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契上寫上孩子的名字有什麼好處

發布 社會 2024-03-22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父母破產了,不會影響房子,父母會離婚,房子不會分割。 當然也有弊端:孩子不能享受首次購房的優惠政策,人不幸走了,房產屬於另一半。

    因此,大家在新增名稱時應謹慎。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在地契上寫上您孩子的名字有利有弊。

    優點: 1.避免遺產稅(尚未引入)。

    2、轉賬20%個人所得稅。

    3.避免房產稅(現在只有部分城市在試點)。

    注:離婚後房產是什麼都不重要,不能拿走孩子的房產,樓上提到的拆遷是按戶籍計算的,不是按業主計算的。

    缺點:1.孩子18歲之前不能賣掉這套房子,如果想賣,需要再買一套,讓孩子的名字。

    2.交易時需要家長在場,我個人覺得比較麻煩。

    3、N年的事情變幻莫測,現在有很多事情把老人趕出家門。

    4.子女教育。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地契的好處,加上孩子的名字 1、省去了贈與繼承或重新轉讓的費用,2、如果你不幸破產了,你不會分割孩子的名字。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買房時在房產證上寫上孩子的名字有很多好處。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缺點:第一。

    首先,孩子買房的成本獨立增加。

    如果父母買房沒有登記孩子的名字,孩子以後會買第一套房子,但如果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以後房子就是第二套房子,需要交更高的首付比例、按揭利率和契稅。 這將增加為孩子買房的成本。

    第。 第二,房地產稅羊毛。

    參考已經徵收房地產稅的上海和重慶,房地產稅的徵收不會放之四海而皆準,每人一定的免稅面積,孩子名下房產累計面積超過免稅面積,就需要繳納房產稅。

    第。 3. 財產將由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婚後意外死亡,那麼配偶作為第一繼承人,有權繼承孩子名下的所有財產,即使是與孩子共有的財產,孩子的配偶也有權要求分割,如果財產不能給孩子的配偶, 也許他將不得不支付經濟賠償。

    好處:部分。 1. 避免因所有權轉讓而產生的稅費。

    將房地產轉讓給子女主要有三種方式,贈與轉讓、售賣轉讓和繼承轉讓,贈與轉讓需要繳納3%-4%的契稅,以及公證費和產權處理費; 因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稅費不同,至少需要繳納1%的房價契稅和登記費;

    遺產轉讓是最經濟的,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登記費,通常從幾百到幾千不等,三種轉讓方式都會產生一筆不貴的稅費。 如果父母直接以孩子的名義登記地契,那麼可以節省這些轉讓費用。

    第。 2.婚前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如果父母在婚前為孩子購買了房產,或者將孩子的名字新增到他們共同擁有的財產中,如果孩子將來意外死亡,配偶有權繼承部分財產,但如果離婚,財產在婚前屬於孩子,配偶無權分割房屋。

    第。 3、規避家族破產風險。

    父母經營的企業因資金鏈斷裂申請破產清算,父母的房產將被拿走還債,但孩子名下的房產不是惡意轉移資產的案件,孩子的房產不會受到影響, 整個家庭不會流離失所。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與子女登記房產有以下優點:1、避稅避費。

    直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登記房屋,既方便又划算。 與贈與、遺產等相比,可以節省數萬元的轉讓稅,以後也不用擔心遺產稅。 2、提前為子女準備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婚後被配偶分割。

    一方面,提前為孩子購買房地產為他們未來的婚姻做準備,另一方面,根據現行法律,婚前配偶一方的財產是婚後的個人財產,配偶無權分割。 以子女名義辦理房產登記的弊端: 1、不方便過戶**。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是父母也不允許以子女的名義隨意**房產。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收入、儲蓄、住房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占有、搶劫、毀壞,或者非法查獲、扣押、凍結、沒收。

    2. 房屋可以由孩子的配偶繼承。 如果不幸發生婚後子女死亡,配偶、子女和父母均為一級繼承人,有權繼承死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 這是什麼意思?

    即使房屋是孩子婚前的財產,孩子名下的財產也會按照繼承順序由孩子的配偶優先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衍生問題:在不動產證上加名的程式有哪些? 1、在有貸款的房屋的房產證上加名,需要到借貸行變更按揭手續(只有在借款行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加名)。

    2、辦理所需費用:如貸款為公積金貸款形式,需加收100元; 如果是貸款組合:公積金+商業貸款,需要支付200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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