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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這些關鍵知識點!
1.注意保險規則。
保險規則通常有保險年齡、承保期限、付款期限和猶豫期等選項。 所有這些都對我們的保險產生了重大影響。
以承保期限為例,承保期限就是保險可以承保多長時間。
如果我們想投保一款可以保障生命的產品,但是當我們看保險合同時,卻因為看不清保障期而不小心投保了只保障期限的保險,那麼當保險期屆滿時,保險產品就無法保障我們了,這往往是值得的損失。
我應該選擇定期或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因此,我們需要閱讀包括承保期限在內的幾條保險規則!
2.注意保險責任。
購買保險就是為了獲得保障。 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代表了該保險涵蓋哪些方面。 可以看出,保險責任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保險的核心部分。
師姐再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要投保乙個重症、中、重症全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 當我們檢視保險合同時,我們發現某大病保險產品只涵蓋重症和輕症,這也反映出該危疾保險產品不符合我們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師姐建議大家找乙個比較合適的危疾保險吧!
可以看出,我們在看保險合同的時候,應該從我們的保障需求出發,判斷保險產品是否適合我們!
篇幅有限,在看保險合同時要注意的注意事項很多! 有興趣的朋友千萬不要錯過師姐準備的這份詳細指南:
教你識別保險合同中的那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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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何時有效、何時生效、何時屆滿。
保險責任的範圍是保險公司會賠償你什麼樣的意外,如果你不明白,一定要問清楚。
保險除外責任,即保險公司不賠付的情況是什麼,這也應該問。
如何支付保費,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保險金額是保險公司在發生事故時可以支付多少錢,上限是多少。
發生爭議時如何解決爭議,無論是談判、仲裁還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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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包括保險人的名稱和位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和免責、保險責任的保險期限和開始時間、保險價值、 保險金額、保險費及賠付方式、保險賠付或賠付方式、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情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注: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是意圖表達不真實的合同,一般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合同,只有損害國家利益的才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隱瞞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免除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的責任,增加對方的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
保險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保險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表達相同意圖的法律行為。 2、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為達到一定經濟目的而達成的協議。 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意外損失的經濟賠償,或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獲得經濟救濟,保險人承保危險的原因是為了通過風險分擔獲得經營利潤和社會效益。
3、保險合同是當事人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投保人與保險人可以就其他與保險有關的事項達成一致。 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或人壽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指定的有權要求賠償保險金的人。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可保金額是指保險人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最高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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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人的名稱、位址;
2)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姓名和住所,以及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姓名和住所;
3)保險標的物;
4)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5)保險期限和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
vi) 保險的價值;
vii) 保險金額;
8)保險費及繳費方式;
(九)保險金的賠償或支付方式;
10)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1) 合同訂立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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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應包括:
(一)保險人的名稱、位址;
2)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姓名和住所,以及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姓名和住所;
3)保險標的物;
4)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5)保險期限和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
vi) 保險的價值;
vii) 保險金額;
8)保險費及繳費方式;
(九)保險金的賠償或支付方式;
10)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1) 合同訂立的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保險公司的名稱和位址。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姓名和位址,以及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姓名和位址。
保險標的。 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保險期限和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
投保額。 保險費和付款方式。 保險賠償或付款方式。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簽訂合同的年、月和日。 投保人與保險人還可以就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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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保險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投保前慎重選擇保險公司; 2、準備投保時,需要核對保險業務員、**人員、經紀人的資格證、營業證; 3、為保險標的物選擇保險合同; 4、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和研究合同條款的內容; 5、如實填寫保險單並親自簽字。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請求,保險人同意承保的,即成立保險合同。
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出具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索賠的,經保險人同意,保險合同成立。 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出具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訂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約定條件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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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簽訂保險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內容:保險人與投保人應達成共識,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保險合同應當是自願訂立的; 人壽保險的投保人在訂立合同時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物具有可保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爵巨集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關於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約定。 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並有義務按照合同支付保險費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補償或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的訂立應當協商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投保外,保險合同是自願訂立的。
今天,師姐就給大家講講簽訂保險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些事情。 在開始小組之前,您可能希望了解保險的基礎知識:超級完整! 您需要了解的有關保險的所有資訊都在這裡。 >>>More
保險有現金價值,是指保單當下價值多少,可用於退保和保單貸款,但並非所有保險都有現金價值,如終身壽險、一年以上定期壽險、養老保險、分紅保險等長期保險都有現金價值, 而一年期人身意外保險、家居財產保險等產品則不具備現金價值。
學歷是“墊腳石”,這已經成為家長的共識,也成為社會的基本認知,所以家長需要盡最大努力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 為了保證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減輕家庭開支的壓力,越來越多的家長選擇購買教育保險。 那麼,在購買子女教育保險時,我們應該注意什麼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