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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本身是婚後買的,所以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那麼無論地契是否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雙方都將分享財產的價值。
其次,如果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雙方必須同意出售房屋,任何一方都不能同意出售。
第三,作為女性,如果她提起訴訟,法院通常會讓女性將財產總價值的一部分交給男性,然後處置權將全部歸女性所有,而這部分價值的定義是通過評估公司完成的,評估的**一般會比市場價格低20%-30%。 相反,如果法院以男性身份起訴,法院也會想辦法將處置權歸於該男子。
第四,前兩年子女的監護權屬於該婦女,法院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會考慮贍養費問題。 法院將判給該婦女的額外費用作為贍養費。
最後,我個人建議雙方協商,就算上法庭,法院的第一步肯定是讓仲裁委員會出面談判和解,因為沒有過多的財務問題,也沒有涉及更嚴重的問題。 最好的方法是談判,或者自己出面,邀請你信任的人,或者花錢請律師出面討論財產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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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院將以當時的離婚協議作為事實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作出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婦女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七條 婦女依照法律規定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取得和處分共同財產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
如果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女方在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方面負有更多義務,則有權在離婚時向丈夫要求賠償。
第四十八條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離婚的,房屋分割由雙方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
《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
因此,要看當時離婚協議是如何界定的,但與法律相牴觸的條款無效,以法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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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將根據《婚姻法》第39條的法律依據作出判決。 詳見《婚姻法》第39條。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那麼它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作為女性,如果她提起訴訟,法院通常會根據當前的市場價格評估房產的總價值,房屋的處置權將屬於女性,法院會收取應付給丈夫的款項並交給男性, 因為孩子和婦女的權益必須得到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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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後買房不做公證,那就一半了,沒什麼好談的。
女方賣房,男方藏房證,絕對沒辦法賣! 就算男方不隱瞞出生證明,女方也賣不出去! 因為出生證明是兩個人的名字,一方簽字是沒用的!
離婚 3 4 年沒有法律判決?
如果沒有判斷,房子就是乙個人的一半! 其他方面會有點偏向於養育孩子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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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名,一方不能出售! 只能是你做房子的**,然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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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這個人都會贏。
最好自己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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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單方面賣掉,不簽字怎麼辦,除非離婚時有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只能賣掉,不用擔心......
法院將自行決定這個問題,無需考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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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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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解。 它是指爭端各方在第三方主持下通過自願談判解決爭端並達成和解的方法和活動。 中國在基層群眾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中設立了委員會,專門調解和處理包括房地產糾紛在內的民事糾紛。
2. 仲裁。 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 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按照仲裁協議,請求仲裁機構查明事實,明確責任,依法作出仲裁裁決,解決房地產糾紛。
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必須由當事人執行。 根據《條例》,我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級市設立了仲裁委員會,負責平等主體之間產權糾紛的仲裁工作。
3.訴訟。 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房地產糾紛訴訟。
2、房地產糾紛訴訟應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按照“誰主張,誰承擔證據”的原則,在提起房地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要求。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是有效的。 例如:
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索賠時,需要提交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房屋質量與合同與開發商承諾的不一致、給居民造成的財產損失等客觀證據材料。
其次,當事人對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對判決仍不服的,可以在終審(二審)判決生效後2年內申請再審; 或者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請求檢察機關依法提出抗訴。
第三,為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此外,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當事人提起房地產訴訟時,必須依法規定在兩年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
實踐中,房地產糾紛並不少見,有買賣糾紛,也有權利權屬確認糾紛,不同的糾紛需要有一定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可以作為證據,如何收集這方面的證據, 最好請專業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幫忙取證,這樣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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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購買或建造了房屋,並且以其中乙個子女的名義登記,如果父母明確表明該禮物是在他們去世前贈送給登記人的,如果房地產證書或房屋管理當局的檔案中有明確的贈與記錄, 或者有買受人贈與房產的公證書,或者有其他明確證據足以證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已表示有意將產權贈與登記人的,產權歸登記人所有;父母生前未明贈的,子女去世後,子女對產權有爭議,未登記方承擔舉證責任,無確鑿證據推翻登記的,產權也歸登記人所有; 有確鑿證據證明登記人僅作為財產所有人的代表行事的,應當認定該財產權歸父母所有,並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父母一方以子女的贍養費購買、建造房屋並登記產權的,應當確認產權歸父母所有。 子女主張共同擁有財產權的,不支援; 子女在出資時明確表示與父母共同購置、建造的,產權認定為共同所有權。
