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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生前是否立下遺囑,父親與繼母之間是否有財產協議? 若有遺囑,父親的遺產按遺囑分配,遺產按遺囑分配,債務由遺產接收人按比例償還(多重繼承的情況下),不收的,不負責還款。 未按遺囑分配遺產的,剩餘部分歸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收到的遺產用於提前清償債務(限於取得的遺產),不足的部分按遺囑繼承的財產按比例償還。
如果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人將首先使用遺產來償還債務,如果沒有收到,則沒有償還義務。 至於債權人的權利,有遺囑的應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應遵循法定繼承程式。 父親與繼母之間有財產協議的,視為財產協議,無財產協議的,依法繼承,繼母和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遺產按比例在法定繼承中分配。
法律上對別人欠父親的金額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欠款不在誰手裡,父親屬於債權人,子女要想繼承欠款,必須先申請繼承父親的遺產。
繼承的實際情況很複雜,陰謀詭計多,操作的地方也多,問題可以細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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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債務和債務如何在他的孩子和繼母之間分配? ”
有必要在他去世前清算他生前的財產狀況。
所有財產應先還清,如果還款未完成,子女沒有義務還清。 如果有任何盈餘,這取決於財產的性質。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應一分為二,夫妻之間一半,即繼母的一半。
之後,個人財產作為遺產進行分割,並按照法定繼承權平均分配,配偶、子女、父母平分,無論是否為繼母。
對於某人欠父親的金額,是否有任何法律規定? (欠條在誰手裡嗎? )”
它應該被列為你父親的個人財產,並在他去世後在遺產之間分配,無論誰擁有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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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繼承方面,你和三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屬於第一集,兩人都平分了你父親的遺產。 權利是一樣的。
2如果你的父親立了遺囑,就要給你和你的母親。 那麼你父親的財產就屬於你和你母親了,其他人無權分割。 儘管他們有繼承權,但法律規定遺囑優先於繼承。 遺囑在經過公證時最有效。
3 至於這兩間房子是否有權分配,就看這兩間房子是否屬於你父親的個人財產。 如果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那麼他有權處置它。 如果是共同財產,他只有權處分一半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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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的父親和繼母之間是否有協議,你是否有婚前財產,以及你是否有遺囑。
債務先用遺產還清,涉及的問題很多,你不是很詳細。
借據也要按照寫法來寫,注意雙方和賬單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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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繼承法最新司法解釋:
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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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繼承權,不管現在的房產證的繼承權上寫著誰的名字,或者你父親的財產,至於以後怎麼繼承,就看遺囑了。 無論你的戶口在哪裡,只要你是你父親的兒子,你就有繼承權,但你和你的繼母有相同的繼承權,這就是合法繼承。 還有一種繼承就是遺囑繼承,只要遺囑繼承的內容是合法的,而且你父親說只給你,你就可以完全占有。
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此外,建議您收集一些繼母虐待父親的證據,並保持其有用性。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不論其目的是否為奪取財產,是否成功); (2)以爭奪遺產為目的殺害其他被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毀壞被繼承人立下的合法遺囑; 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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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可以是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如果沒有遺囑,就是法定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的曾祖母生前沒有留下遺囑,你的祖母有合法的繼承權,如果她留下遺囑讓孫子繼承,那麼就是孫子的遺產。 所提供的資訊不充分且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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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經辦理了收養手續,則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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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收養人的孩子已經死了。 該收養人的孫子必須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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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償是不可能的。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11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後代代位繼承。 代位求償的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份額。
注意:代位求償權只有在“孩子先於死者死亡”的情況下才能發生!
代位求償權是與標準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制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例。 它指的是一種法定繼承制度,在這種制度中,當死者的子女先於死者死亡時,死者子女的後代繼承死者的遺產,而不是先去世的長直系血親。
先死的代位求償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去世的其他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辦理代位求償權。
也就是說,在一等繼承人中,只有子女有代位求償權,其他子女不具備代位求償條件,二等繼承人不存在代位求償的可能
在一些國家,代位求償權的範圍較廣,如《民法典》規定,代位權人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 在法國、南韓、加拿大和保加利亞等國家,代位繼承人的範圍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德國、瑞士、匈牙利、希臘、奧地利等國已將代位求償權的範圍擴大到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與這些國家相比,我國規定的代位繼承人範圍最窄,這符合繼承立法縮小繼承人範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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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是不真實的,有根據遺囑繼承的遺囑。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將按第一順序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因為大姐在繼承人去世後去世,所以她有合法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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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問題的答案如下:
大姐的兒子和妹妹一起繼承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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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財產由子女和配偶繼承,大姐的兒子沒有繼承權,大姐的兒子相當於大哥的侄子,二階繼承沒有其他份額。
你要看看大哥有沒有其他的一階繼承人,如果有,大姐的兒子就沒有份了。 如果沒有,二階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那麼大姐的兒子有權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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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中國的代位求償制度只支援死者子女先於死者死亡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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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的兒子享有代位求償權,可以依法繼承大姐的份額。 即大哥的財產由妹妹和大姐的兒子(作為大姐)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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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繼承法很清楚,小美的主張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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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乙個人去世後(在無遺囑或遺贈的情況下,下同),遺產將自動進入法定繼承程式:配偶、父母和子女將按人頭平均分配。 只要其中一人還活著,其他人就沒有繼承權。
如果死者沒有配偶、父母或子女,兄弟姐妹和孫子女將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代位求償。
阿姨、叔叔、叔叔和阿姨作為父母的兄弟姐妹,如果沒有配偶、父母或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 如果阿姨、叔叔、叔叔或阿姨也去世了,侄女或侄子可以通過代位求償繼承“父母”的遺產。
法定繼承在死者去世後自行啟動,不需要任何手續。 至於需要登記的不動產,只需提供上述“親屬鏈”,並證明其他繼承人沒有異議,即可向相關部門辦理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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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不應該有繼承權,但如果他拿走了A的財產,國家會收回嗎?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其他人主張自己的權利,國家不會自動干預2如果是其他遠房親戚怎麼辦? 比如表兄弟,表兄弟,我對侄子的概念了解不多,請具體解釋一下。
要轉讓的財產是否必須國有化?
這不會,問題是手續是否可以在轉讓時處理。 難道不是這樣嗎?
對不起,你打你侄子,你的邏輯是分開的嗎?
當然,從理論上講,它們不在法峰傳承的範圍內。
但是,在沒有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下,會議將不會直接進入該州。
讓我們來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在第一順序的情況下不分配)。 a離婚了,所以父親、母親和唯一的兒子平分。 >>>More
1.子女不能繼承所有財產。 因為房子的主人是岳父,除非岳父在房子的共同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子讓給孩子。 >>>More