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糾紛 感謝您的提問

發布 社會 2024-07-08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從你說的來看,我覺得媽有繼承權,你應該告他們。 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從法律上講,對於您所說的情況,有幾個關鍵時間點。

    首先,當你的祖父去世時。

    房子應該是你爺爺奶奶和配偶的共同財產,當你的祖父去世時,屬於你爺爺的部分應該被列為遺產,相當於房子的1 2份。 如果你的祖父沒有立遺囑,則應依法進行合法繼承,即由你的祖母、兩個阿姨和你的父親繼承,即各1 8個。 你的兩個阿姨明確放棄了房子的權利,結果是你祖母有 1 2 + 1 4 = 3 4 份。

    那麼你的家理論上有 1 4 個部分。

    其次,你的家人修繕房子。

    此時,民法規定的共同財產處分不具有分割財產的效力。

    第三,你父親去世了。

    房子要分給你,你父親所住的房子的 1 4 要給你、你的母親和你祖母。 在這種情況下,你和你的母親應該合法擁有房子的1 4 * 2 3 = 1 6,如果房子價值60萬元,你的合法權益應該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至少為10萬元。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總結。 您好,財產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係,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需要起訴法院處理。

    您好,財產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係,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需要起訴法院處理。

    父親有三個兒子,生前一直在小兒子家,老人們都不理睬,好幾年沒來看過,死的時候也在小兒子家,父親有退休工資,現在父親已經去世了, 大兒子有補償,大兒子要分錢,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您好,依法,大兒子可以分擔賠償。

    因為賠償金最初是給當事人的臥室的。

    親戚的。 大兒子詹占輝一向不理睬父親,顏良生病了也不來看他,死了或者被村裡人告訴,他來了,父親臨死前癱瘓在床,小兒子一直照顧著他。 沒有贍養義務的證據,但宴席上是村裡人人都知道,現在父親走了,沒有證據,怎麼辦。

    您好,依法要求長子支付賠償金。

    因為補償不是遺產,遺產規定有本事但不贍養父母的人不能分割遺產,但補償沒有這個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個問題更複雜。 涉及幾個問題:離婚、抵押貸款(高利貸)、遺失房產證、戶口簿等,最重要的是貸款涉及第三方---您的利益。

    首先,抵押貸款是否有效,當然抵押無效,你岳父以自己的名義借款,並以你的房產證抵押,如果沒有你簽字或同意,就應該是無效的。

    你不能起訴,你不能起訴你的岳父,你不能起訴貸款公司等等,如果你的房產證明有損失報告,而且有你岳父離婚的事實,他們只能起訴。 否則,你可以報警處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建議朋友聘請專業律師整理相關材料和證據,沒有證據支援,勝訴的可能性很小。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誰是地契? 如果是你自己的名字,而你岳父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拿了房貸,那麼房貸公司在貸款手續上有問題,至少審查不詳細,應該自己承擔責任。

    如果是岳父的名,抵押公司還是要負責的,至少他們應該去房地產公司核實房地產證書的狀態,這樣他們才知道房地產證書丟失了; 你的岳父涉嫌欺詐,對丟失房地產證書的貸款負有最大責任。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你就不負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首先,你和你的伴侶沒有結婚,所以財產不能按照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分割。

    其次,依法規定,如果同居期間的財產能夠證明為個人所有,則為個人財產,如果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則為共同財產。 你支付的房子就是你的財產,只要你能證明你買了房子。

    依法規定,房子是主的,裝修是下屬的。 標的物與附屬物連在一起,無法區分的,財產歸主體物所有人所有,對附屬物的所有權給予適當補償。

    因此,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你應該給你一定數量的補償物品裝修的配件。

    您描述的財產是共同財產,沒有法律依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浙江孫律師:

    該物業屬於您,須向房屋委員會註冊。

    當然,裝修費用是可以退還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您好,如果您能證明購買房屋是用您的個人資金購買的,那麼它是您的個人財產。 對方支付的裝修費用應折舊並支付給對方。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既然已經提起訴訟,建議等待庭審結果出來,委託律師介入**。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對方宣告無效。 房子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對方聲稱是共同擁有的,沒有事實或法律依據。

    2.由於不是共同財產,因此不存在分割財產的問題。 當然,如果對方在婚前支付裝修費用,從公平的角度來看,你應該賠償對方的裝修費用。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你好!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我**,說明案情進行諮詢。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首先,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老人的兩個兒子可以按繼承順序排在第一位,但如果長子已經去世,則由長子的兒子(即老人的孫子,按順序排行第二)可以代位繼承老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遺產應屬於長子繼承的財產部分。

    附有《繼承法》的一些規定。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後代代位繼承。 代位求償的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份額。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根據你所說,你配偶的祖母去世了,他的父親也去世了,你的配偶有代位求償權,和祖母的另乙個兒子一樣有繼承權,繼承了祖母的遺產,在祖母生前繼承了祖母的房子。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家庭衝突,和睦是寶貴的。

    2.如果手續辦妥當,分割完成,協議明確,可以考慮不給,如果沒有約定,建議可以給一點,但一定要寫清楚的書面協議,房子**,當年怎麼分褲子,現在怎麼處理宗族, 胡 毛的來源說得很清楚。此過程已更正。

    3.不要輕易上法庭,這是親情。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如果婚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家庭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如果你有共同財產,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利,但如果沒有,你只能看看當地拆遷你的房子的賠償條款。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和《婚姻法第一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的規定,婚前購房的,無論結婚多少年,該房產都是您的個人財產,您的配偶無權主張該房產的所有權。

    補充一點,沒有必要去公證處證明房產是否是婚前房產,只要出具你的房產證明,上面的時間就會說明問題。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女方無權分割。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您好,如果房產在婚前已經公證過,屬於你的個人財產,那麼女方將無法拿到房子。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1.取決於公證的內容。

    2. 如果被公證為婚前個人財產。

    3、對方無權分割。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是婚前財產,如果房子被抵押,婚姻期間還款的一半必須支付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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