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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問題:我看了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有一整套的措施。 只需按照上面的說明操作即可。
要經過工傷鑑別、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程度進行賠償。 有人去勞動局詢問當地上一年的平均工資情況,一些補償專案與此有關。 我們來看看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傷保險規定。
工傷認定是關鍵,只有認定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殘疾程度可根據診斷結論,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分類》作出初步判斷,最終鑑定結論以勞動部門指定的鑑定機構為準。
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工傷保險的,一切費用及相關工傷撫卹金由用人單位承擔。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如果工傷得到確認,則確認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這也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你也要籤工資,工資單也應該由雇主出具,證明你的月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很普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考勤記錄等,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閱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了解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這將使你受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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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保險,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工作期間繳納全部社保,如果你離開公司,也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經濟補償。 1.如您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關係成立已滿乙個月,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作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 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您可以獲得 11 個月的雙薪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2.要求在工作期間補繳所有社會保障金。 如果您不進行補充付款,它將轉換為現金。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彌補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3.如果您離開公司,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遣散費。 每工作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發放,不滿6個月按乙個月工資發放,按6個月計算乙個月工資。
它是根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 如果煤礦單位不同意您的請求,您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在公司未給您投保期間,發生工傷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工傷傷害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您因工傷而產生的必要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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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能私密,否則麻煩層出不窮,後續費用誰也沒人承擔。 一定要堅持舉報工傷,記得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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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煤礦沒有合同或保險,你要學會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要求簽合同交保險,或者你以後沒有工傷事故或者退休後沒有養老保障,如果老闆就是不給你答覆你的要求, 不如辭職找個合適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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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首先不簽合同是違法的,其次是你沒有買保險,屬於工傷,公司會全額賠付。 仲裁後,公司不強制執行可以起訴法院,法院將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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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合同或者保險在煤礦工作,你應該去工廠的勞動人事部門查問,如果他不給你工作,你可以去市仲裁勞動仲裁詢問,這樣你就可以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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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聽不懂隊長的話,就要有礦長出面,如果是私密的,就要考慮到很多後續問題! 像你這樣簡單的少量賠償是不行的,如果賠償金額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還是要申請工傷鑑定!
我沒有給你簽合同,我沒有交社保,這本身就是礦井的問題,只要你在礦井裡工作。 如果發生什麼事,礦山將負責! 如有必要,您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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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證明你在那裡工作!! 這是在工作中受傷的。 費用都是我的,包括賠償等。
這種事情,如果私下解決不了,趕緊想辦法收集證據,打卡記錄、請假單、工資單或者工資單或者其他的,只要是證據,以後就會被用於仲裁或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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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工作的煤礦應該是小型民營煤礦,應該要求你簽訂勞動合同,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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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人來調查,礦山就會害怕,畢竟不簽合同本身就是違規,所以說不定能滿足你提出的一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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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這種情況真的很煩人,沒有意外保險,建議你找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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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訴嗎? 如果你在煤礦受傷,那一定是工傷。 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一些煤礦老闆故意不與礦工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繳納勞保等費用。
如果發生工傷事故,他們只想付點錢,匆匆結束事故,工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你把你的醫療證明帶到社會保障局,他們會派人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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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也沒用,只能走法律程式。 您可以申請法律仲裁,並讓勞動局保護您。 因為你的情況和我以前有的同事一樣,他也在礦裡工作,他傷了乙隻腳,想植入一塊鋼板,然後十年過去了,他的鋼板沒有拿出來,當地醫院的醫院也沒敢幫他拿, 然後他回到家鄉的醫院,她應該把它拿出來,結果,他現在走路一瘸一拐。
說當時礦裡的人叫他私聊,他跟你一樣被趕出院,但他不願意,一直呆在醫院裡,但醫院不付醫費,也不肯吃藥,就讓家人幫他向勞動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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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與他們溝通,並確保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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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訴他三個月的很多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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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我可以從上述情況中得出結論。 用人單位與求職者一旦達成協議,就是勞動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最大保障,即用人單位必須繳納勞動者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發放。我給你兩個建議:
首先,單位必須取得單位的書面承諾,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單位公章必須有效方可有效。 二是誠心私下解決,條件可以滿足你的需求。 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起碼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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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同樣被拖欠工資的同事一起,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索要拖欠工資。 尋求解決方案。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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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作為用人單位,您應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則應主動與員工溝通,爭取達成協議。 如果員工仍然拒絕簽署勞動合同,您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加強教育宣傳,增強員工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引導員工自覺簽訂勞動合同;
2.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員工,可以採取紀律處分等措施;
3.必要時,可以要求相關部門介入,如勞動監察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幫助解決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未簽訂勞動合同存在法律和經濟風險,建議您盡快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免發生糾紛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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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不與煤礦工人簽訂合同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對員工進行雙薪賠償,如果給員工造成任何損失,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您好,不與煤礦工人簽訂合同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對員工進行雙薪補償,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您好,沒有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是絕對違法的。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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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對不起,讓你久等了,我很樂意為您解答,煤礦工人不簽合同違法嗎:違法,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就要賠償工人雙倍工資,如果工人有損失, 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對不起讓你久等了,我很樂意為您解答,煤礦工人不簽合同違法嗎:違法,公司褲子爛了,籤勞動合同違法,如果公司不簽勞動合同,就要賠償工人雙倍工資, 如果勞動者有損失,也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如果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用人單位有僱傭行為,與勞動者已經形成勞動關係,即使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用人單位也會在勞動法下承擔各種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律義務。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甚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希望它能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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