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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答:交通事故受傷後,傷者醫療完畢後,可向辦案交警機關申請,交警機關將委託法醫鑑定機構; 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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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訴訟結束後3個月由交警部門委託進行傷殘鑑定,或者在訴訟提交法院後,法院將在通知訴訟當事人的前提下,共同選擇鑑定機構進行傷殘鑑定。 基於身份證明的材料是患者的病歷、X光片等必要資料,並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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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乙個正式的法醫鑑定機構,確認你具有法醫鑑定資格,你就可以評估殘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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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安機關申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受傷致殘的,可以在事故結束後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殘疾鑑定。 李和輝: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殘疾鑑定標準,自收到殘疾鑑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殘疾程度進行鑑定,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鑑定機構,當事人自行選擇答辯。 2.自我鑑定 一般大型醫院或醫科大學都有鑑定中心,可以自行聯絡鑑定機構,但如果表明身份,對方可以提出重新鑑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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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被評估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並由辦案人簽字的殘疾鑑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檢查結果、損傷開始和結束時的CT、膠片和診斷報告; 3、從**醫院借用、影印相關手術記錄、檢查記錄; 4、評估被撫養人工作能力時,還應攜帶評估員的身份證、戶口證明及有關**部門的解釋; 5、評估應當以事故直接造成的傷害或併發症的確定為依據,如果賠償依據尚未確定,需要提供調解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註明; 6. 評估員需要親自檢查並支付規定的評估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交警趕到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傷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警應當在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 事故車輛可以為取證目的扣留,但應妥善保管,以便核實。
對當事人的身體、精神狀況等職業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 評價結論應當由評價員簽名。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應當在第一天結束後由有資質的殘疾鑑定機構進行殘疾程度評估。 因此,殘疾評估應在**之前完成,通常在出院後三個月,但如果傷勢已經穩定,則可以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提前向合格的殘疾評估機構評估殘疾程度。 >>>More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多方當事人往往對傷殘鑑定時間沒有準確把握,導致部分傷殘鑑定結論在訴訟過程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交通事故的傷殘評估應該什麼時候完成。 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一方出院後可進行傷殘鑑定,若有內固定,需等到內固定取出,康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 >>>More
個人證詞,您可以自己私下收集樣本的個人證詞。 血跡採集:準備無菌紗布和針頭,刺破被識別者的手指、腳後跟或耳垂,在一塊紗布上擠出5滴血,每滴血有大豆區,3層紗布透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