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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需簽署您的《勞動者送達及調送(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繼續工作30天,可次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辦理手續(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一次性足額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
2、如您已依法履行辭職手續,用人單位違法不讓您辦理相關辭職手續,且您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您在勞動保障方面的合法權益,您有權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提出書面舉報或投訴(《勞動社會法》第九條規定)安全監督條例》,並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大隊依法處理,或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免費)。如果您對仲裁不滿意,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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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開,如果你不支付工資,你會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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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辭職不做,誰阻撓他就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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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您只能與公司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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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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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家工廠的違法行為,如果你想做你的領導,你不會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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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你不讓我走,你就舉報你做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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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說你辭職了,趕緊結清你的工資,或者舉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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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年了,現在會很忙,等到放假再說吧,現在肯定不會被批准,安心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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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去起訴他非法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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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絕不能為所謂的衣服付錢給他們。 這是不合法的,如果他們強迫你從工資中扣除,你最好去電視台的新聞部門,這樣會很好用。 如果我在國內沒有找到任何好的結果,我現在對他們感到失望。
切記不要讓他們騎到他們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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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不合理了,只是把衣服還給他而已,那些吸血鬼只是在吸我們的血汗。
找法律人才,報警,別讓他們亂來,這些人實在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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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同事那裡聽說,如果你想離職,請強烈反對公司扣服裝費,反駁國家有明確規定不扣服裝費,誰扣服裝費的人都可以反駁,大不了就是勞動局會見你,如果你不在乎那幾百塊錢, 你會願意給他們,坦率地說,說你頭上的那個想要額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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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或者書面檔案是當時寫的,那麼是可以的,如果沒有不合理的書面檔案,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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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破爛衣服,值這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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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不批准,你可以辭職。 如果員工不同意加班,公司不能強迫,如果可以休年假,也可以申請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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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您最多可以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屆時僱傭關係將自動終止。 如有問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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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辭職是你的權利,你可以隨時辭職,你可以遵循30天規則,也可以隨時去;
其次,如果工資沒有支付,可以免費到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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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您已與雇主簽訂了僱傭合同,如果您目前處於試用期,您可以提前 3 天通知雇主,以便終止僱傭合同。 如果您已過試用期,即您現在是正式雇員,您需要提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您的辭職,以便您可以終止僱傭合同。
如果您現在是正式員工,並且您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向雇主辭職,則不需要雇主的批准,因為《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必須獲得單位負責人的批准,這是自願辭職, 也就是說,您已經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已經履行了義務,無需注意用人單位是否批准。
如果你說雇主耍花招的情況,就像你說的情況一樣。
就你而言,據說你提交了辭職申請,但單位領導欺騙了你,為你撕毀了,所以不能證明你提前辭職了。
你可以去郵局申請快遞員,快遞員會說是辭職信,這樣你就可以保留乙份證據,讓單位別無選擇。
此外,如果您與雇主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隨時通過通知雇主來終止僱傭關係。
逾乙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直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合同工資雙倍作為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如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按時支付工資或加班費等,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你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用人單位追償。
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您可以直接進行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結算工資,如何維權?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如果您的工資被拖欠或被扣,您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資,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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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廠本身招人難,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而且必須有證據(有證明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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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寫一遍,錄下來或者拍張照片,去勞動局投訴。
可汗···試用期內,辭職應該只需要1周,大多數公司都是傻子,如果你不批准辭職信,他只想榨取你的剩餘勞動力。再跟他談談,打不通就直接去勞動局走b,以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我遞了辭呈,不管他放不放,他直接把宴會帶到了月底,也沒來到月底
一般情況下,提交辭呈乙個月後可以離職,如果不批准,可以收集辭職申請但工廠不批准的相關證據,然後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如果他想作弊,那就讓仲裁機構仲裁。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通過快遞或信函方式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郵寄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能拒絕,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並辦理檔案移送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