力、物力都都放在了兒子身上,兒子是寶貝,女孩的家是草,只有被兒子折騰得死去活來,才會錯過一點女孩的好東西!
-
當然,有贍養的義務,不僅有贍養的義務,還有繼承權。
-
一切都屬於兒子,女兒一無所獲,也沒有義務贍養父母,只有尊敬和孝順。
-
中國的習俗一般是兒子供養父母,因為父母的財產也是兒子繼承的,與女兒無關,但也有例外,現在獨生子女很多,一定是女兒當兒子,獨生子女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 當然,如果兒子繼承了父母的財產,卻不供養父母,這個名聲就徹底毀了。
-
當然,我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男人和女人都是由父母生養的!
-
是的,你有養老金,遺產沒有你
-
婚姻難道不是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分離嗎? 娶妻不是買斷對方與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贍養好的義務僅限於親生子女和養子女,不包括兒媳和女婿,道德並不意味著法律可以強加於人。
-
當然,兩個孩子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孩子都是由父母生養的,都負有同等的責任。
-
我母親在我六歲的時候再婚了,在我成長的過程中,她從來不照顧我,我結婚生子的時候,她一毛錢都沒花,幾十萬塊錢的財產都歸她兒子所有。 後來因為壓力寶都沒了,還欠了一百多萬元,她就把兩張舊退休卡都給了兒子,還帶著老婆住進了我們家養老院。 我很疑惑,然後她說:
你兒子在武漢有房子,你和你兒子住在一起,這房子給他兒子住,我無語了。 我把他們送走了,他們似乎每個節日都不給我一些錢,前年我去看她,她說:如果你不照顧你的兄弟,就不要和我一起去。
我已經兩年沒苦過了,你說我該怎麼辦,我退休後沒大錢,小錢也不缺,房子給不了兒子,我們兩個人要一直活下去。
-
我們可能有點落後。 家裡有兒子的,都是靠兒子養活的,嫁出去的女兒不供養老人。 除非沒有兒子,否則女兒要贍養老人。 因為房子是男方結婚時買的,女方帶著父母和她一起住,所以不現實。
-
如果孩子公平地從父母那裡繼承,女兒應該支付與兒子相同的費用。 女兒要由父母撫養長大,兒子擁有父母所有的財富,為什麼女兒要平分秋色。
-
是的,一定有,女孩不欠婆婆,而是欠婆婆最多的。
-
答案是肯定的。 可是現在農村給兒子東西是自然的,敢給女兒,不能生氣,法律能保護女兒的權利嗎?
-
這取決於個人的經濟能力。 如果你是獨生子女,那麼無論你的生活多麼艱難,你都有義務贍養你的親生父母。
-
男女平等,有義務贍養。
-
這在法律上和原則上都是必要的,但各地的習俗不同,經濟責任因人而異。
-
有義務,但沒有責任。
-
是的!! 呵呵! 財產留給兒子,養老金正在尋找女兒!
-
那就看你接受不接受彩禮了,你不需要彩禮的一分錢來養活他們,照顧他們,也不能提高太多的彩禮。 因為我給你那麼多彩禮,你可以用彩禮錢來支援你自己的退休生活。
-
當然,父母有義務贍養他們。
-
法律分析:已婚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律義務,其中一項義務是男女平等,這種義務不會因為女兒結婚而消失。
除非孩子已經喪失了工作能力,並且確實無法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否則他或她可以不贍養他或她的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支援、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有義務贍養老人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
法律分析:是的。 如果已婚的女兒有撫養義務,則子女撫養父母的義務不會因子女遲遲不結婚而消滅,撫養男女的義務是平等的,撫養義務也不會因為她是女兒而減少。
無論婚姻狀況如何,子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向父母請求贍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
法律分析:俗話說:出嫁的女兒灑了季澤笑的水。
但實際上,這是一種父權制的封建意識形態,也是大男子主義的一種表現。 在現代生活中,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子女一視同仁,即使女兒婚後仍享有繼承權,有贍養父母的法律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遺產的繼承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
是的。 已婚女兒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會因為孩子的結婚而消除,贍養義務男女平等,贍養義務不會因為朋友的戶主是女兒而減少。 無論婚姻狀況如何,子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東風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成年子女的義務,或者沒有工作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承擔贍養費。
這只是你當地的習俗,沒有法律依據,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你有權完全控制自己的收入,這只能由你自己和家人溝通,你沒有法律義務給你弟弟買房,你爸媽只是想減輕他們和你弟弟的負擔, 你爸媽太傳統了,不太好溝通,如果你做得不好,會傷害你的家庭,你要求更多的祝福,反正現在已經傷了你的心,不是嗎。
1.對權利人的補償。
首先,是指與死者同住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一等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當一等繼承人根本不存在時,遺產才開始由二等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進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