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要求丈夫還錢嗎?

發布 社會 2024-07-3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夫妻之間存在債關係,妻子可以要求丈夫償還貸款。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規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在婚姻存續期間,妻子用自己的積蓄補貼娘家是否違法?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在婚姻雙方離婚時,當財產分割時,丈夫贈與妻子的財產不能再視為共同財產,應認定為妻子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百二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在惠春州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隱瞞本應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實行財產共有制,一般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協議不被排除在外,如果有協議,可以跟著協議。 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按照雙方的約定向妻子借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不可以,未經另一方同意,一方單獨籌集資金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實不用於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償還。 如果丈夫沒有徵得妻子同意借賭債,而且債務不用於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由丈夫獨自承擔; 如果妻子同意丈夫的賭債,並且債務及其利潤也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妻子應該對債務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9條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夫妻之間沒有特別約定,婚姻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夫妻簽訂借貸協議,將夫妻共同財產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視為雙方帶著孫子女約定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行為, 在離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貸款協議的規定處理。

    如果離婚,丈夫借給妻子的錢可以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事後承認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與夫妻的共同意願有關,但冰雹除外。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借錢,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使用。

    償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事後夫妻一方事後共同認定的債務,以及其他共同意向的;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產生的債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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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7-31

法律分析:對夫妻同居所產生的債務的理解和確認。 在日常生活中,因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務主要包括: >>>More

9個回答2024-07-31

原則上,如果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所欠的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 如果離婚,您將需要處理這部分財產或債務。 然後有必要確定夫妻關係的持續時間到底是多少。 >>>More

9個回答2024-07-31

你好! 此行為確實構成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侵犯,建議積極取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回財產。 >>>More

8個回答2024-07-31

它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理由:死亡賠償不是遺產,而是對死者近親屬財產損失的賠償,具有很強的個人性格。 根據《婚姻法》關於個人財產的規定,具有個人屬性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More

13個回答2024-07-31

孩子固然重要,但幸福的家庭似乎更重要,不是每個人都有。 如果你有乙個幸福的家庭,為什麼要離婚?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還是要謹慎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