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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別:僱傭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限期限和完成一定數量工作的期限。
1、無限期勞動合同常稱為鐵飯碗: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雙方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雙方協商確定,共同勞動合同期限與期限相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3、關於試用期: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具體而言,一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三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五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試用期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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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沒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年限,一般為兩年、三年、五年;
除上述固定期限合同外,還可以簽訂開放式合同,或者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視為簽訂開放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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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可以自由協商勞動合同的時效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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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每年簽署一次,也可以一次全部簽署。
一般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是否繼續簽訂勞動合同,每隔幾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的決定取決於勞動合同的時間以及勞動合同期滿後是否續簽。 勞動合同的期限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勞動要素的流動,也保護了用人單位選擇用人的權利,對用人單位沒有太大影響。 事實上,對於普通版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成為正式工後,如果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0天滿期可以收拾東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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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一般勞動合同簽訂1至3年左右,公司應在員工入職後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 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目前一般公司採用集體勞動合同,通常每1年、2年、3年、5年簽訂一次。
勞動合同的期限可分為:
1、有固定期限,即合同中明確約定有效期,期限可長可短,長則數年,多則十年,短則一年或數月。
2、沒有固定期限,即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開始日期,具體終止日期不約定。 條件可以依法約定,只要約定的終止條件或者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在履約過程中沒有出現,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可以持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一位工人連續為雇主工作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後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距離退休年齡不到10年的;
時限是以完成某項工作,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某項工程為生效期限,一旦完成該工作或專案,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勞動者未滿16周歲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年滿60歲的男子和年滿50歲且在棚屋工作滿10年的婦女應退休。
法律依據: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限期和完成一定工作的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雙方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解除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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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兩三年,但也可以簽訂十年或二十年以上,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以完成某些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租賃合同。
分別是指規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對缺合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規定某項工作的完成即為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雇主和雇員在相互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簽訂固定期限的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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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條款可以與雇主商定。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約定乙個試用期。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括在同一僱傭期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可以簽訂乙個月或兩個月的勞動合同。
是的,合同簽訂是有試用期的,誰在試用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是在任期內,那就看誰是解除合同的主過錯了,這一點很重要, 而員工如果解除合同,可能不需要支付違約金,所以關鍵是如何確定這一條款的具體內容。 >>>More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勞動合同自入職第2個月起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雙倍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