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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規定,二手車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車輛使用、修理、事故、檢查等真實情況和資訊,以及抵押是否登記、是否繳納稅費、是否報廢期限等資訊。 如因賣方隱瞞、弄虛作假,導致買方購買的車輛無法轉讓登記的,賣方應無條件接受車輛退回,並退還購買價款等費用。
二手車經銷商在銷售二手車時,應當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並在經營場所明確。 二手車交易應當簽訂合同。 合同範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
制定。 二手車所有人委託他人辦理車輛的,應當與受託人簽訂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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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購買二手車浸泡在水中和事故車。
都是關注的焦點,如果可以排除,那麼結合公里數和保養記錄,基本可以確定車輛的基本狀態,或者可以購買,但必須要關注公里數,平均私家車一年會跑2萬公里左右。
浸泡卡車的危害。
“浸泡車”修好後,就像一顆“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出現問題,比如發動機突然熄火、高速行駛時安全氣囊。
關鍵時刻無法彈出,甚至無緣無故彈出等,這樣的車雖然便宜,但在日常駕駛中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因此,消費者最好不要為了便宜而購買“浸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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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合同中註明,購買二手車時可以註明上述承諾條款,雙方可以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條款上加加說明,只要雙方簽字同意即可。 如果要真正鑑別浸泡車和事故車,還是有點難的,這是乙個商業信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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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保證,因為協議通常在三個月後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買車的時候要找人看車,最好讓二手檢驗技師和4S店的維修人員陪你一起去看車,這樣就不會買到事故車、被水淹的車或者消防車。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對購買二手車的程式有詳細的了解,有些購車者因為價格便宜,選擇購買一些未完工、無法轉讓的二手車,這樣不僅買方會遇到麻煩,賣家也會有同樣的麻煩。 二手車交易所需的手續包括車輛登記證、駕駛執照、購車發票、保險單、交易雙方的身份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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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有協議,那麼就要按照協議去做。 他們的車發生了重大事故,協議上寫著沒有發生火災事故,浸泡在水中,他們是欺詐性銷售。
就個人而言,建議先和車商溝通,不行直接起訴,因為你100%贏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二條 以信函、電報方式提出要約的,要約期限應當從信函規定的日期或者電報送達之日起算。 如果信件沒有註明日期,則應從信件投寄之日起計算。 如果要約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應從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時起計算。
第四百八十三條 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條 通知承諾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接受不需要通知的,接受應當在按照貿易慣例或要約要求進行接受時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條 承諾可以撤銷。 撤銷承諾,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第四百八十六條 受要約人超出承諾期限作出約定,或者承諾期內約定,按照正常情況不能及時送達要約人的,為新要約; 但是,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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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可以先聯絡對方協商退車事宜,如果對方不同意,涉嫌違約,可以採取訴訟途徑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取得的一切財物,應當追回或者責令返還; 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用於犯罪的違禁品和個人財產應予沒收。 沒收的財物和罰金應當上繳國庫,不得自行挪用或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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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可以先聯絡對方協商退車事宜,如果對方不同意,涉嫌違約,可以採取訴訟途徑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一切財物,應當追繳或者責令返還; 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用於犯罪的違禁品和個人財產應予沒收。 沒收的財產和罰款應當上繳國庫,大額出售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置。
根據個人經驗,沒有人會把車撿起來賣,都是膚淺的,可能有一些零件需要更換。 很好說,我只是換了電池,只是換了新輪胎,備用輪胎沒有撞到地面什麼的。 >>>More
我說,朋友,你運氣不好! 二手車天生就很深! 車子各式各樣,買這種車之前應該找個學識淵博的師傅給你看,車商最願意忽悠不懂車的你,你現在找也沒用,因為你檢查車的時候沒有仔細看過,所以他們根本不承認, 他們認為自己很不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