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產糾紛、離婚糾紛、房產分割糾紛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2-06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訴訟離婚後,由於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無權在法院生效後要求對涉案財產進行重新分割。 但是,法律仍規定了特殊情況下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補救措施:1、離婚時遺漏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對方隱匿、轉讓、變賣、損毀財物,或者偽造債權侵占財物的,可以重新分割。

    離婚時雙方協議簽訂的離婚協議對夫妻財產的分割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取得離婚並取得離婚證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離婚後,一方可以因財產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婚姻財產,有下列情形的:1、離婚協議中遺漏了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登記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 3.離婚登記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隱瞞、轉讓、變賣、損毀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侵占財產的,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者重新處理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仍未處分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分割的, 人民法院經審查該財產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分割。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種特異性是什麼? 找個律師問問,有律師。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對房產分割有爭議,未達成協議離婚,則需要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將作出判決。 或者房子賣掉了,雙方都把錢全部拿走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好! 離婚時對房產分割有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民事庭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判決。 感謝您的閱讀!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院在開放時在做什麼?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已經離婚,但對財產分割仍有爭議,且經協商未達成共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而言,此類行為不受訴訟時效的約束。

    但是,如果房屋分割糾紛是由於一方在離婚時故意隱瞞、毀壞或轉讓財產並導致離婚被清除,則此類糾紛需要在另一方發現後2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答辯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物業細分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父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並且產權登記在投資者子女的名下,則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雙方父母出資購房,按出資份額進行分配。

    3、婚前一方購房,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 不動產應由雙方在離婚時協議處分。

    4. 用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的所有權是特殊的。 財產權的分割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平均分配。

    5、如果一方將財產贈與另一方,只要所有權沒有轉讓,它仍然屬於贈與人,不會分割。

    6.以父母名義購買房屋,另一方主張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購房時的出資額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以按照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視為僅贈與其中乙個子女根據《婚姻法》,不動產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父母雙方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的份額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離婚時雙方對房產分割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1、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歸誰?

    個人在婚前有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屬於該個人。

    目前,買房成本居高不下,婚前用個人按揭買房的還款過程往往要持續一二十年,直到婚後,房貸也會影響婚後的房產生活。 如果離婚了,這個家應該怎麼分割?

    案例:2024年,小王在南湖買了一套房子,首付15萬元。 拿到地契後,他娶了女友波波,當然,地契上也寫著自己的名字。

    今年7月,兩人因感情不和離婚,波波提出婚後共同承擔房貸,還清裝修費,要求分割房產,但小王不同意。 小王說,婚後兩人一共還了約20萬元,10萬元的房貸至今仍未償還。 兩人要離婚了,這房子該怎麼分?

    解讀:《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首次明確規定,婚前夫妻一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房產支付首付款並辦理銀行貸款,婚後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 該不動產在離婚時可以認定為不動產所有人的個人財產,尚未償還的貸款部分應為不動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應當考慮離婚時房產的市場情況、共同貸款還款總額的比例等因素,房地產所有人應當向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賠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婚姻不容易,去做,好好珍惜! 因此,建議大家理性分析、努力後再做決定!

    由於我沒有看到相應的證據,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畢竟具體案件需要詳細分析,所以建議您攜帶相關材料諮詢並委託當地婚姻家庭專業律師處理,相信您一定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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