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解雇了我! 但是工資已經很久沒有發了!! 有沒有拖欠的工資?

發布 社會 2024-07-11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試用期,則為無效合同; 按照你說的,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學校要求你於11月12日離職,並於11月19日終止僱傭關係。

    至於終止勞動關係的原因(和女同學發什麼簡訊等),這些事情是真是假,尚無定論。 不應成為學校“開除”你的法律依據,解決勞動關係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 而且,學校還無故拖欠你10月、11月的工資,也構成違法行為。

    如果你想解決問題,那麼我建議向獅山(南海區)勞動監察局舉報學校的非法用工行為,或者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以保障你的權益。 您可以合法地獲得學校拖欠您的工資,並額外支付 25% 的賠償金。 當你被非法開除時,學校將依法支付你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但是,法律規定,如果在終止僱傭關係時支付了遣散費而沒有支付,則遣散費應加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因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期限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當額外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和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應當在補足工資下限的同時,額外支付相當於較低部分25%的遣散費。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對不起,我錯了。 庭審中可以修改,可以寫《勞動爭議事項變更申請書》

    此事不受勞動仲裁的約束,而是受勞動監察的約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法律的適用法,新法優先於舊法,因此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支付50%至100%的逾期工資補償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支付拖欠的工資。

    對拖欠工資的,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勞動者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繳納勞動報酬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用人單位有義務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違反約定,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絕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用人單位除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當額外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遣散費。

    2、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總額一倍以上五倍的補償金。工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無故扣減、拖延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好: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一般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至於是否因拖欠工資需要支付額外賠償金,《勞動合同法》一般規定,勞動行政部門一般會處以罰款,法院一般不會下令支付額外賠償金,只有在勞動行政部門處理後才會支付,對方仍不支付, 法院將下令給予額外賠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者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報酬,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報酬的, 它應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雇員支付額外補償。請注意支付補償金的條件:一是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或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是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能在時限內支付。

    因此,您在要求賠償時,應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您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如未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的期限內支付,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提出索賠。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的額外遣散費25。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這裡的“無理拖欠”一詞應理解為雇主無正當理由故意不按規定時間支付雇員的工資。

    勞動部《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對“不合理”規定了排除性規定:“不合理”的職工工資不包括:(一)用人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非人為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的,經用人單位工會同意,可以暫時拖欠勞動者工資,延長期限的最長期限由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情況辦事。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不合理拖欠的工資是不予退還的。

    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問題,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的,公司全部承擔)。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文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發生仲裁或訴訟時,您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員工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額外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的25%的遣散費。 (有關具體的法律依據,請參閱參考部分)。

    **錄音算作文件。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勞動關係自實際勞動之日起成立,無書面勞動合同不影響雙方勞動關係的成立

    因此,只要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爭議就可以向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所謂的“當地律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包括:公司名稱制服、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資單、工資卡、同事的證詞(離職時)、錄音或錄影或其他帶有您姓名和公章的檔案, 等(包括加蓋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印有您的姓名和公章的檔案,其中乙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2、工資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的範疇,法律規定勞動爭議必須先通過仲裁,只有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3、老闆無故扣工資,當然你有權要求全額支付 如果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你沒有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繳納社保, 而且你可以主動辭職,要求經濟補償 如果老闆無故解雇你,你可以要求兩倍經濟補償金額的賠償 如果你有加班費,你也可以要求加班費 這些都是你的合法權益

    4、綜上所述,建議與老闆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成,應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第47條規定,應當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這種形式的個人僱傭沒有勞動合同,不能仲裁。 您可以起訴法院要求追討拖欠的工資。

    2、補償金僅適用於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用人單位,不適用於您。

    3、提起訴訟後,您可以在舉證時限內追加訴訟請求,超過舉證時限的不能追加,由法院確定舉證時限,並向您送達舉證通知書。

    4. 你的同事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你需要向法院申請他出庭。 僅僅簽發書面證明不如在法庭上作證有效。

    5.**錄音,如果他不同意,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支付工資,並按工資的25%作為補償,錄音可作為證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可以聘請律師協助訴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兄弟,你想問多少就問多少。

相關回答
6個回答2024-07-11

你可以投訴並找到勞動局,當然有用。

9個回答2024-07-11

找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處理,但如果做不到,只能去當地法院。

8個回答2024-07-11

如果用人單位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解雇或解雇你),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哪一種情形應該支付給你,但不支付給你,你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More

19個回答2024-07-11

不。 請明確說明這是禮物,而不是回報。

29個回答2024-07-11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求助,尋求解決方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