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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獲得支援。 因為,你願意愛上對方,戀愛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都是自願的。 分手和提出分手費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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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沒有得到法律支援。
“分手費”不是乙個法律概念,而是民間中“發明創造”的乙個術語,主要是指當一男一女同居、結束關係或離婚分手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費用的協議。 約定付款有多種形式,可以是協議或“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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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中沒有分手費這樣的規定,那麼分手費在法律上就不能得到支援。 但是,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支援一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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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對情侶分手時,另一方要求分手費通常不受法律支援,但不受法律強制。 簡單地得出結論說要求分手費是敲詐勒索顯然是不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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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關於分手的法律規定,所以分手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當然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 但是,目前尚不清楚將來是否會出現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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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畢竟是男女朋友之間的事,他們的關係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上也沒有“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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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分手費和精神損害賠償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援。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社會秩序和良俗習慣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關係。 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是法定的贈與關係、債務和債權人關係等,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配偶同居,毀掉別人家的院子, 然後要求分手費,是不可能得到法律保護的。
1、母子分居20餘年後仍未聯絡的,是否仍應支付贍養費?
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成年子女的法律義務。 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係,不能依照法律和公序良俗的人類倫理道德觀念解除,雙方簽署的所謂脫離母子關係的協議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母親也可以向有關當局尋求調解,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2.不離婚可以談戀愛嗎?
不離婚就不能談戀愛,法律保護已經登記的婚姻。 如果您在離婚前墜入愛河並與另乙個人同居,則屬於法律規定的重婚罪。 如果另一方在離婚前證明存在第三者,則可能處於不利地位,另一方可以向有第三者的一方要求賠償。
戀愛是可以的,但要注意,這可能構成非法同居或重婚。
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構成的犯罪。 如果重婚者知道自己有配偶,但仍與他人結婚,如果他認為配偶已經死亡,或者認為他與他人沒有配偶關係並再婚,則不構成重婚罪。 結婚的人也必須知道對方有配偶並嫁給他; 對方不知道對方有配偶並與之結婚的,不構成重婚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前,一方自願給予另一方的財產,可以作為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產,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八十四字第112號《關於實施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的精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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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分手費和精神損害賠償費,沒有法律依據,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援的。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社會秩序和良俗習慣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和債務。
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是法定的贈與關係、債務和債權人關係等,分手後要求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配偶同居,破壞他人家庭,然後要求分手費, 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夫妻名義同居案件不登記婚姻判決書的若干意見》 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前,一方自願給予另一方的財產,可以作為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產,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八十四字第112號《關於實施民事政策法若干問題的一漠不關心》第(十八)條的精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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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費有違道德、公序良俗,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經登記的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八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收入和財產,應當作為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前,一方自願給予另一方的財產,可以作為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索要的財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班字第84號《關於實施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八)條的精神辦理。 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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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費,這是乙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詞,但很多人並不清楚他是否合法。 當一對情侶分手時,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這一般是法律不支援的,但法律並不強制。 簡單地斷定索要分手費是敲詐勒索顯然是不準確的,要判斷索要分手費是否是敲詐勒索,我們應該從以下幾點來認識:
1、敲詐勒索一般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夫妻之間的分手費通常是一方認為自己的青春被耽誤了,另一方想補償自己,而不是無緣無故索要財產; 2.敲詐勒索是指行為人使用威脅、脅迫、恐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 夫妻在索要分手費的時候,往往會惹上麻煩,難免其中一方會說一些生氣的話,比如說你不交分手費,我什麼都行。 但是,不能簡單地認為這是敲詐勒索,因為對敲詐勒索的金額也有規定,如果金額過大或涉及非法占有的目的,則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 一方以威脅、脅迫手段,強行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金額達到2000元以上的,屬於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您可以合理合法地提出和談判,但不得以非法手段提出要求,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您好,如果沒有約定的還款時間,則沒有2年限制。 當然,如果有約定的還款時間,如果能證明債權人的權利在中間已經收回,則認為訴訟時效尚未屆滿。 約定還款時間,還款時間後5年內未收款的,可視為訴訟時效已過,對債權人不利。 >>>More
你好
如果是雙方的真實意圖,那就是有效的。 但是,合同的效力並不一定導致產權的變更現在房子還是原所有人,也就是出讓人,所有權只有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後才能轉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