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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不受影響,辭職時支付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雇勞動者的,不予賠償。 因其他原因被解雇的,按服務年限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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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生氣,說他不開車了,和跟他在一起的人關係不好,就說要那個人跟他在一起就不開車了,因為他不想耽誤工作,人手不夠,我家親自開著車去送貨, 有這樣的打工嗎?這句話他說了很多遍,家裡人一氣之下就放了他,也沒發出好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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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有充分的事實僱傭關係證據;
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者工資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用人單位應當對第(一)、(三)、(四)項所述相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2. 你問了雙倍工資,我就不列舉《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了 3.您需要提供加班費的證據。
4、建議不要辭職,而是直接到勞動局要求公司給你支付社保和雙薪,並簽訂勞動合同;
5、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必須辭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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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辭職及申請勞動仲裁的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未支付加班工資;
2、申請勞動仲裁的證據:工資存摺和公司借用印章申請表上有公司領導簽名,(以及公司部門領導簽字的考勤表影印件,僅限5月,等財務月份),可索要工資單。
3、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主張的權益:從入職第二個月起加倍工資,遣散費相當於半個月工資,加班費(需提供證據),補充繳納社會保險費。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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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辭職,你可以直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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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能的罰款:乙個月的工資。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應提前乙個月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此期間聘用新員工並交接工作。 如果你不待滿乙個月,你最多會損失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無論誰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和社會保險關係。 ”
3、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換言之,違約金僅限於本單位向您提供的有償培訓、您未完成服務期、您違反商業秘密保密義務的責任。
4 存款。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返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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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如果你在CF公司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開了,你肯定會被直接開除,社保應該好買,然後你可以直接轉走,而且定金你要和CF公司商量好,讓他們退還給你,我覺得你不應該這麼衝動, 去CF公司把事情說清楚,讓他幫你辦理辭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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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仲裁裁決和一審法院判決沒有問題;
2、訴訟的重點是證據,你敗訴的原因是你缺乏能夠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據;
3. 你現在可以提出上訴,法院的二審是你最後的機會。
就個人而言,你可以嘗試申請法院調查,調查的內容是你在公司工作期間留下的痕跡,也就是說,你工作的時候肯定會在公司的各種檔案上留下關於你工作的線索,如果調查和證據都拿到了,那麼你就有機會打贏官司。
當然,你可以當庭問公司,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關係,公司法人為什麼要付錢給你? 而且公司必須給法院乙個合理的解釋,我認為這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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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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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上級法院上訴。 公司一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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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證據的原件都被法院扣留了?? 交給法庭的都應該是影印件,只有在盤問證據時才能出示原件進行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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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份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問題的,應簽訂12個月,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關係成立後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你一年籤一次合同,3到4年,也就是你籤了兩次以上的勞動合同,如果你籤了兩份以上的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必須第三次和你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如果是在法律規定的裁員範圍內,那就沒辦法了!
如果您仍有疑問,請再次諮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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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重要的是想辦法證明你父親在磚廠的勞動關係。 其次,對於這起與工作有關的事故,找願意為你作證的證人。
毫無疑問,這起案件是一起工傷案件。 除公司申請外,員工(或受託家屬)還可以申請工傷。 申請過程很簡單。 你不需要指定律師,你可以自己處理。 只需填寫表格並提交所有資訊即可。
申請程式如下:一是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證明勞動關係和勞動者在事故現場的證詞); 被認定為工傷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醫療費用報銷應像醫療保險一樣申請。 如果你不買社保,你必須從公司那裡支付錢。
現在勞動仲裁是免費的,你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人們可以告訴你該怎麼做。 申請仲裁是免費的。
如果您的父親,您必須申請勞動能力評估。 這個也是完全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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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處理辦法】《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工傷認定:發生意外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位於。
2、工傷醫療期間,職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經鑑定殘疾等級後,應當暫停原治療,工傷職工在停工期滿後仍需**的,應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傷殘鑑定:如果傷後有影響工作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應當對工作能力進行鑑定。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能力障礙程度的分級鑑定。
4、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傷殘程度,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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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和磚廠協商賠償,也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有勞動合同,處理時間可以更快,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必須先申請勞動關係認定,然後才能確定工傷認定。 如果很麻煩,建議聘請律師或與對方協商解決。
柴海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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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前往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定與工作相關的殘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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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工人可以解除合同,雇主無權要求你帶新來者一起去;
2.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可以要求雇主承擔雙倍的工資!
3.建議您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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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對方態度這麼不好,那就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法偏向於保護工人,再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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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在你和公司有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想要維權,但關鍵是要把證據拿在手裡,首先要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如工作許可證、工作服、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等。 因為貴公司先違法,不能再按照提前30天(試用期3天)的程式,直接提出申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和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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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你也是乙個剛畢業的年輕大學生。 欺負你的是簡單的人。 記住,以後不要對公司甚至你的老闆有感情,你在單位工作,你付出汗水和生命,他們給你薪水是很自然的。
不要相信老闆的甜言蜜語,一切都要在合同中執行,黑白分明。
1)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到,或去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補償,並支付全部保險。
收集證據並立即報告。
你幾乎沒有獲勝的機會。 最關鍵的是,你爺爺的房產改建為商品房的時候,是你舅舅出錢買下產權的,這不是私事,因為當時房產證是你舅舅的名字,所以他花錢拿到房產證是很正常的流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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