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工作了五年,先簽了3年的合同,到期了又籤了三年,我籤的三年沒有到期

發布 社會 2024-07-09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如您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您直接提交辭職函並離職,此時您已經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您產生的費用。

    2、您可以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郵寄給用人單位,以方便證據保全。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沒有為你辦理辭職手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法!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自願辭職的公司將不提供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自我辭職沒有經濟補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員工剛畢業,一次直接簽訂了3年的合同,經雇主同意,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合同、勞動協議。 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有核心地位。

    根據合同期限,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以完成某些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類。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勞動關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有有效要求的勞動合同內容已按照其意圖所表達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的內容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的,不一定是 3 年。

    但合同對你來說是一種保護。

    如果他在三年內解雇你,你可以談論合同,裁員也是如此!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好! 不一定。

    首先,如果3年到期,雙方可以續簽合同或自動終止合同。

    如果在 3 年內,個人想提前終止,雇主沒有理由強迫您留下來,除非您接受了雇主的特殊培訓並簽署了賠償協議。

    如果雇主在3年內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雇主必須根據勞動法向您支付額外幾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我的,你還滿意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是普通員工,則不涉及各種技能培訓等問題。 你可以提前乙個月從公司辭職,三年內不用工作。 但是,如果你在合同結束時不辭職,大多數公司不會給你失業救濟金或補貼。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是的。 合同期滿後,公司未續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因為它是第乙個。

    二三年未簽訂合同的,公司應在第三年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公司應支付自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之日起至簽訂之日起的第二年和第三年雙倍工資的11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無期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圓石有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後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指示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總結。 如果非要說制度占上風,但你的紙質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就會出現合同到期了,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

    開始簽訂乙份為期兩年的合同,到期後再說三年。

    您好,您想詢問的問題是關於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到期後,第二次簽訂,用人單位改為3年?

    2021年簽署的紙質合同為期兩年。

    快到期了,公司說合同受制於系統,當初列印的合同有誤,三年了。

    您好,如果第乙份合同於 2021 年 1 月 14 日開始並到期,那麼合同期限為 2 年。

    無論系統如何記錄,都應該以紙質合同為基礎。

    現在公司又發了乙份合同,原來截止日期是用筆手寫為2024年,背面的簽名不是我籤的。

    沒關係,你只需要把真正的原始合同拿在手裡,其他的合同就不算了。

    如果確實存在僵局,屆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訴訟,應該是你的。

    如果公司不說以系統為準,原印刷錯誤,我的合同到期,我無法完成到期辭職手續。

    如果非要說制度占上風,但你的紙質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續簽,就會出現合同到期了,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

    首先,在未簽訂合同期間,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到期後想離職,可以按照規定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然後直接拿著紙質合同進行仲裁,並且必須保留自己提出系統時間錯誤的聊天記錄。

    此外,如果合同到期且公司不續簽,您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遣散費。

    此事必須以紙質合同為依據,不可能遵循系統合同。 按照制度合同,單位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哪些人員應該明白,怎麼能強調按照制度合同,還做了假合同,我們不懂。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總結。 您好,法律分析:三年合同期滿後開始簽訂兩年合同:構成違約,原合同是怎麼籤的,如果有5年的協議,租期是5年,如果合同明確籤1年,那麼1年。

    開始簽訂乙份為期兩年的合同,到期後再說三年。

    您好,法律分析:三年合同期滿後開始簽訂兩年合同:構成違約,原合同是怎麼籤的,如果有5年的協議,租期是5年,如果合同明確籤1年,那麼1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2、勞動關係終止的,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您,否則您需要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3、您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4、您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工資; 5、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三年合同期滿後,勞動者可以提出第二次續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應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雙方的需要確定。 根據勞動者的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名譽勞動合同和無限期勞動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如果勞動者和雇主選擇續簽合同,則無論上述期限的僱傭合同型別如何,均不得約定試用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三年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合同的具體內容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包括工資待遇問題、勞動合同期限等。

    1、一年籤一次勞動合同合法嗎?

    一般一年籤一次合同並不違法,但要看合同的型別。

    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任意確定,只要雙方同意。 但是,如果橙子已經簽訂,則在第二份勞動合同到期後簽訂了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雙方願意續簽合同,或者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或者除非勞動者本人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需要變更嗎?

    僱傭合同的期限可以更改。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合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變更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 中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3、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如何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要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依法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最遲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但雙倍工資的支付期限為11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圓孫子。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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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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