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中被告的認定問題以及醫療糾紛發生後如何認定原被告

發布 健康 2024-07-0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兩家醫院都可以被列為被告,然後根據醫療事故認定和法院判決確認責任方和賠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一方或雙方為二人或兩人以上(包括兩人,下同)的訴訟。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原告稱為共同原告;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被告稱為共同被告。 在集體訴訟中起訴或回應的人稱為集體訴訟人。

    共同訴訟除了一方當事人是共同原告人或者共同被告人外,還必須具備一定的主觀和客觀要素。

    主觀要件是:具有共同的訴訟標的(見訴訟); 訴訟標的屬於同一類,法院認為可以一併審理。

    客觀要素是:提起訴訟的法院必須具有管轄權; 必須適用相同的程式; 訴訟程式的合併工作必須進行中。 訴訟標的物為共同訴訟,是不可分割的訴訟,共同訴訟當事人因權利或義務而具有共同利益,被起訴的法院只能作出統一判決,訴訟理論上稱為必要共同訴訟或特殊聯合訴訟。

    訴訟標的只是同一型別的訴訟,屬於可分離訴訟,共同訴訟當事人在權利或義務上沒有共同利益,訴訟理論上稱為普通集體訴訟或普通集體訴訟。

    你最好把具體的診療過程寫下來,不然你的問題就不好了,其實分辨是哪個醫療機構造成的損害也不是那麼難!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 原告:在醫療行為中普遍遭受損害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患者為原告。

    如果患者死亡,王位第一繼承人作為原告起訴。 被告:必須具有執業執照和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為被告。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療安全意識,建立醫療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醫療安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加強醫療質量重點部門和關鍵環節的安全風險管理,落實患者安全目標。 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運用醫療責任保險、醫療事故保險等風險分擔形式,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制定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方案,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完善投訴管理,及時解決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醫療糾紛原告為因醫療行為遭受損害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患者,被告為具有執業執照和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

    1. 我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兩家醫院。

    患者在多個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因同一傷害、疾病遭受損害,對就其就醫機構的部分或者全部醫療機構提起訴訟的,可以就醫療機構所在地或者醫療行為發生地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兩家以上醫療機構負有責任的,可以按照賠償標準較高的醫療機構所在地標準執行, 因此,建議在賠償標準較高的地區提起訴訟。

    2.如何處理醫患糾紛。

    醫患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自己談判。 醫生與患者可以獨立自願協商處理,協商達成協議的,雙方應當簽訂協議,只要達成的協議不是脅迫的或者存在重大誤會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決。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依法調解醫患糾紛;

    3、由人民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醫療調解委員會,是官方的。 在司法局的運作指導下,是獨立於衛生行政部門、保險機構和醫生、病人的第三方人民調解組織;

    4.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醫患糾紛,雙方當事人調解不力的,患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醫療機構承擔醫院診療過程中的相應賠償責任。

    3. 醫療事故的認定程式有哪些?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是指患者在醫療機構就醫時,因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錯,導致患者在診療和護理活動過程中遭受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可以作為醫療損害鑑定申請的事項包括診療執行中是否存在過錯,診療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因果力的程度。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醫患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懷疑訴訟。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醫療糾紛發生後如何確定原被告人?

    1.原告一般在就醫過程中受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病人為原告。 如果患者死亡,王位的第一繼承人應為原告。 被告必須擁有具有執業執照和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才能成為被告。

    2、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有權複製、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記錄、體溫表、醫囑、化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專項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

    2. 患者發生醫療糾紛後應如何處理?

    影印病歷最常見的方式是影印,患者可以要求醫院在影印件上蓋上證明印章。 及時影印醫療記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確保重要的原始護理記錄,並避免篡改這些證據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疑問。 發現原病歷被塗改、偽造、隱匿、毀損等突出問題的,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可以依據加蓋證明印章的病歷影印件向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求助,並可以追究醫生相應的民事責任。

    患者還應注意在醫生和患者在場的情況下封存一些重要的主觀病歷。 主觀病歷通常指: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複製和複製病歷資料時應避免搶奪病歷資料,否則可能會因銷毀證據而承擔法律責任。 醫生拒絕配合患者影印、複製、封存病歷的,應當及時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求助。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訴訟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有:1、患者對病歷的疑問; 2.患者普遍不相信評估不構成醫療事故的結論; 3、租賃面板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審理期長; 4、補償標準的定義不科學或認識不一致; 5、長期醫患矛盾的積累。

