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管上海有沒有這方面的法律,只要在中國境內,就要遵守國家的法律,當然可以得到雙倍的賠償。
-
上海創源律師事務所【馬世輝律師】——專業刑事辯護、房地產糾紛、婚姻家庭、債務糾紛、經濟合同、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律師,我是他的助手——馬世輝律師答辯經驗豐富,上百個案件勝訴率高,如果涉及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入“馬世輝律師”, 我相信他會幫助你的。
不續簽的權利。 也可以續訂。
-
如果我在僱傭合約期滿後繼續工作而沒有續簽僱傭合約,我可以申請雙倍工資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工資的兩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兩倍月工資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滿乙個月後的次日,截止時間為書面勞動合同補繳的前一天。
-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勞動者仍受僱於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者未受僱於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不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完善勞動合同的條款,續簽勞動合同的,但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或者不大驚小怪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每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森枝裕和勞動者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不實行分工。
-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一般有兩種:
首先是選擇與員工續約,並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二是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因為勞動合同期滿,企業選擇不續簽,那麼勞動關係只能解除,另外,還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無論你如何選擇,你都必須向員工支付相應的補償金,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在僱傭合同即將到期時選擇是續簽還是終止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即告終結,用人單位繼續受僱即為新的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簽訂合同繼續工作滿乙個月的,應當自乙個月期滿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 勞動者繼續受僱不足一年的,按工資雙倍支付,直至補充合同簽訂之日; 支付滿一年的,應當在一年期滿的前一天結束支付,視為已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並立即辦理手續。
1、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1、原勞動合同主要條款需要重大變更的,雙方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權利、義務、要求等沒有變化,或者變化不大的,雙方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續約協議,明確勞動合同續約期限;
3、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續簽的,用人單位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4、勞動者要求無限期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續簽時間有哪些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同意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即將屆滿時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續簽,並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簽手續。 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或者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簽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在事實勞動關係形成後,無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檔案中沒有具體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雇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支付雙倍工資。 在實踐中,有不同的觀點:主流觀點認為員工應該承擔雙重工資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等合法、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繼續雙薪工作。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仍繼續按畝數勞動的,應當按雙倍工資支付。 因此,如果勞動合同期滿後不續簽,但雇員繼續工作,則應向其支付雙倍工資。
-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先進行勞動仲裁。 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計算。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勞動爭議上訴的訴訟時效如何規定。
勞動爭議上訴訴訟時效規定,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的時效期限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而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限的約束;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2、員工離職後工傷賠償金的有效期是多久?
員工離職後工傷賠償的有效期是多久?
員工離職後,因工傷賠償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自當事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加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要求加班費的訴訟時效為15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加班費屬於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時效期限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期滿後仍未續簽的,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More
如果不是職業病,那麼也要看是否在法定醫療期限內,如果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或者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在合同期滿時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工工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不足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補償半年以下乙個月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