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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判給有能力撫養或環境條件較好的一方,如果孩子年齡較大,也可以參考孩子的意見,不爭辯的可以同意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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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雙方都能夠撫養孩子,則每人乙個孩子。
第二,因為你欠了很多債,估計無力撫養,你會被判給對方。
3.如果配偶一方不想要孩子,那麼孩子將由另一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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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司法解釋,2歲以下兒童一般跟著女方走,2周歲以上但未滿10周歲的兒童視雙方情況而定,必須徵求10周歲以上兒童的意見,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兩歲以下兒童一般與母親同住。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子女不適合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 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5. 如果10歲以上的父母之間就10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與其父親一起生活發生爭議,應考慮該兒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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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不要一味想把孩子據為己有,應該讓各方面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千萬不要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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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為兩個孩子,一般乙個是雙方乙個。 但是在子女撫養費方面,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這意味著無論哪一方能夠說服法官,都將支援法官的最終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團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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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餵養的孩子一般判給母親,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
1、雙方基本情況的證據收集。
夫妻倆的基本條件,比如工資差距、學歷和學歷等,尤其是思想素質,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非常重要,因為直接監護方的思想素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因此,獲得這方面的證據很重要。
2.父母雙方基本條件的證明。
在許多情況下,孩子通常不是由配偶任何一方帶來的,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而且往往是由父母一方帶來的。 因此,孩子以前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陪伴孩子的父母'意見和身體狀況通常也是影響孩子監護權的乙個重要方面。
3.兒童生活環境證據收集。
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原則是不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 如果雙方都離婚了,但其中一方離學校很近,或者生活社群已經成熟,這對孩子的學校和生活最有利,當然獲得孩子監護權的可能性會更大。 因此,這方面的證據收集也是必要的。
4.孩子的意見很重要。
在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時,法院會認真聽取10歲以上兒童的意見,並對檔案進行記錄。 離婚前或離婚期間,尤其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讓孩子願意和他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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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夫妻雙方各有兩個孩子。 但是,如果一方沒有能力贍養他們,一方會贍養他們,另一方會支付贍養費,但這取決於你們兩個人協商的結果,法律一般尊重夫妻雙方的合理選擇。 至於財產,一般是一人的一半,要看婚前和婚後的財產。
詳情可以找律師或看一下婚姻法的規定,這樣對雙方都有利。 另外,如果一定要分開,就是這樣,如果可能的話,我還是要考慮孩子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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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的判斷將根據父母的具體情況,如撫養子女的能力和撫養條件,基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對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
1.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應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2.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3.兒童年滿八歲的,應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八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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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對夫妻因為情感分歧或各種原因離婚時,對很多人來說都是非常難過的,因為這意味著他們的孩子將在單親家庭中長大。 然而,事實上,離婚是很常見的,如果父母雙方都能給孩子100%的愛,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小的。 只不過,如果父母非常疼愛自己的孩子,那麼在兩人離婚之後,誰應該擁有孩子的監護權就成了問題。
那麼,如果離婚,兩個孩子會得到誰的獎勵呢? 以下是我的想法:
首先,我們必須首先尊重孩子的意願。
當父母離婚,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時,如果孩子長大到可以有自己的喜好,就必須尊重孩子的意願,因為如果強行把孩子放在自己不喜歡的人身邊,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折磨。 因此,我們必須首先聽取孩子的意願,決定孩子被授予誰。
其次,這取決於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和性格。
如果孩子年齡太小,無法做出自己的判斷,就要通過評估父母雙方的經濟實力、父母的性格以及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能幫助孩子的幫助,來確定誰是孩子最合適的監護人。 因為,如果父母任何一方有暴力傾向或經濟困難,他們肯定無法很好地撫養孩子。
3.不要對父母離異的孩子有偏見。
社會上有一種觀念,認為父母離異的孩子是可憐的,或者是在不正常的家庭中長大,可能存在心理問題。 這些都是很不正確的,父母離異的孩子也可以健康成長,希望大家不要對父母離異的孩子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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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授予男性,乙個授予女性。 這是最公平的量刑方式,夫妻雙方都很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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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還需要遵循孩子的意願,然後將孩子判斷給最合適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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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頒發給有能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或更愛孩子的人。
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一般通過協商解決,如果雙方達成協議,無論由哪一方撫養,也無論雙方輪流撫養還是共同撫養,法院一般不會干涉。 如果協商不成,法院將主要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來說,兩歲以下的孩子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
一、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妥善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 從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發,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兼顧父母雙方撫養能力的具體情況和撫養子女的條件。在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審判實踐,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