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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通過對情況的描述,大家給出的,像這樣的情況,當然是這個員工負責的,佔了大多數,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兩人之間吵架,就連員工也肯定是一些人,但我想說的是,你的老闆一定是經理,你也要有一定的責任,嗯。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要照顧好自己,只要自己成為乙個集體,每個人都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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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打架的時候,老闆當然要負責,有責任處理打架的員工,該派到相關部門的,要送到相關部門,工資要扣除,開除的要開除,處罰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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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打架而不在單位,則屬於個人行為。
與老闆無關。
用人單位在工傷關係中受傷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在認定工傷後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 一般來說,老闆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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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員工吵架時,老闆有責任嗎? 一定有一定的責任,但不是全部的責任,因為員工自己責任大,素質不高,所以他們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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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個人行為,但作為單位的老闆,你有勸阻的義務,即使老闆不在,別人也有這個義務。
如果真的發生什麼事情,單位需要承擔監管不嚴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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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吵架,老闆。 如果,在單位中劃分是老闆的責任。 私下。 那麼就和老闆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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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詳細告訴我們員工的位置和原因以及對公司的影響,以便我為您分類事故責任
你是老闆嗎?
這是個人恩怨,與你無關。
可能與老闆有關。
您也是雇員,這不被視為工傷。
這與您或公司無關。
現在誰怪你? 你想負責嗎?
對打架雙方的處罰:尚不構成犯罪的,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聚眾鬥毆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六十周歲以上的人;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這不構成犯罪,最多你會被拘留。
不要太擔心。
女子的傷勢也是在他們兩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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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作期間與公司同事吵架時,老闆的責任是什麼? 在這裡,如果員工為了公司的安全措施而制止了另一位同事的非法操作,與違規操作的同事發生衝突,並被同事打傷,那麼老闆就要為被毆打者承擔**費、誤工費、醫療費等。 如果被打的員工因為工作上的爭吵而引發衝突,同事發起衝突並優先打人,結果被其他人打傷。
所以老闆不負責任。 如果受害者因為非法操作而被別人勸說,他不會聽,會與他人發生衝突,結果他會受傷。 所以老闆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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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整件事上,老闆不負責任,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辨別力和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所以傷害只能靠自己協商解決,如果不能用法律解決,老闆頂多要對管理不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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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打架受傷,老闆不該承擔責任,上班時間打架違反了公司的紀律,應該對員工進行一點懲罰,讓員工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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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對公司的制度不嚴格,有管理不善的責任,打架受傷的損失由戰爭雙方賠償,他們自己調整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式解決,公司也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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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上班時間與公司同事打架受傷,老闆應該處理這些責任,我說老闆應該對員工缺乏教育負責,老闆應該把員工送到公安機關處理打架傷害的賠償責任, 老闆應該暫停業務進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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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應該對缺乏監督負責,也沒有對員工進行適當的教育。
以教育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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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有責任管理這件事,但這件事的主要責任應該是員工和他的同事的責任。 在工作時間打架可處以火災。 現在你受傷了,你應該報警,警察會查明的,這是誰的責任,誰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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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職責是公司的流程和系統,以及管理者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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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只對管理鬆懈負責,打架中遭受的損失是雙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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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因工作糾紛而打架,除非公司直接教唆,否則公司和公司老闆不承擔責任,員工應承擔違法處罰的責任。 打架鬥毆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與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區分開來,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六十周歲以上的人;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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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工傷,老闆工作的公司有責任賠償。 勞動者打架受傷是否屬於工傷,應結合打架的原因分析,受傷的勞動者可以向對方主張人身傷害賠償; 如果打架與工作內容有關,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否則公司將不承擔責任,員工也可以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在完成禪修期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在事故中受傷;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因工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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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但主。
如果在乙個位置上發生爭吵,造成什麼後果,老闆要承擔法律責任。
允許。 但從邏輯上講。
容榕說,這不是責任,我覺得吵架中肯定有挑釁(指先對不起對方或一方願意和解但對方不原諒的人),老闆應該早點把他當成害群之馬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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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作中打架的,除非公司直接指示,否則公司不承擔責任,員工承擔違法處罰的責任。 版。
打架鬥毆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再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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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沒有具體責任,只有企業文化管理不善、滲透力差、教育差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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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闆有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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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工傷,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支付病假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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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打架,公司應負有管理責任。 一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時,公司將首先依法進行工傷認定,再追究第三者的責任。 同時,當公司有過錯時,應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2、因私事打架的,雙方責任依法分開,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依法承擔; 如有必要,應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這個時候,公司會先對待當事人是可以理解的。 事實上,他先用自己的錢來治癒自己。
3、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工資的倍數; (第八十二條) 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應當依法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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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對打架的員工進行批評和罰款,然後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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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公司的勞務管理系統,雙方在同一天被視作曠工。 毆打者負責受傷者的醫療費用和損失的工作費用。 業主概不負責。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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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具體流程和原因,單純的打架和傷害超出了公司管理範圍,應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如果有過錯,應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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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時被毆打,那你應該馬上報警,你可以等待公安機關的結果,但你在工作場所受傷應該是工傷,你的老闆應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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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受傷,如果不是企業賦予的職責行為,就不該追究責任,企業對員工的行為負責,必須有乙個基本條件,即員工正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根據企業要求。 詞。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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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老闆不贊成監督。 上班打仗不符合公司章程。 要負責任。 報銷受傷者產生的所有費用。 他們也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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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作時與同事發生爭吵,老闆應對管理不善負責。
非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造成的暴力傷害,不屬於工傷,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理,賠償金額通過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More
您好:您的問題是用人單位責任問題,勞動者在勞動活動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如果第三者造成勞動者人身傷害,勞動者可以向第三者索賠,也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雇主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