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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所房子是祖父和祖母的共同財產。
爺爺去世後,他的1 2全部分成4份,分成4份分給奶奶和a、b、c,此時房子的份額是1 2 + 1 8=5 8,a、b、c分別是1 8。 當然,這裡的前提是祖父的父母已經去世了。
雖然祖母生前將房子轉讓給了A的兒子,但她只有權處置她那份5 8的份額,她無權處置ABC的份額。 答:根據目前的情況,應該沒有對處分的意見,所以他的同意可以看作是追溯性的。 也就是說,現在有爭議的是BC的所有股份。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確實有權要求細分。 首先要做的是打遺產糾紛,也就是要求確認繼承房屋的份額。 之後,您可以分析房產,這是您想要房子還是要錢的問題。
但一般情況下,由於不動產的特殊性,以及BC的份額相對較小,如果房產被處置,房屋可能會判給A的兒子全部所有權,他會向BC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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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財產屬於現任戶主,無權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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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不需要分割,已經轉讓了,他不是奶奶的,產權早就變了,都登記了,和繼承無關。
其他尚未給予他人遺產的祖父和祖母必須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進行分割。
幾個孩子的首要任務是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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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無權處分其中的1 4,BC在繼承法上擁有1 8的繼承權,但BC是否知道祖母後來將房子轉讓給孫子,如果她知道BC有權撤銷,期限為一年,如果一年後不行使, 她無權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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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當母親因病去世時,您、父親、母親的父母(即祖父母)有權繼承母親擁有的房產權的一半。你母親的遺產應該等額。
2、父親留下遺囑後,本院的繼承方式為:父親不立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方式繼承,有份,父親留下遺囑的,按照遺囑內容繼承。
3.如果你在母親病逝時簽署放棄病權書,而你不願意,你可以通過法院要求將你的名字新增到房地產證書上,但這會傷害你父親的感情。 而且你沒有說你的祖父母是否還活著,如果他們還在家裡,他們有他們的份額。
4、根據《繼承法》的法律精神,成年子女只要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即孝敬老人),就有權繼承部分遺產,所以你不用擔心父親不把遺產留給你,做個好兒子就行了。
至於第四點,則來自《繼承法》第十三條,其中規定“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少分割遺產”,因此,如果他已經履行了義務,他就有權利,法律強調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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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親的,你父親死後,直系親屬將平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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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沒有父親遺囑的情況下,您有權繼承房屋,繼承的份額根據當時尚存的繼承人確定。
如果遺囑被遺忘,則根據遺囑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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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手續:不動產繼承應先到所繼承財產公證處辦理不動產繼承公證,再到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不動產繼承手續。
1)繼承公證:繼承公證需要攜帶兩份證明和兩份檔案:1、到死者所屬的派出所出具死者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身份證明;
4.繼承的房地產證明或其他證明檔案。
如果有乙個以上的法定繼承人,並且財產只轉讓給其中乙個人,則需要另一人的書面同意才能放棄財產的繼承。
5. 死者生前立下的遺囑(在遺囑繼承的情況下)。
2)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明;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在受理視窗收到)。
注意: a.如果房屋裝修,經濟適用房是繼承的,還需要提供《房屋改售審查表》和《購房掛牌交易申請批准表》(待受理視窗領取);
灣。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當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以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三.作出法院判決的,應當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如果繼承人是未成年人,則必須提交監護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3) 所需費用 1.繼承公證費 繼承公證費按繼承人所繼承房產評估價值的2%或受益金額的2%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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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一部分屬於你祖母的遺產,她的孩子有份,如果要處置房子,必須徵得共有人的同意,這樣沒有全體人民的簽字,就不能有產權的變更,你爺爺走了。 不是作為遺產。 四個人平分,贍養義務多的人可以分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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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 當然可以賣。 地契上的所有者是您的祖父。 只要他同意。
2 你爺爺死後,你父親分了四分之一。 如果沒有遺囑,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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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的主人是你的祖父,共同的主人是你的父親。 因此,購買房屋不需要其他孩子的簽名。
至於你祖母的那份,如果當時沒有遺囑協議,孩子已經獨立成家,自然會由你爺爺繼承,與其他人無關。
2. 你父親可以分享多少的問題主要取決於以下幾點:你父親的共同所有權當初是如何商定的? 你的祖父是否或如何指定他的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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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子的主人是你爺爺,是屬於他的,他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只要你爺爺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就是說,他現在想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麼就應該根據他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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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地契是誰的名字?
