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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責任! 這意味著你們有 4 個人,然後有 10 個人打你,他們只打了你中的乙個,對吧?
說到破天,打乙個才10個人,怎麼可能有13個人一起陪錢。
賠償是對過失的補償行為,你認為你是過失嗎? 如果你也做出賠償,那麼就相當於13個人毆打那個人。 是真的嗎?
不如立案,等警察來了就行了。
學校不敢逼你,但要是硬了,就不能開除,不過給你穿點小鞋也沒關係,如果已經三四了,你去的時候就不用帶了,你怎麼不喜歡呢! (足夠.......學分)前額。。。。。。你知道我的意思。 學校要求你補償,這意味著對方的“根基”比較厚。
如果你在學校手中沒有任何控制權,你就不在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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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學生在學校受傷,如果學生有意外傷害人壽保險,保險公司有義務賠償,可以向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獲得保險賠償並不能免除學校和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賠償責任。 學校應追究學校在可預見範圍內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責任,例如,學生擠學生之間的現象是常見的現象,學校應該預見到但沒有預見到,工作存在疏忽,應適用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其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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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學生打架造成重傷的,學校管理者應交由學校聯絡家長處理,學生打架造成重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致致嚴重傷殘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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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在學校打架,學校負責。 學生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或者生活過程中遭受人身傷害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學校可以證明租約已經履行了其教育和管理責任。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不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隱瞞。
1、校園傷害事故有哪些特點?
1、校園範圍主要包括幼兒園、學校等未成年學生教育機構。 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中小學或幼兒園,都有義務對在校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保護,是校園事故發生的主要場所。 高校學生一般是成年人,在校期間所受的傷害應按普通侵權行為處理。
2. 校園事故是“在校園內”發生的相關事故。 在學校組織的其他與教學有關的活動期間,如上課、外出鍛鍊、舉辦運動會、春遊、到校參觀等,但在上學、放學途中、放假期間等,不應視為上學期間。
3、校園事故的性質是造成未成年學生認知損害的侵權事件。 如果事故僅對未成年學生造成財產損失,但未造成未成年學生的個人後果,則應作為一般侵權行為處理。
4、校園事故的肇事者包括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其他學生、校外人員等,當然,在某些情況下,沒有具體的肇事者,但由於自然因素、設施老化、未成年人特殊體質等原因,也可能造成校園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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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依法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
未履行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導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對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導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補充責任。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已履行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責任。 ”
第三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期間遭受人身傷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不履行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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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在老師家裡與同學打架受傷,老師要承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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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殘疾學校,如果乙個孩子被另乙個孩子毆打,孩子受了重傷,學校的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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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經濟責任:
20%的學校對傷害不負責; 40%的不合理傷害
80%的傷害是不合理的; 合理的40%依法根據判例劃分,情況不同,應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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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學校依法對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操場等公共設施,以及學校的教育工具、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提供給學生使用的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的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保障、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藥品、食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課外活動,但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明知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合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勞動、體育等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特定疾病,不適合參加某些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但未給予必要的重視;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生病、受傷,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致致加重不良後果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未進行必要的管理、警告或者制止的;
11)學校發現或者知悉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但未及時通知未成年學生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保護而受到傷害的;
12)學校有其他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情形。
如果學生在課堂上打架並傷害了對方,學校必須違反了第 10 項,應該承擔責任,但不是主要責任,更不用說全部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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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學校的態度,監管不嚴應該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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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知道學生多大了,小學生? 中學生? 大學生? 而且,是在上課期間還是在課間休息時?
一般來說,學校負有次要責任。 這是缺乏監督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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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否對學生在課間玩耍時受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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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不當,但不應該。
你可以收集證據,比如他們找你的時候,你讓同學偷偷錄視訊,現在手機一般可以錄視訊,一定要拿到能證明他們勒索你、毆打你的證據,對話和視訊。 然後報警。 他們想打你的時候你就跑,你不能讓他們打你,如果你跑不掉,你就抓乙個暴徒把你打死。 >>>More
跆拳道主打腿部攻擊,易學難掌握 第一階段的學習往往只關注攻擊的強度,而忽略了振幅,這樣攻擊振幅較大,攻擊的連貫性降低 連貫攻擊是跆拳道的首要要求 而且準備起來大約需要3個月的時間 不能太近,也不能太遠控制住這種感覺 練甲戰大概需要半年時間。 >>>More
我不這麼認為。
班長是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包括紀律、衛生、學習氛圍等,作為乙個優秀或合格的管理者,應該具備以德、以理說服人的品質,而不是以暴制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