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前的財產保全,比較複雜,所以好心人可以幫我!!

發布 社會 2024-08-2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不起訴,不存在“財產保全”的問題:財產保全一般是在訴訟後向法院申請的,雖然也可以在訴前申請,但如果在訴訟前提出保全申請,則必須在保全後15天內提起訴訟,逾期保全如果不提起訴訟,則該保全無效。

    2、如果要離婚:可以在提起訴訟前15天內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也可以在訴訟後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您的問題:不涉及財產保全問題,而是維護自己的財產和合法權益問題。 您和您的丈夫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您岳父私下轉讓您的婚姻財產或您丈夫的財產無效,以便收回您岳父轉讓的財產。

    但是,我猜你丈夫不會讓你起訴他爸爸。

    4.建議:既然老公還在保護你,如果財產數額不大,那就算了,夫妻倆以後都會賺自己的財產,只要有老公的珍惜,什麼都不用在乎;

    但如果財產數額很大,建議你和老公商量一下,向岳父要回去,否則,如果這次你岳父拿走了,還會有下一次,你的生活就活不下去了。

    5. 在您所說的屬性中:

    1)你住的房子應該是你岳父的財產,因為它是在你岳父的名下。如果可能的話,最好將財產轉移到您丈夫的名下,轉讓後,它將成為您的共同財產。

    2)車輛:登記的姓名是其財產。

    3)要拆的房子:如果還在你丈夫的名下,婚後購買的,應該屬於你夫妻的共同財產,而且你岳父已經私下將財產轉移到他的名下,你有權在法庭上起訴他。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嗯,同意一樓的意見,確實,如果你不起訴,就不會有訴訟財產保全,關於財產保全,如果你沒有個人財產向法院提供擔保,你可以聯絡上海中彩擔保****,**:021-小姐64331133轉讓。

  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財產保全: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

    訴前保全是指在特殊情況下,為防止被告人轉移、變賣、隱匿財產,致使訴人蒙受損失,同時提供相應擔保,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訴前保全後,申請人必須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申請人因保全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將得到賠償。

    訴訟保全是指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如果訴訟保全有誤,申請人將承擔責任。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很少有法院採取訴前保全,以防止保全錯誤對保全人造成損害,同時減少給法院帶來的麻煩。 。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或支付定金,當事人必彥宇必須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裁定,只有在爭議財產存在滅失危險,或者有證據證明被申請人可能隱瞞、轉讓、變賣其財產的情況下,才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離婚財產保全應當以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予以保障。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對其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案件管轄的人民法院申請,申請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 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財產保全應當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已經查封、凍結資產的,不得反覆查封、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財產保全應當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已經查封、凍結資產的,不得反覆查封、凍結。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不立即申請保全,對其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的範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對其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案件管轄的人民法院申請,申請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 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拖延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分得少量或者不分。 離婚後,如果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原則上,夫妻雙方不申請離婚就不能申請財產保全。 這是因為在準備訴訟之前,申請財產保全是一項緊急措施。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準備離婚,一方希望轉讓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以保護婚姻共同財產不受惡意侵害為由,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但申請人必須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相應的陸鹽棚戶區保護,且必須在15天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法院將在15天後解除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責令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提供擔保的,在採取訴前保全或者訴訟保全措施時, 它應發出書面通知。利害關係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與請求保全數額相等的擔保; 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申請審前保全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保全金額。 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依申請或者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是否提供擔保和擔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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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8-21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為防止財產的處分、轉移和滅失變得無法執行而採取的扣押、扣留債務人財產的法律措施。

21個回答2024-08-21

1. 屬於您的婚前財產。 首先,你的父親已經明確地把它送給你; 第二,當它給你的時候,你還沒有結婚。 因此,這所房子應該屬於你的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More

29個回答2024-08-21

樓上是對的。 不需要對財產進行公證。 您的地契上有日期和您的名字,這是最好和最有效的公證。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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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離婚逃避債務是行不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More

29個回答2024-08-21

如果協商不成,就去法院提起訴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