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婚姻、房屋、繼承

發布 社會 2024-06-10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奶奶原來的財產是你奶奶和你爺爺(他們應該不是原來的夫妻,對吧? 如果你在婚前就獲得了產權(一般以你是否拿到房產證和土地證為界),並且產權屬於你的祖母,那麼。

    1 如果財產被拆除並實施金錢補償,賠償應歸您的祖母所有。

    2 如果你的祖母去世了,那麼她的子女有權繼承,包括親生子女和受撫養的繼子女。 一般來說,在辨別力上"受撫養的繼子女"這應該取決於你祖父母的親生孩子在結婚時是否已經成年。 如果你的叔叔當時是未成年人,那麼你叔叔在你祖母的遺產中所佔的份額一般應該等於你祖父(如果你的祖母在你祖父之前去世)和你母親的份額。

    附錄:如果該房產是您祖母的個人財產,而不是您祖母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您的祖母可以直接將該財產通過出售或贈與的方式轉讓給她希望贈送的人(但如果該地塊即將拆除,有時房地產部門可能會凍結轉讓, 所以你應該盡快去做)。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你想怎麼處理,每個人都可以給你乙個解決方案。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關鍵是要看看我舅舅住的房子的主人是誰?

    如果是叔叔,那就和你沒關係了。

    如果還是奶奶,那麼拆遷安置房也是他們的,媽和叔叔有同樣的繼承權。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完全可以繼承。 “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另一方主張繼承死者遺產的,經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可以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作為配偶辦理。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三十條 第一百一十三條 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能力、有條件贍養的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分割或少分盈餘。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1首先,我國不承認事實婚姻,因此,如果不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形成的事實婚姻,且雙方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則雙方屬於同居關係, 而且他們沒有權利化解對方的異常,所以不存在如何繼承遺產的問題。

    2.如果是在那之後,它將按照遺產繼承人的順序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無效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您沒有遺囑,則需要遵循法定繼承程式。

    具體來說,你父親的個人財產由你和你母親繼承。

    如果這個時候有同乙個父親的兄弟姐妹,那麼它將由你們三個人繼承。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你的母親,以及哪個孩子是第一順位的三個人。

    該孩子的母親無權繼承。

    如果是一萬三個人理論上平分,不合理可以協商,如果協商失敗,法院會分一般孩子會分得更多,畢竟小(寶貝)。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婚姻房屋可以是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甚至是其他人的財產。 繼承房屋是從死者名下繼承的房屋,可以是夫妻的個人財產或共同財產。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AB的婚姻是否不被法律承認,是無效的?

    如果無效的AB在婚前各有乙個孩子,那麼在A去世後,如果確認婚姻無效,B和B所生的孩子是否有權繼承遺產?

    同居物業 具體問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七條 對於已經登記結婚的婚姻,有權依照《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 利益相關者包括:

    (一)以重婚罪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由當事人和基層組織的近親屬負責。

    (二)以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是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的近親屬。

    (3)以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是雙方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病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婚後尚未宣告婚姻無效的,是與病人同住的近親屬。

    第八條 當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宣告的,在申請時法定的婚姻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關於婚姻有效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費的,可以進行調解。 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另行起草調解檔案。 如果當事人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費的判決不服,當事人可以上訴。

    第十五條 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者撤銷的,雙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應當作為共同所有制處理。 但是,有證據證明它歸其中一方所有。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處分的,應當允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權獨立主張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AB是無效的婚姻。 由於是無效婚姻,乙和乙所生的孩子沒有繼承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婚姻法明文禁止近親結婚,所以AB的婚姻肯定是無效的。 您可以參考《婚姻法》第 7、10 和 12 條。 這種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即雙方從未結過婚,當然不存在乙和孩子繼承遺產的問題。

    但是,雙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應當按照一般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但不屬於繼承,與繼承無關。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無效婚姻。 由於婚姻無效,乙和乙的子女無權繼承。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假設男A和女B是近親,已婚,但其中一人已經去世,婚姻不能再被認為是無效的。

    如果AB在婚前有乙個孩子,那麼在A去世後,B有權繼承財產,但如果孩子不經過繼子程式,B無權繼承遺產。

    近親屬結婚的,近親屬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但其中一方已經死亡的,不能再提出申請,也不能認定婚姻無效。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房子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哪怕只是以爺爺的名義購買,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外婆去世後,房子的一半分給爺爺,另一半由爺爺和子女繼承。

    2、公證處不在乎要不要換房證,只做公證:讓你爺爺和你爸爸、叔叔、嬸嬸一起去公證處做放棄繼承的公證。 如果要**,請攜帶公證書、房產證、您祖父的身份證和買家的身份證與買家一起到房管局辦理轉讓手續。

    3.房產證已經在你爺爺的名下,所以沒有必要更改。 但是公證是要做的,而且是要收費的,你說的1萬多公證費嗎? 我建議你再問一遍。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爺爺買下房子的時候,奶奶還活著,除非另有書面明確證明,否則房子可以定義為爺爺奶奶共同所有,爺爺奶奶有平等的處置權。 換句話說,你的祖父和祖母各自擁有一半的財產。

    祖母去世後,如果祖母沒有倖存的家庭,則必須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祖母財產的一半所有權。

    《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方式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的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排列: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據第10條,您祖母的一半財產由您的祖父、他祖父的子女和他祖父的父母(可能已經去世)共同繼承。 如果你爺爺的父母去世了,你的爺爺和他的孩子將繼承它。 因此,在您的祖母去世後,根據《繼承法》,該財產的現有合法所有權一半歸您祖父所有,另一半成為您祖父及其子女的共同財產。

    所以,如果想把房子放在第一位,只有承認權屬徵稅,方法就是通過公證處,讓孩子在公證處門前同意放棄祖母的一半房產,並簽訂公證書,具有法律效力。

    將房產證改為原祖父只擁有一半的財產所有權,子女同意放棄祖母的一半房產交換後,該房產是你祖父的全部所有權,可以按照《樹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包括**。

    綜上所述,房企中心所說的話是有法律依據的。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根據《國稅函20041036》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對是否對房屋所有權的繼承徵收契稅作出了規定,對法定繼承人繼承的房屋不徵收契稅。

    這個公證是必須的,這是繼承公證,唯一要交的就是公證費,一般是受益人金額的2%(即評估後繼承的房子部分),至少200元。

    然後是財產的繼承登記,這裡需要的費用是:登記費; 合同印花稅; 認股權證印花稅; 交易費用; 因為這種房屋所有權繼承沒有契約稅,所以免徵契約稅。

    大概就是這樣,你算一算你要付多少錢,這一般是網上能找到的標準,看看有沒有這樣的東西。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通過繼承,原有的共同財產變成了個人的財產。 這裡的費用不是在續證時產生的,而是需要收取一般房費20%的個人所得稅,因為這一半是你爺爺繼承你奶奶的遺產。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改成你父親的名字只是為了收取公證費,而不是契約稅,因為現在房地產部門想要省事這樣做,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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