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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採取行動,您可以提起訴訟並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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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犯罪。 行政不作為是相對於行政行為而言的,與行政行為存在合法和非法兩種可能的情況相比,行政不作為只能是違法的。 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有一定法定義務的行為,但在該做的時候拒絕履行,而且可能做得很隨意,所以一定是非法的一種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違法行為造成他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作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行政行為的判決,可以判決被告人重新實施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以為案件辯護的; (二)錯誤適用法律、法規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越權的;(五)濫用職權; (六)明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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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由行政機關處理: 1、2009年8月27日《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2013年1月1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權,危害社會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處罰不足以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行政處分。 三、第二十八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依法扣除相應的刑罰。 提示:
1.違反行政命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處罰責任和刑事責任,但法律只追究刑事責任的除外。 201年1月1日《行政強制執行法》第二十一條 違法行為涉嫌犯罪,應當移送司法機關的,行政機關應當將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一併移送,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三、行政機關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案件前已經作出的警告、停產令、暫扣、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決定,不得停止執行。
這有意義嗎? 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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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其上級改正,並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並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許可的設立和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七十七條 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未能有效監督,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並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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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為訴訟案件的依據是,《吉奇坦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或者執照,如果其“認為符合法定條件, 行政機關拒不簽發或者不予答覆的;向行政機關申請履行法定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的義務,行政機關拒不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由行政機關未依法繳納養恤金的三類行為提起的訴訟案件,屬於行政不作為案件。 顯然,自《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之日起,行政不作為訴訟作為與行政訴訟相對應的獨立訴訟形式被引入訴訟家族。 行政不作為的起訴、受理、裁判,有《行政訴訟法》的授權,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將行政不作為納入司法審查範圍,以行政訴訟的形式追究行政不作為責任,無疑是審判工作的一大發展,但與此同時,《行政訴訟法》經過20年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法治的快速進步,明顯落後於司法實踐的步伐和時代。 總結梓通近20年來在行政不作為訴訟方面的司法實踐和經驗,行政不作為訴訟的規定要更加明確可操作,要從整體上深入推進,就需要立法授權,以法律原則為支撐。
1. 行政不作為是一種表現形式。
通過對我院近年來審理的行政不作為案件的分析,行政不作為的主要表現如下:
1.以申請為依據的行政案件,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答覆。 例如,高谷鎮大慶村第四組訴彭水縣土地局案,該案不涉及土地糾紛。
2.依職權行政案件,對被害人申請保護人身財產權,或者行政主體自行發現需要立即履行協助義務,對履行行政義務置若罔聞。
(三)在收到行政相對人的許可申請、協助申請或者相對人需要立即依職權履行協助義務的情形後,無正當理由,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內遲延履行行政義務的。 例如,馬康榮訴彭水縣土地局未頒發建築許可證。
4、不履行行政合同約定的行政義務,如張丹等五人起訴彭水縣人事局、縣計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的案件。
5.因行政主體自身行為而產生的行政義務,如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行為後,賠償請求人用法語向行政主體請求行政賠償,但行政主體不予答覆。
行政不作為是行政機關應當履行義務的情形,但如果履行不符合規定,不作為也可能對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應嚴格禁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因此應當按照規定對不作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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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對許松霄處以行政處罰,違法行為應由小櫻處分的,可以處以行政處罰,但行政處罰可以減為罰款或者無期徒刑。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款,行政機關已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扣除相應的罰款。 從有關法律的規定來看,違法行為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但行政處罰可以減為罰款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和答辯的權利;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非法給予行政處罰而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事先提出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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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99年頒布的《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八)、(九)、第十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發放許可證、執照、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也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審批、登記有關事項; 行政機關未依法辦理,或者已向行政機關申請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教育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的。行政機關依法申請領取養老金、社會保險費、最低生活津貼的,行政機關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對於訴訟中列舉的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2)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行政賠償糾紛。
當事人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製作行政復議調解檔案。 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書、調解事實、理由和結果,並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 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生效前悔改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機關下設**行政機關:***及其組成部門; 地方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下屬部門、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機關、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 公安機關的內設機關包括公安消防隊、公安交警大隊、派出所等,均屬行政機關,經法律、法規、規章特別授權,才能認定為行政主體。 >>>More
抽象行政行為是以物件是否具體為依據的行政行為,分為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摘要 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不明確的管理物件實施的制定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行政規章的行為,其行為形式體現在行政法律檔案,包括規範性檔案和非規範性檔案。 就其本身而言,它是相對於“具體行政行為”的理論概念,在《行政訴訟法》提出“具體行政行為”之後,在理論上將抽象的行政行為和具體的行政行為作為行政行為的基本分類。 >>>More
在《行政強制執行法》實施之前,原則上只有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稅務、縣級以上人民有權執行行政強制,但目前,《行政強制法》抽象地擴大了這一範圍,有兩種情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