子女因結婚、分居等原因購置、建造房屋自住的,產權一般屬於購房、建房的子女; 離婚時,如果子女的父母或兄弟以房屋的建造或建造有經濟支援為由要求共同擁有財產權,一般不會得到支援。 其中一方已獲准建造新房,其他家庭成員有少量物料、金錢或人工投入的,有協議的,按協議辦理; 如果沒有約定,應由親屬幫扶,其他家庭成員一般無法獲得新建房屋的產權,發生糾紛後,產權人可以給予適當的賠償。 在農村地區,父母為子女結婚而建造的房屋,有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處理,沒有約定的,婚後已交給子女實際使用的,可以視為父母贈與子女的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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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你母親和繼父的共同財產,你的繼父不能單獨賣掉房子。 進行房地產交易時,夫妻雙方必須同時簽字才能出售房屋。
2.你的母親和你的繼父沒有離婚,所以沒有必要提起訴訟,因為房子的50%屬於你母親。 在離婚的情況下,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只有在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才會提起訴訟。
3.你已經成年了,你繼父和你有依賴關係,以後如果他需要你的支援,你有義務支援他,只要你對他好一點,我相信他不會賣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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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口頭許諾除非對方自己承認,否則不具有證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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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屋屬於您父母(繼父)的共同財產,如何處置應由丈夫和妻子商定。 即使出售,收益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口頭證明比較困難,房屋的所有權要經過所有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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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給您乙個標準答案。 這其實很簡單。 但可以肯定的是,它確實是乙個公共住房。
國家法規。 公共財產沒有繼承權。 只有居住權。 現在誰住在房子裡,誰就屬於誰。 沒有人能對抗它。
誰拿到房契並不重要。
公共產房是婦女的孩子現在住的地方,也是他們的。 男人的孩子不能打架。
我的乙個朋友在你的情況下,幾乎是一樣的。 後來,誰活著,誰就活著。
如果它是私有財產,那麼它必須被出售並平均分配。 絕對。
男人的孩子拿到房屋證是沒有用的。 他們也不能獨自一人。
如果您仍然不確定,建議您。
1 找房地產部門諮詢。
2 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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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獲得的公共住房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男方死後,財產在夫妻之間分配,即男女雙方獲得一半的所有權,男方的一半所有權由男方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男方的法定繼承人有女方和男方的四個子女,女方的子女為成年, 而且該男子沒有形成贍養關係,因此他們不能成為該男子的法定繼承人。女方的五個法定繼承人,男方的四個子女,平分男方一半的財產權,所有權的分配是女方佔1 2加1 5等於2 3,男方的四個子女各佔1 10。
女方死亡後,女方的財產權2 3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法定繼承人為女方的兩個孩子,男方的四個子女也因與女方不形成贍養關係而無法成為女方的法定繼承人。 這樣,婦女的兩個孩子在繼承後各獲得1 3個財產權。
因此,最終產權分配如下:
男方的四個孩子各佔1 10個,女方的兩個孩子各佔1 3個。
最合適的解決方案是讓每個人都把原因說清楚,協商解決方案,但如果不起作用,你只能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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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太多,你會被蒙蔽。
1.沒有壟斷的可能性。 如果能證明是在婚前給你父親的,或者是具有利益性質的。 你的兄弟姐妹可以被指派。
2.如果沒有監護關係,繼子女無權獲得一級繼承權。 男方的子女沒有繼承女方財產的合法權利。 同樣,婦女的子女也沒有繼承男子財產的合法權利。
3.該財產是共同財產。 劃分如下:
父親去世後,合法繼承開始。
房子的一半屬於你的父親,另一半屬於你的伴侶。
屬於你父親的部分是繼承的。
一階繼承人有。 男人有四個孩子,女人有四個孩子。
你的每個兄弟都繼承了 1 10 的財產
10分之6的財產屬於該婦女。
婦女去世後,她的財產份額屬於她的繼承人。
婦女的子女每人分得3 10
概括。 該男子的四個子女應分別繼承 1 10
婦女的兩個孩子應各自繼承 3 10
如果你想爭取更大的份額。
你必須想辦法證明這所房子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四兄弟將平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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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現在要吃點虧了。
如果有房產證,肯定不是那種只有居住權的公屋,已經是私人所有的,婚後獲得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男女雙方父母均缺席的情況下,按以下方式分配是合理的。
男人先死了,60萬中只有30萬屬於男人,繼承人是:男人的4個孩子,1=5個繼母,平均每人6萬。 (婦女的子女無權繼承遺產,因為他們不住在一起,也沒有撫養關係)。
女人死後,有30+60,000=360,000。
男方的乙個孩子和女方的兩個孩子平均分成3個(條件是:男方沒有家庭的孩子,和他住在一起,有撫養關係,如果沒有,就是女方的孩子平分36萬到18萬)平均得到12萬。
繼父母與沒有依賴關係的子女之間的關係隨著親生父母與繼母或繼父之間婚姻關係的解體而消失。 受撫養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原則上不能解除,不受繼子女的親生父親與繼母之間、繼父與生母之間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 但是當親生父親和繼母或繼父與親生母親離婚時。
如果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被撫養的繼子女,則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假設的血緣關係解除,親生父母仍需撫養。 但是,如果親生父母去世,繼母或繼父仍有義務繼續撫養繼子女。
在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方面,還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訴訟時效的長短。 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特別訴訟時效為1年,最長為20年。 >>>More
你幾乎沒有獲勝的機會。 最關鍵的是,你爺爺的房產改建為商品房的時候,是你舅舅出錢買下產權的,這不是私事,因為當時房產證是你舅舅的名字,所以他花錢拿到房產證是很正常的流程。 >>>More
**這基本上就是殺了自己的孩子,你現在不覺得嗎,等你有了孩子,你會後悔的,既然房子的錢都是爸爸的,那他有權利決定,出來摻全自己,靠自己總比靠誰好
1、根據你的案件事實,答案如下:畢竟是一家人,建議協商解決; 如果實在行不通,可以擬訂協議,約定房款由你支付,岳父去世後夫妻歸夫妻所有,並保留付款憑證和收據; >>>More
房地產繼承是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將房屋所有權和被繼承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 房地產繼承是獲得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一種方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