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工作交接、辭職手續,都好辦

發布 職場 2024-07-13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好,人走後一定要黑,一些不負責任的單位會把責任推給離職員工。 不知道你有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內容辦理辭職手續,公司也要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資。 如果合同中沒有提到因故辭職,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有證據證明你為雇主工作,雇主在你離開公司後沒有給你發工資,然後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果你不簽訂合同,你應該在就業期間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一般結果是工作立即交接,用人單位立即結清你的工資。 當然,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做的是他們的事。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朋友,是這樣的:

    1、簽署辭職協議書為正常手續,原則上應簽字; 但是,你沒有簽字,這並不意味著什麼。 但為什麼現在你要離職並交出工作呢?

    2、不發工資,可以去找老豬老婆,剛才在部門裡求仲裁,一切藉口都不能作為拖欠工資的理由;

    3. 您的交接工作不一定與工資的支付有關。 如果你不必交出工作,那麼你就不能離開。 因為您畢竟還是這家企業的員工,造成相關損失將承擔賠償責任; 她不付錢給你,你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但你不能就這樣走開。

    院子就是院子。

    4.網上第38條說,不要對你說,對所有工人都有用!

    希望它對你有用,朋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交接期間也要有工資,因為你也在工作,只要我們每天在公司遵守公司的正常規章制度,然後按照老闆的決定,就會有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沒有工資,因為你已經辦理了辭職手續,你只是交了工作,而不是在正常的工作中,所以沒有工資。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段時間沒有工資,因為辭職手續已經辦完了,所以不會給予補償,交接工作也是乙個責任問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應該沒有工資,因為辭職取決於辭職日期,辭職後的工作交接相當於自由交接。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交接期間沒有工資,因為交接前已經辦妥了辭職手續,所以現在是辭職狀態,沒有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應當計算離職交接期間的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支付工資。

    在辭職的最後一天,無論你是在正常工作,還是在辦理辭職手續和辦理交接工作,都應該計算工資。

    如公司不支付工資,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接到投訴或舉報並作出複核後,責令老闆支付職工工資和經濟賠償金,同時責令職工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只要不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離職交接期間也應計算勞動合同工資,工資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申請辭職,公司未回覆員工的辭職申請,即不向員工發出不再在職的通知,在此期間,員工以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後續工作的交接,直至雙方完成工作交接手續, 該期間視為勞動者向公司提供了勞動,並視為雙方在該期間存在勞動關係,公司應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報酬。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專案、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表、工資支付物件、工資支付時間、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 不得以實物和替代貨幣**付款。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由其親屬或者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雇主必須保留書面記錄雇員工資的支付金額和時間、收款人的姓名和簽名,並儲存至少兩年以備將來參考。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缺燃料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勞動者無權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辭職交接期間也應當計算工資,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辭職報告通過後,用人單位將發出辭職通知書,辭職須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交接手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標準範圍,在異地報銷交接手續所涉及的差旅費,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續後,按照辭職職工的出勤天數和辦理交接手續的天數,一次性結清工資。

    如果我在交接工作前已經完成了辭職手續,交接期間會拿到工資嗎?

    您好,律師已經為您解答了,請稍候。

    辭職報告通過後,用人單位將發出辭職通知書,辭職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交接手續。 交接手續辦妥後,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離職人員的出勤天數和轉崗手續天數一次性結清職工的登記費。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法律分析:只要勞動者不被用人單位困住,勞動合同解除的,在離職交接期間也應計算工資,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旺鵬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相關回答
16個回答2024-07-13

其實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辭職交接方式,一般來說,我們離開公司的時候就需要這樣做組織你正在做的事情,把它交給你的同事,並學會在你需要的時候備份它。 >>>More

31個回答2024-07-13

房東有這樣的經歷,當然很不舒服,公司也確實不友善。 >>>More

10個回答2024-07-13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辭職到期時拒絕辦理辭呈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訴。 >>>More

21個回答2024-07-13

去當地勞動局舉報,必須有相關證據。

12個回答2024-07-1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因此,為保證員工能夠按時交接工作,可以在交接完成後支付與協議相關的遣散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