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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醫療糾紛後,醫生與患者相互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簽訂調解協議,以這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為“私下”。 由於醫生與患者之間的醫療糾紛本質上是醫生與患者之間的平等民事糾紛,根據民法自治原則,醫生與患者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須建立在雙方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任何一方和第三方都不得強迫對方接受協商解決,同時,和解必須堅持合法性原則,即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損害國家的合法權益, 集體或其他人,否則達成的協議無效。
實踐中,衛生行政部門作為行政機關和行業主管機關,在醫療糾紛的調解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很多醫療糾紛都是通過調解解決的。 三、訴訟調解 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式後,經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法院應當組織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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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起因可分為兩類:因醫療過失直接導致不良後果的糾紛和非醫療過失導致不良後果的糾紛。 全面提高醫務人員素質是預防和控制錯誤和事故發生的關鍵。
提高醫務人員素質,主要要從醫德培養和專業能力培養兩個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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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哪一方是理性的,然後從道德的角度慢慢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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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調解程式。
(一)調解委員會應當指定1人或2人主持調解,醫生和患者均提出調解人迴避請求的理由成立的,應當更換;
(二)醫患辯論的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或者委託人參加調解;
(三)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地點進行;
(四)調解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民調解醫療糾紛的,醫生和患者應當共同向人民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方當事人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在徵得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後進行調解。
申請人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用凳子申請調解。 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和申請調解的理由等; 提出口頭申請的,人民醫療糾紛調解員應當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事項和申請調解的理由等,並經申請人簽字確認。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悉醫療機構發生重大醫療糾紛時,可以主動開展工作,指導醫生和患者申請調解。
當事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被受理,或者已經向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並被受理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不予受理; 已經受理的,調解應當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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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發生後的調解方式:一是接受調解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參與的原則,組織雙方依法進行調解,最後確認具體賠償金額,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 製作調解檔案,如果無法達成協議,調解將被終止。檢控方式:
首先,起草起訴狀,然後提交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判和判決。 最後,雙方執行生效判決。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醫生與患者可以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47條.
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起草協議。 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原因、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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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的調解辦法:首先,接受調解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遵循雙方自願性質的原則,組織雙方依法進行調解,最後確認具體賠償金額為基數,如果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應當製作調解檔案,不能達成協議的,終止調解。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經認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應醫療事故糾紛雙方當事人的請求,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調解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原查的原則,賠償金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文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 調解失敗或通過調解達成協議,一方悔改的,衛生行政部門將不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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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醫療糾紛調解程式如下:1、發生醫療糾紛或投訴後,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療科室報告; 2、在因醫療問題引起的糾紛的情況下,科室應首先進行調查,迅速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處理事態,控制局面,爭取科內解決,防止衝突激化,並接收有爭議的患者及其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 並根據患者的意見解釋相關問題。
法律依據:齊老拆遷《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經認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應醫療事故糾紛雙方當事人的請求,進行默默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自願原則,賠償金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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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調解程式如下:
1、發生醫療糾紛或投訴後,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療科室報告;
2、在因醫療問題引起的糾紛的情況下,科室應首先進行調查,迅速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處理事態,控制局面,爭取科內解決,防止衝突激化,並接收有爭議的患者及其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 並根據患者的意見解釋相關問題。
3、醫療科室接到科室投訴或家屬投訴後,應及時登記,與有關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協商解決辦法;
4、對於醫務部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其家屬按照法定程式進行醫療鑑定。
1.如何處理醫療事故。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造成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或者醫療事故糾紛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應當及時向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控制的部門或者專職(兼職)人員報告; 負責醫療服務質量控制的部門或者專職(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如實向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並向患者告知、說明。
2、醫務人員發現醫療事故應怎麼辦?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造成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或者醫療事故糾紛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控制主管部門或者醫療機構專職(兼職)人員報告。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控制的部門或者專職(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如實向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並向患者告知、說明。 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糾紛防範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生和患者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解決:
1)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3)申請行政調解;
4)扎坦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
“醫患糾紛”是目前我國比較普遍和突出的問題。 所謂“醫患糾紛”,即醫院與患者之間的糾紛,涉及的方方面面都很廣泛。 如救人救傷、醫德與醫風、患者信任、和諧穩定等。 >>>More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防止醫療糾紛的發生。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名醫務人員的最低標準,因此醫院應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敬業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患者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醫療。 2、醫療機構要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More
如果堅持投訴,可以去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也可以去醫院的醫務科投訴,如果醫院不能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或者不能和醫院協商, 您可以請有病歷的醫生律師或醫生朋友進行分析,並決定是否通過訴訟進行處理。
法律分析:1.諮詢。 醫生與患者應當就賠償問題進行談判,達成協議,雙方應當簽訂協議,協議可以公證或者由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