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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一切賠償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的主要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工傷損失費、一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等。 該基礎基於殘疾程度的確定。 殘疾等級評估由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三,殘疾程度確認後,根據當地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和戶籍確定賠償責任。
第四,如果人身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也將由敗訴方承擔。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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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不太明白,但儲存量不是隨便就能要求的,他必須有充分的理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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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不是! 法院只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賠償他的損失,他不可能要價,所以你可以請乙個好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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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請財產保全是訴前或訴訟,受害方不僅要提前支付申請財產保全的費用,還要提供相應的擔保。 財產保全費用的具體金額根據您要保全的金額確定,費用需要由受害方提前支付,敗訴方在法院判決後基本承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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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有可能獲得的補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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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有可能獲得的補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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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須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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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在訴訟上法庭之前,受害方知道如何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主要是保全車輛),從而請求法院控制訴訟前造成事故的車輛數量不斷增加。
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訴訟風險,從而保證受傷者的費用和對損失財產的賠償,並大大降低責任方下落不明、出售車輛、逃避賠償的可能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利害關係人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對其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然後再提起訴訟。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申請被駁回。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未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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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1、交通事故可申請財產保全。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1)案件必須是有付款內容的訴訟;
(二)債權與債務關係明確;
3)未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4)必須在訴訟前提出申請;
5)財產保全申請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
6)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的,其合法權益將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 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財產的所在地、被申請人的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申請財產保全後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可以在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後五天內執行。 人民法院受理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以內作出裁定; 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自提供擔保之日起五日以內作出裁定; 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開始執行。 如果情況緊急,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決; 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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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部門認定交通事故責任,但未通知當事人取車的,受害人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車輛。
2、訴前財產保全書應當提交事故車輛扣押地法院。 向法院申請審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2)申請人身份證明,如果申請人不是被害人,應附上申請人與被害人關係證明;
(三)被申請人身份證明;
4)事故車輛所有權證明;
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6)等價擔保,如果以他人的財產作為擔保,則擔保書需要由他人書寫。
3、訴前保全申請應當防止保全錯誤。 這是因為如果保全是錯誤的,申請人必須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遭受的損失。 如果駕駛員是車輛的所有人,或者駕駛員正在履行職責或有勞動關係,則車輛的一般所有人也有義務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但是,如果司機不是車主,且司機的行為不屬於職責行為,且不存在勞動關係,則車主一般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故車輛屬於車主所有,如果事故車輛被保全,給車主造成損失的申請人需要賠償。
4、法院受理申請後,將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申請人需要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提起訴訟,如果在到期日未提起訴訟,法院將解除保全。
1、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四款規定,“合格的檢查鑑定、鑑定機構應當向省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合格的鑑定機構, 應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本條明確,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評估”是當事人的權利,是“當事人自己選擇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有“向當事人介紹合格考核機構”的義務。
二、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委託的檢查、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查、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查、鑑定、鑑定,並通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備案”。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申請財產保全,以便在訴訟後及時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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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交警部門必須根據被害人的申請對肇事車輛採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同時,可以結合交通事故認定檔案中雙方的責任,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保證,如果事故責任方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則不需要申請人提供擔保; 如果受害人也對交通事故負責,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
二是對車輛採取的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事故發生方的生產、經營或者生活,或者請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以責令該方提供擔保,只有在當事人提供有效擔保後方可以放行車輛。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法院應及時聯絡交警部門,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下落,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 如果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了保全措施,應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四是已採取保全措施的事故涉事車輛應妥善保管,相關收費應合理。 目前,肇事車輛或被交警部門扣留的違法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停車費相對較高。 建議在拍賣收益中優先對已投保車輛的賠償,以保證事故受害者得到最大程度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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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申請財產保全。
滅失的數額必須以滅失的數額為限,保全數額不得任意擴大。
如果申請超過標準,法院將不准予保全。
例如,受害者的損失約為10萬元,如果向肇事者申請15萬元的銀行存款。
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對無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以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和執行費用的數額為限,不得查封、扣押、凍結明顯超過標準的數額。
發現超過標準數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或者依職權人的申請,及時解除對超標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財產不可分割且被執行人沒有其他可執行財產的除外; 或其他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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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申請人能提供交通事故的擔保,法院一般會支援財產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的步驟:1、當事人向昭福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並提供擔保; (二)法院受理保全申請後作出裁定; 3.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將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財產。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一方當事人難以執行判決或者造成其他損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財產,責令該當事人實施某些行為。 或禁止當事人從事某些行為;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採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交通事故車輛的保全條件; 訴前財產保全應當向事故車輛扣押地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被害人的,應附申請人與被害人關係證明; 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事故車輛的所有權證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等效保證。
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方應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要獲取並儲存對方機動車的車牌號,最好用手機拍下對方汽車的車牌號,以防對方的事故車逃跑。 >>>More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修改為: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的,認定為工傷。根據這一規定,如果沒有責任認定,就無法區分該人是否屬於“非主要責任”情形。 >>>More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如果肇事者涉嫌造成交通事故罪只要是責任人,受害者家屬悲痛地打了肇事者一巴掌,不構成輕傷,不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