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亟待解決

發布 社會 2024-03-08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你是成年人,你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你只能對訓練大驚小怪。 首先,公司對你的培訓性質是什麼? 如果是定期培訓,則不存在不合規的問題。

    如果是專業培訓,要看培訓費花了多少,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費。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用人單位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或解雇你),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哪一種情形應該支付給你,但不支付給你,你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無故終止與你關係,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你無過錯,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並且你應該得到補償,也就是說,你每工作一年將獲得 2 個月的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你方的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向你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無需提前1個月通知,還應支付1個月的代通知金,n+1;

    3、如您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與您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提前通知您; 但是,這需要雇主提供證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您終止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想得到支援,只能提實際培訓費用不是5萬元,也不需要支付5萬元。 現在你不想簽字就不籤了,但是你在這家公司的發展可能會受到影響,不能兩者兼得,你自己想想就好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名譽、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按照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無書面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期限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至全年一年,超過一年的視為與公司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即用人單位應在6月11日至3月12日期間支付額外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十四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次日,期限為書面勞動合同補充的前一天。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理論上有,但在實踐中很難說,一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會為工人說話。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自2011年5月起,您與用人單位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您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字的,應支付雙倍工資。 具體的法律規定太多了,我無法一一列舉。 如果不明白,可以新增q1922692433。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公司向您支付正常工資,合同期滿乙個月後,可以再次向您支付6月11日至3月12日之間的工資。 如果您自願辭職,則沒有經濟補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賠償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首先是勞動仲裁,然後是訴訟。 原則上應該是。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沒有賠償,勞動合同法你說有賠償,但前提是你已經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但是你的合同已經到期了,沒有續簽,從法律上來說,沒有合作關係,所以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所以你無法獲得賠償。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首先,到當地**指定的法律援助中心進行諮詢,就如何填寫仲裁申請書徵求意見和指導,然後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交仲裁請求。

    由於您寫了辭職報告(請注意,這是辭職,而不是交接令),因此無法證明您是被單方面解雇的。 除非在辭職時填寫的報告中沒有提及“本人自願同意終止勞動合同”。

    如果是在寫移交令時寫的,那麼事情可能是另一回事。

    如果公司以捏造事實的方式強迫您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以此作為勞動關係單方面終止的證據。 但也需要證據:錄音或證人。

    員工離職時,公司有義務辦理辭呈手續,工資在3個工作日內結清,公司有義務在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工資。 您可以以“拖欠工資”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未結清的工資。

    對上述情況的解釋存在分歧:

    僱傭關係是否已經終止——如果沒有,您繼續享有哪些權利和利益。

    終止僱傭關係的原因 – 這與遣散費或遣散費的存在直接相關。

    在社保方面,公司還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是否應該為你享受公司社保的福利,將受到以上兩項的影響。

    如果拖欠工資的事實是確鑿的,請準備合同、工資單或銀行卡記錄。

    未辦理離職手續、未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未辦理中止社保手續的,是否給您造成再就業困難,可按事發之日至發證之日的時間長短提出索賠。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撥打12333,如果勞工局不在乎,請撥打12345如果你打不到市長**,你就不能去市裡**請願。 如果不解決,將受到勞動仲裁或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真的到了這個地步,可以先打電話**諮詢你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如果有勞動合同,那就沒有問題了。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工作超過乙個月但不到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雙倍工資11個月。 他們也可以從他們完成一年的服務時起要求遣散費,遣散費應按雇主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1、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對方公司肯定會拿出你籤的勞動合同,所以勞動仲裁可能不支援。

    2、公司因未完成履行而終止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可要求賠償。

    3、社保補繳要看當地仲裁院是否受理,仲裁院不受理的,需要向社保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

    4、佣金實質上是計件工資,可以有證據要求,沒有證據可能不成立。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1、勞動爭議的預審程式也是仲裁程式,不一定執行,仲裁只是為了解決法院的負擔,沒有必要在法院進行仲裁。

    2、勞動爭議仲裁前的定義:法律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前程式,其實是指勞動爭議已經經過仲裁程式,並不是所有當事人都需要經過仲裁程式。

    三、法律依據:

    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必須共同,不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根據這一規定,有理由相信在訴訟階段可以追加被申請人。

    2、部分地方法律法規也明確規定,在訴訟階段可以追加被申請人加入訴訟。

    《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為當事人;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實際使用勞動力的單位為一方當事人。 訂立或者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單位與實際用人單位不一致,或者實際用人單位難以確定的,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單位與作出處分的管理單位不一致的,利害關係的單位可以列為當事人; 未列入仲裁的,可以按照上述原則列為訴訟當事人。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客人可以退還押金以及未付的獎金。 現在你已經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與甲的合同已經終止,如果甲被解雇,應按照服務年限支付補償金。

    B是勞務派遣,如果B被解雇,他將退休並返回派遣公司,如果他不派遣,派遣公司將終止合同,派遣公司將支付賠償金。

    A部分,現在正在申請勞動仲裁,辭職後至少一年內申請B是勞務派遣,如果公司解雇且不支付賠償金,派遣公司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就目前情況而言:1現在你只和勞務派遣公司有合同,和ABC沒有關係,他們不用你,也不會給任何經濟補償,你只能考慮勞務派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需要拿到勞務派遣公司和B公司的合同, 一般來說,它與你無關。

    2.呼應第乙個答案,如果你辭職,你肯定無法從勞務派遣公司獲得補償。 3.

    您之前的工資佣金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追回,但您需要提供對方拖欠的證據。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1. 諮詢程式。

    談判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問題直接協商,以找到解決爭議的具體辦法。 與其他糾紛不同,勞動爭議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單位職工,因為雙方已經有過一定的勞動關係,所以可以相互理解。 如果發生爭議,最好先進行談判,並通過達成自願協議來消除隔閡。

    但是,談判程式並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要程式。 雙方可以談判,也可以不談判,完全是自願的,沒有人可以強迫。

    2.申請調解。

    調解程式是指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式。 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本單位的勞動爭議。

    調解委員會的成員由單位、職工和工會的代表組成。 一般具備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了解單位具體情況,有利於解決糾紛。 除因簽訂、履行集體勞動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外,可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然而,與談判過程一樣,調解過程是當事人自願選擇的,而調解協議則不是。

    它是可執行的,如果一方當事人推翻了它,它也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仲裁程式。

    仲裁程式是勞動爭議一方將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程式。 該程式不僅具有勞動爭議調解靈活快捷的特點,而且具有執行力,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手段。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專門機構。

    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可選程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預備程式,即要提起訴訟打勞動訴訟,必須經過仲裁程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訴訟程式。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訴訟。 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決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啟動訴訟程式。 訴訟程式具有很強的法律性和程式性,作出的判決也是可以執行的。

    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以提供更準確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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