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如何簽訂才是正式有效的?

發布 社會 2024-08-1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將來參考;

    2.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工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4.雇員連續為雇主工作10年;

    5.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6.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不續簽勞動合同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好,我們和一家保安公司簽了合同,只有兩分,沒有我們的乙個,請問這是不是常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看過了嗎,你能讓我看看嗎?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簽訂勞動合同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簡而言之,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合同即為有效:

    1、合同的簽訂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反映簽字人的真實意圖;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共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影印件。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總結。 親愛的你好<>

    你要找的答案: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簽署,雇主和雇員應各持有乙份。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簽訂。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和要求,如果雙方共同協商並同意合同條款,勞動合同經簽字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應當約定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防止因約定不明確而侵犯個人權益。 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要盡可能明確用人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單位,是否具備用人單位資格。

    否則,即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也會因違法而無效。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非因性質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均不得脅迫或脅迫另一方,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加限制或脅迫令。

    勞動合同正式前如何簽訂。

    親愛的你好<>

    你要找的答案: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簽署,雇主和雇員應各持有乙份。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簽訂。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和要求,如果雙方通過協商同意合同條款,勞動合同經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應當約定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防止協議不明確侵犯公司權益。 在簽訂勞動減緩合同之前,應盡可能明確用人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單位,是否具備用人單位資格。

    否則,即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也會因違法而無效。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非因性質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均不得脅迫或脅迫另一方,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加限制或脅迫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規定:(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勞動者要求的資訊。 3、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您好,正式的勞動合同需要:主體合法,內容合法,準備形式合法,程式合法。 在任何方面不符合法律的僱傭合同都是無效的。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的結果,不能是單方面意向表述的結果。

    您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1、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勞動者要求的資訊。 3、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情況。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應明確崗位職責、工資福利、保險福利、工作時間等關鍵內容,確保勞動關係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2.確保合同是寫的: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署,包括雙方的基本情況、工作崗位、工資、工作時間、評估方法等細節。 同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局備案,確保勞動合同內容合法合規。 3.

    簽訂時間和地點: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註明簽署日期和地點,以確保簽訂程式合法合規。 4.

    確認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在勞動合同生效期間,雙方應遵守合同,如有變更,需重新協商簽字,確保勞動關係依法合規。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保留雙方簽署的合同檔案原件,以備日後查閱和解決爭議。

    同時,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審查合同內容,確保沒有漏洞和遺漏,以免因粗心大意導致簽訂不規範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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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8-13

你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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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續簽的勞動合同本質上是一樣的。 >>>More

5個回答2024-08-13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應當有下列規定: >>>More

7個回答2024-08-13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退還社保、解除勞動關係,並向鄭啟偉支付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損失鏈是證據,您需要與雇主有僱傭關係的證據。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9個回答2024-08-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月工資的兩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