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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負債是因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件而產生的潛在債務,其存在必須由未來發生或不發生不確定事件來確認; 或因過去的交易或事件而產生的現時債務,其履行不太可能導致企業經濟利益外流,或無法可靠地衡量債務總額。 根據這一定義,或有負債包括兩部分:一是潛在債務。
二是當前義務。 這種區分是基於被轉化為負債的“可能性”的大小。 從商業角度來看。
這種區分可能很有意義,但從**的角度來看,或有負債可以理解為因過去事件或先前存在的事實而產生的各種潛在債務,履行這些義務可能會導致支出壓力增加。 例如:
你的公司被起訴了,在判決下達之前,你很有可能敗訴,你大概可以計算出,一旦敗訴,你需要賠償別人多少錢。 那麼這個**補償就是你的或有債務。 簡而言之,您的公司致力於債務也就不足為奇了。
只是資產負債表還沒有決定何時支付和支付多少錢,所以它只是被列為:或有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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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負債是由公司過去的交易或事件形成的潛在債務,其存在必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來確認。 或因過去的交易或事件而產生的現時債務,其履行不大可能導致企業經濟利益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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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匯回債務是指公司因先前交易或事件形成的潛在義務而存在或消失,未來可能發生不確定事件。 也就是說,可能存在債務,更有可能產生,但最終的債務金額尚未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模式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在其認購的股份範圍內對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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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或有負債是由公司過去的交易或事件形成的潛在債務,其存在必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來確認; 或因過去的交易或事件而產生的現時債務,其履行不太可能導致企業經濟利益外流,或無法可靠地衡量債務總額。 根據這一定義,或有負債包括兩部分:
乙個是潛在義務,另乙個是現有義務。 這種區分是基於被轉化為負債的“可能性”的大小。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這種區分可能有其意義,但從**的角度來看,或有負債可以理解為:
由過去事件或先前存在的事實引起的各種潛在義務,履行這些義務可能會導致支出壓力增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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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是當事人之間根據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的特定關係。 一般認為,債務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要求一定付款的民事法律關係。 債務包括債權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9條。
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第510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格或者報酬、履約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的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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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員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稅款、應付債券、其他應付賬款、預付款等。 根據其特點,還可以細分如下:
1)個人債務。
(一)夫妻一方婚前債務已轉為連帶債務的,已轉為連帶債務的除外;
2. 未經另一方同意,其中一方夫妻為沒有法律義務撫養他們的人的債務提供資金
3、未經對方同意,夫妻一方單獨籌集資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收入不用於共同生活;
(四)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僅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以及遺囑、贈與合同所附帶的債務;
(五)夫妻約定一方應承擔的債務,但該協議原則上不具有對債權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的不合理開支,如賭博、吸毒等; 7、其他依法應當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2)夫妻共同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入的購置財產所產生的債務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因日常生活而產生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所得用於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分擔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夫妻雙方因醫療和有法律義務的人的治療而欠下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而產生的債務;
(六)負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欠的債務;
(七)其他應當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屬於配偶一方的債務包括以下幾類:
1. 賭博和吸毒所欠的債務;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承擔的債務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
3.債權人不能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事後夫妻一方因共同簽字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需要而產生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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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債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的法律關係中,對債權人依法行事或不依法行事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債務人在行使債權或者與債權有關的次級權利時過失,影響債權人應得債權的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該權利屬於債務人本身。 代位求償權的行使範圍僅限於債權人的應盡債權。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必要費用。
對方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第五百三十六條 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債權有關的從屬權利即將屆滿或者債權未在債權到期前及時申報,債權受到影響的,債權人可以代位求償債務人相對人,請求債務人與債務人一起履行, 向破產管理人報告,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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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的法律關係中,對債權人依法行事或者不依法行事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債務人在行使債權或者與債權有關的從屬權利時過失,影響債權人應盡債權的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 但權利是債務人本身獨有的。
代位求償權的行使範圍僅限於債權人的應盡債權。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必要費用。 對方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第五百三十六條 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債權有關的從屬權利在債權屆滿前即將屆滿或者破產債權未及時申報,影響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代位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人, 向破產管理人報告,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1、判決書寫得足夠清楚,收到判決書後,上訴期已過15天:判決生效(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同時收到判決書,則應在最後一方當事人的15天上訴期也已過後方生效),生效日期後3個月內: 可以向對方索要,也就是對方的自動履約期。 >>>More
債務託管是政策性中介機構與債務人、債權人根據市場原則,在相關政策的支援下達成的協議,其債務或債權轉讓給債務人或債權人進行補償,由政策性中介機構按照商法經營管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