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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理的,但你承認,大陸的一些地方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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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賄賂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1.賄賂案件(刑法第389條、第390條)。
行賄罪是指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金錢、財產的行為。
在經濟交流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大量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以各種名義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回扣、費用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行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
2.行賄金額在萬元以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行賄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三)向黨政領導、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四)給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國家工作人員被勒索給予財物、財物,已經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向單位行賄的案件(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向單位行賄罪,是指在經濟交易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向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提供金錢、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向上述單位提供各種名義的回扣、收費的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個人行賄金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金額在20萬元以上;
2、個人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下,單位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行賄的;
(二)向三個以上單位行賄的;
(三)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行賄的;
(四)給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單位行賄案件(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回扣、費用,情節嚴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單位行賄金額20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行賄的;
(二)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三)向黨政領導、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四)給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以賄賂取得的違法所得為個人所有,依照本規定個人行賄的規定立案,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