    法律劣勢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民事權利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時效期限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給予保護,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權利人的期限。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訴訟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有:

    1.患者對病歷的懷疑;

    2.患者普遍不相信評估不構成醫療事故的結論;

    3、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審理期長;

    4、補償標準的定義不科學或認識不一致;

    5、長期醫患矛盾的積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的,雙方應協商確定合格的鑑定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合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發生損害或者違約時,受害人可以根據下列情形確定訴訟標的:

    1)發生在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為被告。

    2)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連續發生(如轉院)並能形成醫療服務關係的醫療機構均為共同被告。

    3)在外醫師會診和手術過程中,如果已經執行了正常程式,可以雇用患者,當發生損害或違約時,患者可以根據以下情形確定訴訟物件:

    1.如果發生在醫療機構,則該醫療機構應為被告。

    2)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連續發生(如轉院)並能形成醫療服務關係的醫療機構均為共同被告。

    (三)在外醫師診療、手術期間發生的,已辦理正常手續的,可以聘請醫療機構和受聘醫療機構作為共同被告; 未辦理正常手續的,可以聘請醫療機構和聘請的醫師作為共同被告。

    4.在遠端醫療案件中,可以就診的醫療機構和提供遠端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是共同被告。

    5.在輸血(含血液製品)或使用醫療器械藥品(質量問題)的情況下,醫療機構、血庫、生產、銷售企業一般為共同被告,也可以選擇其中一人作為被告。

    6、在部門外包或合作專案的情況下,醫療機構一般為被告,醫療機構、承包商或合作方可以作為共同被告。

    7. 如果發生在個別診所,則個別診所或個體從業者可能是被告。

    8.村民委員會將集體性質的村診所(辦公室)承包給個人的,村集體和個人可以作為共同被告。

    9.執業醫師個人以鄉村診所的名義行醫的,該人為被告。

    10.發生在企業職工醫院的,職工醫院和企業可以作為共同被告。

    (一)醫療隊與當地醫療機構合作的,當地醫療機構可以作為被告;

    (二)醫療隊配合當地醫療機構工作,由單一醫療機構成員組成並派遣的,當地醫療機構可以作為被告,也可以由當地醫療機構和派遣醫療隊的醫療機構作為共同被告;

    3)醫療隊獨立工作,由單一醫療機構成員組成的,能夠組成醫療隊的醫療機構為被告;

    4)如果醫療隊是獨立工作的,並且由多個醫療機構的成員組成,則可以派遣醫療隊的機構為被告。

    因此,通過以上理解,我們知道醫療事故糾紛中被告的認定不是固定的情境,而是基於實際情況的具體判斷,所以當醫療事故發生時,我們必須首先確定醫療事故糾紛中的被告是誰,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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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7-08

如果堅持投訴,可以去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也可以去醫院的醫務科投訴,如果醫院不能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 您可以請有病歷的醫生律師或醫生朋友進行分析,並決定是否通過訴訟進行處理。

6個回答2024-07-08

法律分析:1.諮詢。 醫生與患者應當就賠償問題進行談判,達成協議,雙方應當簽訂協議,協議可以公證或者由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More

8個回答2024-07-08

1、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醫療糾紛後,醫生與患者相互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簽訂調解協議,以這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為“私下”。 由於醫生與患者之間的醫療糾紛本質上是醫生與患者之間的平等民事糾紛,根據民法自治原則,醫生與患者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須建立在雙方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任何一方和第三方都不得強迫對方接受協商解決,同時,和解必須堅持合法性原則,即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損害國家的合法權益, 集體或其他人,否則達成的協議無效。 >>>More

8個回答2024-07-08

“醫患糾紛”是目前我國比較普遍和突出的問題。 所謂“醫患糾紛”,即醫院與患者之間的糾紛,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很廣泛。 如救人救傷、醫德與醫風、患者信任、和諧穩定等。 >>>More

3個回答2024-07-08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防止醫療糾紛的發生。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名醫務人員的最低標準,因此醫院應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敬業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患者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醫療。 2、醫療機構要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