第二,房子是否是在父母結婚期間購買的。
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無論是以父親的名義還是以父母雙方的名義書寫的,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你父親的去世:你母親的50%,你父親的50%:由你的母親、你和你父親的父母平等繼承。
您的祖父不能擅自將財產證明更改為他的名字。 房地產中心估計無法處理。
婚。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此外,以上答案僅適用於產權住房,不適用於公有住房等非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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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規定,父母和子女均有繼承權。 其中一方是夫妻雙方,子女是第一繼承人。 雙方的父母是第二繼承人。 在財產轉讓(變更)過程中,對財產的接受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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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後來我爸爸娶了乙個繼母,她結婚9年了,但她沒有盡到乙個母婆的責任,經常中途出門,一休五月就走了,家裡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我還有乙個姐姐和弟弟)。
遺囑是否有效是很難判斷的,因為其內容和形式都是非法的和不祥的。 遺囑有效,呂兵享有該財產的2 3,呂A、呂乙各獲得全部財產的1 6。 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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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父親不在了,那麼房子應該由你的繼母和你的姐妹們分配。
但是,如果您的繼母的名字出現在地契上,那麼她將首先擁有一半的財產。 剩下的一半由你的繼母和你的姐妹們瓜分。 因為剩下的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你們三個人都有權繼承。
除非你的父親在他的遺囑中宣告他的一半遺產將由你的姐妹繼承。
另外,如果你的繼母不賣掉這所房子,繼續住在裡面,而你的姐妹們又沒有其他房子可以住,那麼你們倆都應該有權住在這所房子裡,她不能把你們倆都趕走。 除非她要把房子賣掉,你們倆又沒錢買她的那部分,否則你們只能按上面說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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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繼承,你們三個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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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戶主是你的奶奶,媽想當戶主,也需要徵得你舅舅的同意 同樣,既然戶主是你的奶奶,你舅舅搬進戶口也不需要你和你母親的同意 此外, 如果產權屬於你祖母,只要你祖母同意出售,但是,如果要分割出售價格,你必須擁有你母親的份額
我媽媽能成為一家之主嗎? 你需要我叔叔的同意嗎?
答:媽能當一家之主嗎,你能不能不徵求你叔叔的同意 如果我叔叔想搬進來,可以不經我媽媽同意就搬家嗎?
答:不可以! 還有,如果我叔叔想賣掉這套房子,他們願意同意我和我媽媽的意見嗎?
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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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裡沒有隱患,但買賣比較麻煩。 因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權立即繼承,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2、如果想買賣,也可以直接以老人的名義轉讓房產,但要證明自己擁有房屋所有權,必須經過繼承公證或經法院判決確認。
3、放棄繼承不一定要書面或公證,但必須有證據證明繼承人放棄繼承。
4、綜上所述,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起訴法院要求繼承和財產分割,然後再考慮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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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遺產房屋的所有者不明確,將來房屋的處置(如出售)將受到限制,並且容易引起幾個繼承人之間的糾紛。 放棄繼承權的書面證明可以公證或公證,但公主的法律效力更高,如果房管部門在轉讓時要求公證,必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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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死亡時,其民事權利基本終止,不得以死者姓名作為合同當事人使用。 如果他去世,有遺囑遵循遺囑,合法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適用,因此房屋的買賣應在擁有房屋權利的所有者的同意下進行。
2)買賣房屋時最好先登記房產,因為所有人都清楚,可以受到法律保護,不受第三方的侵害,買方可以順利地更改登記以獲得房屋的所有權。
3)法律沒有規定公證必須公證,但公證更有效,如果有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那麼公證可以反對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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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證明仍以您祖母的名義,房屋在法律意義上仍是您祖母的遺產。
2、我不明白的是:應該由你父親繼承,而你父親在這裡,你怎麼可能有繼承權?
3、如果舅舅不去,可以拿著原協議到法院起訴和解:如果協議是在你祖母去世後籤的,是雙方的真實意圖,而且有你兩個姐夫的證明,你勝幾率很高,但你舅舅可能會說他不承認妻子的簽字, 而且你也應該找到證據,可以證明你叔叔知道這件事,才能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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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簽署的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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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舅舅不去公證就做不到,你只能通過法院,法院會把所有的繼承人都交給法庭調解。 教你招毒多一些,如果通過朝廷的判決拿到交易權,就能滿足你叔叔的要求。
中心思想是,你不要在賣掉房子後給他錢,或者降低他當初提出的要求。 這種方法已被證明並且是可能的。 您可以向我打個招呼,了解具體的實施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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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總而言之,你應該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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